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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黄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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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ZJYJG1554862918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黄某,男,1998年6月23日生,贵州省晴隆县人,初中二年级肄业,无业,2017年12月26日因强奸罪被晴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8年1月16日送入海安监狱服刑改造。入监摸底排查时得知黄某在看守所拘押期间曾有自杀经历,入监初期黄某寡言少语,不愿与他人交流,入监后长期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监舍内务规范差,行为规范意识淡薄,监狱根据其情况,将黄某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关系:黄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靠务农维持家庭收入,家中有两兄弟和一个妹妹,其父为维持生计和养育三个孩子,没有时间而疏忽对子女的教育,加上父母对黄某的放纵和偏爱,为黄某以后的违法乱纪埋下了隐患。

(2)社会经历:黄某初二就辍学,好吃懒做的性格和不思进取的心态让辍学后的黄某无所事事、混迹社会,没钱时出去做零散工维持生计,因而接触上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逐渐沾染上社会风气较差的恶习,再者自身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因强奸幼女锒铛入狱。

2.入监改造表现

黄某刚入监期间寡言少语,因自身的罪名怕他犯排挤针对他,生活在自我设限的思想包袱中,黄某在看守所拘押期间曾有自杀经历,对法院判决自认为过重;性格内向、孤僻,不与他犯交流,思想包袱重,压力大,有潜在自杀、行凶破坏危险,黄某消极怠工、抗改心理十分严重。

3.心理行为

监狱对黄某入监时的心理进行测试结果为: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面对生活持悲观态度,性格孤僻、不关心他人、不善与人沟通;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分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释怀,容易陷入悲伤、消极的情绪状态中。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黄某初中未读完即辍学,在社会上游手好闲,初中文化的他对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比较匮乏,认为自己只是和年龄较小的女生谈恋爱,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没有意识到犯罪危害,对道德观念和法律认识不清。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影响,被父母过分溺爱的黄某性格好强自大,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缺乏责任感,思考问题以自我为中心,将服刑改造中完不成简单的生产任务归咎于自己体质差,同他犯产生矛盾时把原因归咎于别人不理解自己,思想单一,同他犯在改造中易产生矛盾,行为容易走极端。

(3)心理因素:黄某因强奸幼女入狱,要面子的黄犯自觉没有脸面对亲人朋友,心理扭曲,性格偏执;在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被他犯拒之门外,内心自卑,缺乏交际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产生思想包袱后不能与他人倾述,导致思想包袱发展为心理问题;入狱前家中父母长期溺爱,在服刑改造中不能得到像家中的待遇,故消极情绪得不到疏导,对未来失去信心,每天都处于惊慌失措的中,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整个生活都在烦躁、慌张、忧虑中,心理包袱加重。

5.矫治方案

排查出黄某在看守所曾有自杀危险行为后,分监区立即对黄某情况进行汇报,监区分管领导、监狱主管领导分别组织监管业务科室及黄某所在监区相关民警召开专题会议,对黄某包夹监控及教育转化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1)包夹监控措施严密周全。为确保黄某“无机会实施自杀”,监狱迅速将黄某的危险情况向全狱民警通报,并及时认定为危险犯;严格落实“3113”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干警及包夹罪犯,要求包夹罪犯进行全程管控,视频监控室干警24小时将其所住监舍作为监控主画面进行重点监控;将罪犯的夜值班点名移至黄某监舍门口进行监视;明确民警对他的通讯、会见、学习笔记、狱内消费等情况进行密切掌控,将其言行、一举一动纳入民警的监控视线,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2)强化针对性个别教育。认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帮教工作,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真正让其“不想自杀”,消除心理包袱;加强个别教育,努力消除黄某的自卑心理,黄某入监以来因生产任务不能完成而导致情绪低落,同改鄙视他强奸幼女罪名不愿意与其进行交流,致使黄某自卑心理的产生,加重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为此,监区分管领导前后3次对黄某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同时也让黄某十分感动,努力克服了交往中产生的自卑心理,缓解了心理压力。

(3)加强人文关怀。监区派出民警包教、包管,生活上处处关心帮助他,逐渐感化他冰冷的心,使其感受到监狱的人性关怀,给与信心鼓励,遇有进步就对其大力表扬,让他在改造上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并经常刻意安排他参加公益性的劳动,让他能真正体会到监狱的关心和关爱,加强改造动力。

(4)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黄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每日根据前日当班民警及包夹罪犯的监控记录分析黄某行为及思想动向,针对其可能存在的思想包袱及行为养成、言行规范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并更新针对性措施,实时展开针对性谈话教育,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同时监狱成立了由教育科领导任组长,监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区其他业务干警为成员的危机干预小组,及时对黄某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每周至少开展干预谈话三次,并根据会见、通讯和现实表现及时调整教育转化方案。

(5)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通过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及个别谈话教育,引导黄某正确面对现实,促使其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树立正确服刑观念,自觉积极改造。

(6)利用亲情帮教,为其树立情感支撑。为稳定其思想,监狱民警电话联系他的父母、兄妹来监狱进行亲情帮教,从与他家人的帮教过程中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姊妹的成长情况等,用亲情帮助其打消自杀的念头、寻求到心理支持,重新唤醒其新的生活勇气和信心。

6.预期矫治目标

(1)树立改造信心,重建生活希望,消除自缢等危险心理因素,降低自暴自弃的负面情绪,端正其规范的行为习惯,促其遵守监规纪律,消除服刑思想包袱,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树立良好的服刑观及改造态度。

(2)强化对亲情的留恋,强调黄某作为家中长子未来所应承担的责任,帮助他与亲人间形成良性互动,使亲情力量和狱内改造互为支撑。

【教育改造成效】

监狱在对黄某做了大量的心理矫治和个别化教育后,黄某能积极遵守监规纪律,行为逐渐正常,黄某也能够主动找同监舍的人员进行交流,他与同改的关系也得到极大改善;黄某还主动找民警谈话,表示今后一定尽力做好生产,完成生产任务,争取早一点减刑或者假释回家尽孝道、照顾兄妹。黄某的不良情绪得到明显缓解,表示能正确对待自身案件的性质问题,并认识到自身犯罪的错误和危害,自杀念头基本消除,心理评估中各项心理测试指标皆为正常。

通过这个案例的成功转化我们得到以下启示:

(1)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导致人情绪巨变的因数是多方面的,既有外在的负面刺激因素,又有内在的心理因素,在内在心理因素不稳定情况下,一旦受到外在负面刺激的影响,极易产生极端的轻生念头,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此类罪犯的心灵脆弱点进行攻坚克难,用尽一切人间温暖去融化其冰冷的心。

(2)高度重视、注重细节、加强防控。全监上下统一认识,对黄某的情况高度重视,坚持从细节入手,强化布控管控,先保证黄某没有任何自杀机会,然后不断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不对其放弃希望的工作思路。

(3)抢时间,重帮教。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掌握黄某的基本信息情况,预测危险,第一时间联系告知家属,引起家属的重视,邀请进监亲情帮教,使其感受到人间真情在,树立对生活和未来的信心和希望。

(4)民警教育感化。民警耐心开导谈话,告知黄某他还年轻未来还很长,趁改造之机多多学习,改变自己,争取获得减刑假释早日回归家庭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融入社会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目前监狱已撤除黄某危险犯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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