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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师协会维护刘松玮律师人身权利案

  • 案例时间:2017-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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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LGWQ1512703488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5年11月5日,安徽省律师协会收到由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关于刘松玮律师因公益维权被残暴伤害的紧急汇报》。该份材料反映的主要内容为:“为响应律师服务进社区号召,2015年8月9日,其所指定刘松玮律师为联系人,并协同其所其他律师进入刘松玮律师居住的某某小区开展义务法律宣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该小区业主获悉刘松玮律师同为小区业主,便向其咨询小区幼儿园侵占公共绿地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维权渠道及方式、方法。该小区业主在后期依法维权过程中,幼儿园开办者将报复矛头直接针对刘松玮律师个人,同年9月,该幼儿园开办者雇佣四名社会闲散人员到其所寻衅滋事,并威胁刘松玮律师不得为维权业主提供法律帮助,否则后果自负。2015年11月3日下午5:15分左右,刘松玮律师在其居住的小区内被两名陌生男子伏击,造成四肢骨折的严重恶果。”

【维权过程】

安徽省律师协会接到刘松玮律师及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情况反映后,先后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

1. 得知刘松玮律师遭受人身伤害后,根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律师慰问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时间由副秘书长贾晓清带队赴医院慰问了刘松玮律师,叮嘱其安心养伤,并表示协会对此案件高度关注,会继续追踪案件进展。

2. 先后两次召开案情分析会议。2015年6月8日召开第一次案情分析会,会议由会长宋世俊主持,分管会长音邦定、时任秘书长余锡文参加了会议。会上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主任周纪云详细说明了案件进展情况,提出刘松玮四肢均被打骨折,但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怀疑刘松玮的伤情鉴定结果有失公允。考虑到重新申请伤情鉴定时间紧张,安徽盛省律师协会积极协调司法鉴定部门专家进行了评估,后专家给出的意见仍为轻伤一级,打消了律师事务所对鉴定结果的怀疑。会上,宋世俊会长、音邦定副会长均表示会对案件密切关注,必要的时候也会去办案部门了解情况,并要求秘书处跟踪案件。201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二次案情分析会,会议由分管副会长音邦定主持。会上,刘松玮律师情绪不稳,表示其身心均受到伤害。音邦定副会长对刘松玮律师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他坚强面对。刘松玮律师表示案件马上将进入审判阶段,他很着急,担心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会上,音邦定副会长在了解了案件进展情况后,提出建议,希望律师事务所和代理律师尽快形成代理意见,必要时在征求刘松玮律师本人同意下,也可由协会出面指派此方面有经验的律师代理。

【维权结果】

考虑到刘松玮律师执业时间不长,因伤承受了大额的医疗费用,经济紧张。安徽省律师协会积极与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助刘松玮律师申请法律援助。为确保刘松玮律师能得到更好的医疗救治,安徽省律师协会根据《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为刘松玮律师申请了互助金,并予以先行支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刘律师的燃眉之急。

安徽省律师协会对该案进行持续关注,伏击刘松玮律师的肇事者已被警方缉拿归案,刘松玮律师本人身体也逐渐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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