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维权出重拳,殴打律师责难逃
- 案例时间:2017-12-0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GDLGWQ1512131872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2016年10月10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四名男子闯入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正在所内办公的高超强律师被上述四名男子围殴,事务所的财物被打砸。
据查,上述入室伤人及打砸事务所的四名人员中,主导者是一名叫陈涛的男子。陈涛是潮州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潮州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该两间公司正被东莞市信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因工程款纠纷申请强制执行。当天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组织前述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调解时,陈涛已在法庭内对代表执行申请人的高超强律师进行谩骂并意图限制高超强律师离开法庭,经西平派出所民警现场训斥对方后,高律师方能离开法庭。高律师为了避免对方会在外面进行闹事,也跟着民警回了西平派出所,在驾车离开南城法庭时,对方指派一辆车尾随高律师,对方的车跟到西平派出所之后就没有跟进西平派出所,而后高律师驾车从另外一条路回到办公室。不料,陈涛带着三名彪形大汉(包括在南城法庭敲了高律师一后脑勺的大个子男子)尾随高律师来到办公室,遂引发本案。
【维权过程】
当日,东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接到高律师及旗峰所的维权申请后,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会长陈锡康、副会长周云、秘书长陈玉伦商议后,要求维权委立即成立维权小组处理此案,以维权委主任李道君为首的维权小组首先向旗峰所及高律师收集书面情况汇报,接着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计划,并起草有关书面报告以律协名义向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第一法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市律协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坚决打击侵害律师(律所)的行为,切实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
【维权结果】
经过各方努力,2016年10月10日,东莞市公安局对带头滋事者陈涛处以行政拘留12天; 2016年10月13日,在东莞市第一法院的强力督促下,被执行人利源公司全额付清执行款30余万元;2016年10月19日,东莞市第一法院以妨碍执行,对被执行人利源公司罚款10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级政法机关从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深入查找、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