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监狱服刑人员曹某教育改造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9-1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XJJYJG1557050104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曹某,男,汉族,四十七岁,1972年2月18日出生,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大学本科文化,因诈骗罪被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18年7月10日入监,目前在新疆乌鲁木齐监狱四监区服刑。
家庭情况:曹某已婚,育有一女。2016年7月,妻子因病去世。女儿现在读初中,由其姐姐照顾。曹某母亲年近八旬,长期服药,身体欠佳。
成长过程:曹某自幼在上海生活,接受过高等教育,大学毕业后进入乌鲁木齐市某政府单位工作。2016年初辞职,随后去海南创业。2016年10月,曹某在三亚以成立出租车车队为名骗取他人三百一十万元人民币,2017年3月27日被捕。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曹某情况属于限制减刑类突遇感情事件对改造道路缺乏信心的心理不健康状态。曹某受过高等教育,被捕前是家庭的精神支柱,妻子在其捕前去世,女儿年纪较小,还无独立自主能力。曹某现因诈骗罪服刑,罚金和赔偿金过重,家庭无力承担,心理压力大。然而,因刑期长,且减刑困难,加之社会支持系统弱,遇到母亲生日、妻子忌日、女儿生日等特殊日子,曹某易产生较大情绪波动,影响心理健康状态。
2.入监改造表现:
曹某自入监以来,身份意识、遵规守纪意识较差,随意性较大,不注意自我行为规范,经常双手背后或靠墙与他犯交流,行为养成极差,经常不打报告,不尊重民警;狱内人际关系差,时常与包夹产生矛盾,抱怨法官判刑太重,情绪多悲观低落。在2018年7月、9月两次被承包民警进行组内严管警告,但依旧我行我素,无视监规监纪。2018年10月,曹某承包组管教民警反映其行为表现异常,情绪低落,时常会偷偷流眼泪,晚上也不睡觉。经谈话了解,曹某女儿近期过生日,加之自己最近身体状况差,对改造失去信心,在个别谈话教育中说一些牢骚话,“随便怎样,反正我也出不去”。监区根据其表现情况特申请心理咨询。
3.心理行为表现
曹某主要特征为抑郁情绪,容易受环境影响,且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弱,表现出情绪调节上有一定困难,因而咨询目标为帮助其调整情绪,增强改造信心,矫治行为养成,培养正确的人生观。
项目 | 慌分 | 诈 分 | 校正分 | 疑 病 | 抑 郁 | 癔 症 | 心理变态 | 男性化—女性化 | 偏 执 | 精神衰弱 | 精神分裂 | 轻躁症 | 社会内向 |
分值 | 45 | 42 | 41 | 48 | 79 | 32 | 41 | 49 | 79 | 61 | 58 | 39 | 46 |
明尼苏达MMPI测试结果:通过此项心理测试可以看出曹某具有一定抑郁心理和偏执性格,在教育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阻抗或反复现象;抑郁情绪分值高,可能是导致其精神衰弱的原因之一;潜在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可能会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精神衰弱分值也高,说明曹某近期睡眠不好。
SCL-90测验中躯体化、人际关系、焦虑、抑郁分比较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刑期长,曹某服刑期为十五年,觉得自己年纪大,身体不好,没什么希望出狱。
(2)人格结构较偏执,加之年龄大,存在以偏概全,过度绝对化等错误认知,影响教育改造。
(3)家庭支持系统薄弱,家人因为其偿还数额巨大的赔偿金绞尽脑汁,付出很多,对曹某的埋怨也较深,起初,家人不愿来监探视,家庭支持不足。
(4)改造信心缺失,曹某为三类,限制减刑类,对完成改造任务和走好今后人生道路缺乏自信心。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曹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其尽快放下包袱,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润物无声,以信任敲开心门。
曹某排斥他人对其帮助,不愿意用真心待人,排斥干警找其个别谈话,很难进行深度沟通。沟通互动能使人消除戒备,增进感情,曹某存在对教育的抵触和对民警的对立情绪,只有消除这种情绪,才能把教育渗透进去。为此,民警以建立信任关系为前提,加强对曹某的情感关怀和沟通交流。
(2)近朱者赤,用希望照进现实。
结合曹某性格,监区精心挑选了两名表现稳定,性格较为活泼的他人对其进行日常包夹和帮助。希望通过外向性格的人员来带动较为内向的曹某。在互监包夹的过程中将希望慢慢种植于心,改善其抑郁情绪。
(3)心理矫治,用技术帮助改造。
一方面,根据曹某表现出的自卑特点和厌世情绪,自我放任、破罐子破摔的行为表现,包教民警有意识的肯定他的存在价值,激励其积极参与改造,帮助他找到自卑源头,矫正其自卑心理,转变其消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改变其消极的人生态度,从而对生活、对改造重新燃起希望,对自己树立起信心。另一方面,针对曹某的心理问题,邀请监狱心理健康中心干警对曹某使用认知行为疗法,按照心理咨询师的建议对其进行心理矫治,改善其的认知结构,提高认知水平,通过捋清其核心信念及其行为表现,通过作业、代币(行为疗法中最广泛的方法之一,也称表征性奖励制。用奖励强化所希望的行为,用惩罚消除不良行为而达到目的)等方式改变行为,鼓励曹某正确对待现实,接受现实,容纳积极的自我,摒弃消极的自我。
(4)社会支持,联系家属促改造。
重新建立社会支持系统。联系其家属对其进行开导,一是畅通亲情帮教渠道,为其与家里打电话、视频会见创造条件。二是鼓励其定期给女儿写信,使曹某感受到了亲人们的期盼和鼓励,思想认识、心理和情绪产生良性转变。在与家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也促使曹某更深层次的觉知自身存在的问题,投入到更宽广的改造之中。
【教育改造成效】
(一)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评估:为检测危机干预效果,对高某用RW量表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表示曹某人身危险性程度降低达到相定稳定区。
(二)曹某自我评估:“警官,这次帮教让我非常开心,通过视频会见,我看见母亲身体健康,另外我的女儿学习也很好,交给姐姐我也放心了,解决了我心里的一颗钉子。我衷心的感谢你们的帮助,更不会辜负亲人,尤其是我女儿的期望,我一定好好改造。”通过上述自述,可以看出曹某已经能够面对现实,建立了良好的支持系统,走上了正常的改造轨道。
(三)监区民警反映:自开展心理矫治以来,曹某思想状况较之前稳定,改造表现也相对积极主动。悲观绝望的心理和情绪已经基本转变,改造中能够服从管教,遵守各项监规监纪,自我调控能力、改造信心得到明显的增强和提升。
综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和测试结果,心理健康中心认为曹某悲观绝望、自伤自残的心理危机状态已经基本被解除,自信心已得到较大恢复,消极情绪已被积极情绪取代,积极改造的信念已基本树立,预定的干预矫治目标已经达到,矫治效果比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