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协协调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发文确认律师对流动人口信息的查询权
- 案例时间:2017-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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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LGWQ1512703838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一)2017年6月9日,广东达和律师事务所刘藕英律师致电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称:2017年6月7日,其持法院开具的要求补充被告信息的通知书,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调取被告人居住信息,该中心工作人员以律师必须开具协助调查函为由拒绝,申请维权。
(二)2017年7月7日,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郑少威律师致电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称:其持法院开具的《补充立案材料通知书》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所调取被告人居住信息被拒,申请维权。
(三)2017年7月12日,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李方敏律师来信致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称:其持法院开具的《补充立案材料通知书》,到深圳市宝安区白石厦出租屋管理站调取被告人信息被拒,申请维权。
(四)2017年8月1日,广东达和律师事务所曾易水律师来信致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称:其依照相关规定持调查人口信息所需介绍信及相关文件,到深圳市南山区文昌街道办及沙河街道办调取被告人居住信息被拒,也申请维权。
【维权过程】
(一)2017年6月20日,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积极与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公室沟通协调,并与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访谈,力促解决刘藕英律师查询被告人信息难题,并就律师依法查询流动人口信息形成制度化成果达成初步共识。
2017年6月21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根据访谈结果,联系指导刘藕英律师成功调取了被告人居住信息。
(二)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积极与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公室沟通协调,并指导申请人郑少威律师联系该办公室分管领导,获批办理查询业务。
(三)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积极与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公室沟通协调,并指导申请人李方敏律师联系该办公室分管领导,获批办理查询业务。
(四)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积极与深圳市网格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并指导申请人曾易水律师联系该办公室分管领导,获批办理查询业务。
【维权结果】
经与有关管理部门多次协调磋商,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出台了《深圳市网格办关于规范信息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下发到了各区办,明确了律师的依法查询权。《通知》明确,“办案律师”为可以查询人口信息的人员,律师凭“三证”或法院协助调查函可到各区网格办办理流动人口信息查询。
该《通知》的发布,破解了流动人口信息“查询难”的执业困境,实现了维权工作从个案维权到制度维权的转化,律师维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