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草海律师事务所谢福荣律师人身财产被侵害案
- 案例时间:2017-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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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LGWQ1512132665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谢福荣系贵州草海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律师。原告陈某某诉被告赵某某、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威宁县草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赵某某、李某的委托指派谢福荣律师担任被告赵某某、李某的一审代理人。2016年4月11日下午,谢福荣律师按威宁县人民法院幺站人民法庭通知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活动,履行代理职责。当日下午16时许,庭审结束。谢福荣律师离开法庭审判区域,跨出法庭大门后发现自己的车前后已被两辆汽车围堵,无法驶离。正当谢福荣律师纳闷而无计可施之际,原告陈某某亲属陈某和陈某某申请出庭作证的两个蔡姓男人随即不由分说地无端辱骂谢福荣律师,并攻击殴打之势。谢福荣律师只得迅速脱离现场而返回法庭,并告知主审法官龙某自己遭受人身攻击。主审法官龙某和书记员小马随即出门察看,谢福荣律师便紧随其后。可刚跨出法庭大门,陈某和蔡姓男人连骂带打直接冲向谢福荣律师,任由龙某法官和书记员小马如何,均于事无补,无法制止陈、蔡一伙人的暴力侵害,谢福荣律师终未逃脱拳打脚踢的厄运,身体头部、腿部等多处被踢伤。谢福荣律师最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又再次返回法庭报警“110”。更为恶劣的是,陈某在谢福荣律师回法庭躲避期间,又肆无忌惮地对谢福荣律师的车辆进行打砸。之后,陈、蔡一伙人仓皇而逃。
【维权过程】
毕节市律师协会接到谢福荣律师的反映后,及时召集会长办公会,成立由袁光福会长任组长、分管律师维权工作的副会长高竞鹏及副会长兼秘书长的左秀柒任副组长、其他副会长和律协维权委员会全体成员为成员的维权专案小组,并及时分头行动,一方面书面向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及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一方面由副会长高竞鹏、左秀柒、副秘书长彭书榕等人直接赶往威宁对谢福荣律师进行慰问,并同时到威宁县政法委、威宁县人民法院、威宁县公安局、威宁县司法局等部门反映要求及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接到毕节市律师协会的反映后,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公安局高度关心和重视,分别以各种方式过问和协调案件的处理;威宁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和协调威宁县人民法院、威宁县公安局、威宁县司法局,一方面及时安抚谢福荣律师;一方面及时立案及时调查及时布控抓捕,形成严重威慑之势。嫌疑人陈某最终被迫投案。
【维权结果】
介于陈某投案后知错认错,威宁县公安局最终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律师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国家相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此做了深刻阐述。本案的查处及时打击了陈某肆意践踏律师权利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谢福荣律师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律师职业群体的人格尊严和职业尊荣,彰显了国家法制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