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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律师协会帮助律师协调开庭时间案

  • 案例时间:2018-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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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ZJLGWQ1545270048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8年6月12日,浙江省嘉兴市律师协会接到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李鸣杰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已定于12日全天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13日15时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而其承办的一起在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定于6月13日上午9时开庭,李律师认为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余姚市人民法院的开庭,多次向余姚市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开庭时间,没有得到回复。

【维权过程】

嘉兴市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向余姚市人民法院发送了公函,并指派维权中心2名成员赶往余姚市人民法院处理此事。接到嘉兴市律师协会的公函后,余姚市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承办法官、行政庭庭长等人热情接待了嘉兴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成员并召开座谈会。

【维权结果】

经沟通协调,余姚市人民法院同意调整该案的开庭时间,并承诺将尽快联系李鸣杰律师商定合适的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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