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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协调公安机关维护谢静宇律师人身权利案

  • 案例时间:2017-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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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XLGWQ1512703248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5年4月21日,谢静宇律师与委托人汪宁、张新宇在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松江区广富林路658弄松江万达广场××号××××室)与对方当事人郑崧、莫菲等人协商。因双方争议较大,协商未果。郑崧等4人离开后又突然折返,叫嚣欲殴打汪宁、张新宇。为避免人身伤害,汪宁、张新宇将自己反锁于事务所的会议室内,郑崧等4人遂开始动手摔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内的电话机、案卷等物品。当天事务所内正好只有谢静宇一名律师在,郑崧等人以拔断电话线的方式阻止谢律师报警,谢律师于是上前阻止郑崧等人,遭到了郑崧、莫菲司机的殴打。

【维权过程】

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权委收到该维权申请之后,随即向承办该案的公安机关发函沟通此事,并希望公安机关对施暴者依法惩治,维护律师合法的执业权利。

【维权结果】

一周后,承办该案的公安派出所民警与市律协维权委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本案派出所已作处理,因情节轻微,当事双方已达成了和解并结案。经与谢律师电话核实,确认已与对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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