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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金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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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JYJG155564174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金某,男,汉族,1976年8月生,江苏省人,大学本科文化。2015年8月3日,因犯集资诈骗罪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年9月14日投入江苏省盐城监狱服刑。入监后,金某规范意识差、自律能力弱,盲动性大,多次出现违规行为,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金某父母均为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在父母溺爱中长大。1994年7月,金某从技校毕业后在区建管局工作。1998年4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8年6月,金某因与其妻感情不和离婚,但其父母均不同意金某离婚,金某负气离开家庭,单独在外另组家庭,但其父母一直拒绝认可,并同他前妻和小孩一起生活。2010年7月,金某再次育有一子,但孩子患有先天性痉挛性四肢瘫痪,治疗费用高昂,金某即于2012年5月办理停薪留职,成立投资公司经商挣钱,因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付信贷,被捕入狱。其妻作为其同案被判刑后投送南京女子监狱服刑。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金某认罪悔罪意识淡薄,认为是同行欠债不还连带了自己,再加上自己公司经营不善,才出了事,并未意识到犯罪对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在日常改造中,好逸恶劳,以身体不好为由,逃避劳动改造;规范意识淡薄,经常制造事端,随意违反监规纪律;拒不服从民警的正常管理,消极对待民警的教育引导,对民警具有较强的敌视心理,多次因不服民警管理被处理。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改造动力缺失。金某人生经历较为复杂,开办投资公司时较为风光,入监后人生际遇改变极大,让金某有“人生无常”的感觉;其妻作为同案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使其有着较重自责心理。金某对自己当前的处境心存忧虑,对改造前途较为迷茫,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2.行为散漫随意。受心理因素影响,金某改造行为懒散,在遵守监规、内务卫生方面表现较差,多次在监区内散布消极改造言论,无视民警管理,与同小组其他服刑人员相处关系紧张。

3.性格倔强偏执。金某下海经商以来,缺少家人管理督促,是非观念较为淡薄,经商期间交友不当,沾染诸多恶习,滋长了无拘无束的习性,自我控制力较差。金某性格较为倔强,为人处世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标准,个性较为偏执,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正确方法。

(四)预期矫正目标

1.自觉遵守监规纪律,树立正确的服刑意识、规范意识和改造意识。

2.妥善处理人际关系,与他人能和睦相处,妥善处理改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服从民警管理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改造活动,较好地融入改造生活。

(五)矫正措施

1.真情感化,消除敌对情绪。金某家庭关系较为复杂,民警密切关注其家庭状况,掌握其思想情绪变化,加以教育引导,并给予必要的帮助。2018年1月,金某在与其岳母的亲情通话中得知,其患有先天性痉挛性四肢瘫痪的次子因病去世,金某情绪极为消沉。监区民警及时安排金某与其岳母远程视频通话,安排其与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的妻子通话,帮助其与家人做好沟通交流及后事安排,并多次与其谈心教育,引导其承担起男人的责任。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金某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未出现大的情绪波折。2018年3月,金某在拨打亲情电话时神色焦急,说话语速很快,通话时间结束后,金某仍呆在凳子上神情沮丧。监区民警观其神色,立即对其亲情电话内容进行了解。在民警耐心引导下,金某向民警倾诉了其母亲在带小孩放学的途中出了车祸,肋骨断了2根,目前在医院治疗。监区民警根据情况立即让金某再次拨打亲情电话,让金某详细知晓家中情况。金某对民警的关心非常感动,对民警日常管理的态度也有较大转变。

2.严格管控,强化身份意识。金某日常改造中行为较为散漫,规范意识差,监区为此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方案,在监舍床位安排、联号夹控服刑人员、日常起居细节等方面作了细致安排。分管民警和副教导员每周对其分别个别教育谈话一次,结合其他服刑人员汇报、民警谈话、监控观察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深入掌握其改造动态。在日常改造中,监区重点强化金某的服刑意识,安排改造表现较好的服刑人员作为其联号,帮助金某学习法律知识、监规纪律,组织其观看学习《罪犯一日行为规范》等资料引导其遵守监规纪律,督促其自觉改造。

3.感受成绩,树立改造信心。金某自入监以来,自我要求不高,在平时改造时未能端正心态,长期完不成劳动改造任务。民警通过摆事实、举例子等方式教育引导金某,要求其树立正确的改造观念,提高劳动技能,争取良好的改造成绩。一方面,安排劳动改造表现好、技能强的服刑人员为其劳动联号,教授其技术技能;另一方面,严格细化考核,在金某完成既定任务后,民警及时兑现奖励,在收工讲评中点评鼓励。在民警的鼓励和他人的帮助下,金某劳动改造能力明显提高,在2018年4月监区劳动竞赛活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赢得了其他服刑人员的尊重,增强了劳动改造的信心。

4.关注成长,稳定改造状态。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金某与他人相处中能够和睦相处,脸上笑容也多了,在向民警汇报思想时,金某也不像以前那样存有抵触情绪。民警鼓励其与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的妻子相互勉励,共同提高,同时对金某每一点进步都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金某的改造表现有了较大进步,改造状态逐步稳定。民警还积极关注改造中的成长进步,对突发性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帮助金某走稳踏实改造道路。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教育攻坚转化,金某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与危害,端正认罪悔罪态度;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有所提升,与他人也能较好地相处;在遵守监规纪律方面有明显好转,服从民警的教育管理,改造积极性明显提升。2018年5月25日经盐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7个月。

通过这个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信任是教育转化的基础。民警只有以诚意打动服刑人员,以耐心感化服刑人员,才能消除服刑人员的戒备和抵触心理,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从而为教育转化服刑人员奠定坚实基础。管理是教育转化的关键。在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中,要不断细化管理措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着不让的抓好日常改造规范细节的养成,注重发掘服刑人员身上的亮点。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和逐渐深入的沟通,引导服刑人员走出困惑迷茫,激发改造信心,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改造。恒心是教育转化的保障。教育转化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积累与积淀。每个服刑人员个体都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对那些起伏性较大、反复性较强的服刑人员,教育转化手段和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持之以恒、耐心施教,才能最终促进他们的顺利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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