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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在公安机关相关调查取证权利案

  • 案例时间:2018-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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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LGWQ1514970229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自2010年以来,珠海市部分律师反映,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为了加强户籍资料安全工作下发了专项文件,律师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调查户籍资料除持“三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函、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法院立案通知书或者律师事务所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方可调取户籍证明。现实情况是,在未明确户籍住所等资料、未能确定管辖权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予立案的,直接导致需要调取户籍资料的律师必须持相关案卷材料到司法行政机关开具查询证明。

【维权过程】

珠海市司法局和珠海市律师协会接到律师的情况反映后,及时与珠海市公安局沟通协调,指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律师出具法院立案通知书方可调取人口信息的行为,与《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规定是相悖的;要求律师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查询证明不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既影响了诉讼时效,也给律师正常执业造成了诸多不便。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明确律师凭“三证”即可查询户籍人口信息。

【维权结果】

2013年3月1日,珠海市司法局与珠海市公安局就规范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达成共识,自即日起,律师凭“三证”可直接到珠海市公安局户政中心查询人口信息。为进一步方便律师查询人口信息,从2015年开始,珠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中心授权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均可提供全市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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