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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鹏、朱平律师被采取强制措施案

  • 案例时间:2017-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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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BJLGWQ1512117265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情况】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金小鹏律师、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朱平律师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分别于2016年1月18日、19日被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公安局逮捕。事发后两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提交了维权申请。

【维权过程】


本案发生后,北京律协高度重视,立即向全国律协及北京市司法局进行汇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指派市律协权保委和秘书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辽宁省丹东市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与当地司法部门进行沟通。之后,北京律协多次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律师对本案进行分析和讨论,指派海淀律协和丰台律协权保委负责人全程旁听庭审。 

经北京律协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和权保委、刑法委、刑诉委专家律师论证认为:首先,因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其继续作为本案的审判机关将难以保证判决的公正,也是对金小鹏、朱平律师合法权益的侵犯。其次,妨害作证罪不属于重罪,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综合考虑金小鹏、朱平律师已经被羁押近一年的情况,对金小鹏、朱平律师已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第三,本案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审程序都已经结束,公诉机关已完成两次补充侦查,相关口供、各类证据早已固定,已无串通、毁证、伪证的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并不会对审判工作带来妨碍和不便。根据以上论证,北京律协向丹东市办案机关提出对金小鹏、朱平律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建议。


【维权结果】

在司法部的指导和督办下,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律协、海淀律协、丰台律协积极维权后,金小鹏、朱平两位律师已于2017年初取保候审,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已对两位律师正式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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