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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心灯,方能唤浪子回头 ——服刑人员高某教育转化个案

  • 案例时间:2019-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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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DJYJG1556158519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高某,男,现年26岁,小学文化,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离异,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2015年4月14日被送监狱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个人的因素分析。高某自我认识不足,没有发现自身存在的性格缺陷。高某文化水平不高,又早早混迹社会,特别是在其加入黑社会后,将“拳头主义”作为人生处世的哲学,认为如果自己不够狠,不够硬,就会吃亏,只有谁的拳头更狠更硬才有话语权。高某的江湖义气也较重,不管是否合理合法,先做再说。

2.家庭因素分析。高某出生在一个父母离异的家庭,从小和姐姐跟随奶奶生活,父亲外出打工很少回来看他们,母亲远嫁他乡,也极少回来看他们姐弟俩。从小没有得到父爱和母爱,让高某显得很是孤僻,给高某带来心理创伤和阴影。憎恨父母为何生下自己又不把自己抚养长大,特别是每逢过年过节,看到其他家庭热热闹闹,而自己家冷冷清清,丝毫没有一点年味,那种心情难以言述。但是高某很感激奶奶不顾年迈的身体自己姐弟俩抚养长大,所以对奶奶感情很深很深。

3.社会因素分析。高某早早辍学,不到十四岁就出来打工,很多时候被人欺负,慢慢认为拳头最管用;在社会上交了一些不良朋友,慢慢也学会去夜场玩,同时为了寻求刺激,有时玩起了k粉和冰毒,基本每个月工资都不够花,之后慢慢地和所谓的朋友到处玩,不再工作;和家人的关系不好,缺乏有效的管束,慢慢走上犯罪道路。

(二)狱内改造表现

1.劳动改造拈轻怕重。不喜欢初次分配到的劳动岗位,与生产组长产生矛盾,经劳动岗位调整后,又与另一生产组长发生争吵,想降级别,逃避劳动改造,多次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劳动定额任务被扣分。

2.日常行为规范较差。时常因琐碎事情和同小组的罪犯发生争吵,面对警察的教育引导有时和警察唱反调,不服从管理,多次被警察加扣警戒具,但是效果不佳,认为自己刑期不长,反正也减不了刑了,慢慢地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倾向。

(三)教育矫治的优势因素

1.具有一定家庭责任感。高某入监后,有两次思想出现较大波动,一是2014年底高某妻子知道其被抓后,提出离婚,孩子年纪小没人照顾;二是2016年12月份姐姐来信告知奶奶因病去世,责怪高某不懂事,不成熟,没有家庭责任感,希望高某能在狱内洗心革面,好好做人,少点让家人担心。高某当时情绪很是激动,久久不能平静,面对家人的责备留下愧疚的泪水。

2.渴望亲情。作为留守儿童,高某从小就和姐姐跟奶奶在山区农村生活长大,缺少父母的陪伴和关爱,有自卑感,认为自己不如人,不幸福。但是又渴望能与家人在一起热热闹闹的生活,至少不会让自己感到害怕和孤独。现如今高某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自述如果妻子没有离开该多好,这样小孩也就不会从小缺少母爱,高某也想像他人一样好好肩负一个父亲的责任。另外,高某渴望与父亲和解,不希望一见面就争吵,如同陌生人一般。

3.具有一定自省意识。高某自述自己性子确实很急躁、特别是自己混社会后,觉得太老实总是容易吃亏,总是被欺负,只有自己比别人狠一点、凶一点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不被欺负。有时候认为拳头才能解决问题,对自己看不惯的事务,动不动就和他人大打出手。入狱后,高某懂得了如何去与人相处,哪怕自己以前一些看不惯的也学会了耐心与同改沟通,再不行就和值班警官报告处理,相对其之前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

(四)矫治方案

根据高某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改造问题和改造优势,干警决定为其制定三个阶段的改造计划进行实施。

(一)第一阶段:

1.转化任务

提高高某身份意识和规范意识,纠正其错误的思想。

2.转化目标

以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要求教育高某,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引导其能够辨别自己的错误的思想观念,鼓励高某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争取早日减刑出监回到亲人身边。

3.具体措施:

对高某加强身份意识教育,引导高某正确看待改造,转变错误观念,特别是一直以来所信奉的“拳头主义”。指出拳头主义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其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情绪的方法。约束高某,严格遵守监规纪律。

(二)第二阶段:

1.转化任务: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学会积极乐观去看待人生,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亲情;鼓励多读书,提高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

2. 转化目标:

对高某生世遭遇表示理解和认同,希望高某能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学会积极乐观看待人生,懂得珍惜人前的生活和家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面向以后的人生路,才能更好的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树立良好的父亲形象。

3. 具体措施:

一是定期不定期的对高某进行教育引导,谈话谈心,了解其改造情况和家里情况,帮助高某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同时鼓励高某和家人多写信交流;二是鼓励高某当宿舍小组长,协助警察管理,增强高某的责任心,并学会理解他人;三是鼓励高某平时多读书,特别是道德教育类和法律类的书籍,写心得体会和警察分享,提高个人文化素养,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学会冷静处理问题。通过个别谈话,及时掌握其最新的思想动向,并拉近罪犯与干警的心理距离,帮助其重塑认识,树立积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劳动观。

(三)第三阶段:

1.转化任务:

使高某走上正确的改造道路。

2.转化目标:

使高某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深挖犯罪根源,把刑期当学期,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机会,不要辜负了家人的期望,早日把自己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3.具体措施:

帮助高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纠正高某性格上的缺陷和不足,明白老实人不一定会吃亏的道理。掌握心理情绪自我调控的方法,面对困难时应该多想办法,不要怨天尤人,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承担起家庭的责任,重塑自我,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做对社会有用之人。给予适当人文关怀,强化教育转化效果,多给予关心鼓励,帮助其走出困境。高某的奶奶去世后,思想波动比较大,无法好好安心改造,我们的干警给予的安慰、关心,对高某思想转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教育改造成效】

第一阶段高某通过我们制定的教育改造计划后,高某的身份意识和行为规范意识明显增强;能够与同改和睦相处。

第二阶段高某的劳动改造和行为改造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在劳动改造方面。由连续七八个月没有嘉奖,到现在每个月都有嘉奖,还主动掌握复杂工序,主动提出劳动升级申请。高某作为宿舍小组长,能换位思考,主动找警察谈改造生活、学习心得。

现在,高某积极写信回家,向家人汇报改造成绩,关心家人生活、身体健康。高某学会了宽容和理解,不再怨天尤人,能够与他人和睦相处。高某慢慢养成阅读习惯,掌握了情绪调控方法,能够心平气和的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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