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协与厦门律协联动维护张宏等律师人身权
- 案例时间:2017-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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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LGWQ1512135364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市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某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该司与莆田市XX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所产生的系列纠纷案,并先后委派张宏、温立英律师及律师助理涂某某出庭参加XX集团公司在厦门市的诉讼案件。2013年12月9日下午,张宏律师陪同温立英律师在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加庄某某等19人与XX集团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在张宏、温立英律师走到海沧区劳动局门口时,先某某、庄某某等10余人采取贴身跟踪的办法阻挠两名律师离开。后张宏律师数次报警,50分钟后海沧区派出所3名民警到场,并以现场人员没有阻拦,未看到人身安全受威胁为由拒绝采取措施。最后在温立英律师央求下,民警才带律师离开。
2013年12月20日下午,温立英律师再次在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庭参加前述案件的庭审。庭审后,温立英律师受到以先某某为首的数10名人员围攻无法脱身。张宏律师及助理涂斌赶到海沧区劳动局,也遭到围攻。报警后,温立英律师告知民警海沧区劳动局门口有监控记录可以证明案发时的情况,但出警的海沧区钟山派出所民警仅登记了先容的身份证号码后便以“无法查实案件经过”为由予以了事。
【维权过程】
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律师维权反映后,及时启动对律师执业权利保护的快速协同联动机制,商请厦门市律师协会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人身安全。厦门市律协接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商请函后,积极协调厦门市公安局及海沧区劳动局,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有关工作。为保障律师人身安全,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由厦门市律协会同当地司法局共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其他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维权结果】
此后,律师再次前往厦门办理该案时,人身权利依法受到有关部门的保护,未再受到侵害。该案件同时也反映出个别律师面对群体性案件的当事人执业经验不丰富,未及时通过维权渠道向律师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