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险度服刑人员胡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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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HJYJG1554167579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胡某,女,50岁,小学文化,离异,捕前系农民。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7年入女子监狱服刑改造,现刑期止日为2026年4月23日。看似改造表现稳定的胡某在2014年监区变动后,出现了明显的适应不良,采取自伤自残的行为逃避正常的改造任务,虽经民警教育,但胡某却变本加厉,多次违纪,破坏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被处以警告处罚。后胡某情绪低落,自述有幻听、幻觉现象,且有轻生念头。经监区评估,胡某有明显自杀倾向,狱内危险度极高,需进行重点管控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胡某出生在河南的一个农民家庭,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小学未毕业就在家务农。婚后在外打工途中被汪某拐骗、强奸,直至怀孕后,才被允许与家人联系。父母得知失踪女儿的遭遇后,虽感到痛心,但因农村观念落后、法治意识淡薄,家人非但不支持胡某报警,反而劝其忍气吞声。
胡某的退让助长了汪某的恶行,汪某沾染毒品后竟逼迫胡某卖淫以换取毒资,在汪某的授意下,胡某与相某发生了两性关系,并以此为要挟向相某索取、敲诈钱财。1998年胡某因不堪汪某的打骂威胁,向公安机关举报其偷窃行为,后汪某被收容。汪某回来后,胡某因害怕遭受报复,遂与相某商量,并找来自己的弟弟,共同将汪某杀死并埋藏至老宅一小屋地下。2002年胡某认识了张某,两人于2003年结婚,且育有1子,这短短的4年婚姻生活是胡某多舛人生中的避风港。2007年因老宅面临土地征收,才导致东窗事发。
从犯罪事实看,胡某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法治意识淡薄,且性格冲动,导致其在遭受不法侵害后,未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而是采取了以暴制暴、铤而走险的方式,所以才导致犯罪。
2.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时胡某改造表现一般,但在2014年监区变动后,胡某因不适应岗位调整,劳动技能差连续多月欠产,但其并未选择与主管民警加强沟通,获取服刑指导,反而自作聪明地企图借自伤自残行为逃避改造,并以拒绝交流、拒绝进食、躺卧在地、放声呻吟等行为抗拒民警的正常管理教育。虽经民警多次教育,胡某非但不能认识自己的违纪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在劳动现场装疯卖傻,在服刑人员群体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被处以警告处罚。此后胡某的改造更是一落千丈,对抗改造的行为丝毫未收敛,反而多次在集体讲评现场、劳动现场等场合大声喧哗,多次被违纪处理。胡某自觉刑期长,减刑无望,故在监室内偷偷书写遗书,后被同犯发现及时制止。
3.心理行为表现
从犯罪动机看,胡某系防御型暴力犯罪,但EPQ(艾森克个性测验)量表提示胡某同时符合一般情绪型暴力犯的情绪反应,表现为行为冲动,情绪不稳,极易焦虑、紧张、发脾气,容易与人发生冲突。而胡某也在心理咨询时明确表示,长时间遭受的不法侵害对自己仍有影响,夜间多梦魇,耳边有时会出现幻听,并有自伤自残念头,故转介至精卫中心就诊。胡某经医生诊断为抑郁症,建议药物治疗,但因无法征得其家属同意,故暂未实施精神类药物治疗,只是加强行为管控。
4.教育矫治难点
(1)自觉罪重刑长,不适应改造环境,失去改造信心。胡某因适应不良导致心理压力大,情绪失控引发违纪,计分考评、改造处遇等均受到影响。随着新司法政策的大幅调整,胡某自觉减刑无望,丧失改造动机和信心,自暴自弃,消极改造。
(2)片面强调犯罪客观原因,悔罪意识欠缺。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汪某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责任,故对胡某酌情从轻处罚。胡某入狱后虽能认罪服法,但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强调汪某的恶行,认为自己忍无可忍才杀人。经认罪悔罪评估,胡某虽能认识到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但悔罪意识欠缺,并多次以文化程度低为由搪塞民警的教育。
(3)行为散漫,违纪多发,存在投机改造情况。胡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血糖波动范围大,低血糖时可诱发癫痫症状,医嘱药物治疗。但观察胡某癫痫发作,虽有抽搐、四肢僵直、呼吸急促、冒汗等症状,但检查并无意识丧失情况,血糖值正常,给予言语暗示或安慰剂治疗后能逐步恢复,且胡某“症状”多发作于其违纪后,判断胡某存在通过诈病获取民警关注、同犯同情,以期逃避违纪惩处的投机改造行为。
(4)社会支持系统薄弱,改造动力、助力缺乏。胡某被非法侵害期间,人际交往长期受限,怀孕后虽取得了与家人的联系,但家人并未给予关注支持,反而以胡某的遭遇为耻。后胡某伙同姘夫与弟弟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弟弟因此获刑,家人一直不能谅解胡某,故其入狱后家人多番推脱不愿来信或接见。胡某也存在强烈的自责,并不期望家人能原谅自己,对未来不报希望,情绪较低落。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胡某系风险控制要求高、改造需求高的高危暴力罪犯,需在严格行为管控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教育矫治,以降低风险。
(1)严密管控预防狱内风险。结合胡某的危险度评估结果及日常改造表现,对其进行重点管控,控制风险因素。结合监区罪犯劳动改造评估制度要求,判断胡某近阶段生理和情绪状况均不能适应生产安全要求,将其暂时调离劳动岗位,安排参加监区中厅集训学习,同时安排罪犯24小时看护,及时反馈胡某思想动态和情绪波动,加强行为管控。
(2)规范管理遏制违规行为。针对胡某日常自律能力差,违纪多发,且存在为逃避惩处“诈病”的次生违纪情况,通过民警的日常教育和罪犯的互相监督,规范胡某的改造行为,被动减少违纪。民警规范执法行为,对胡某的违纪及投机改造行为及时予以批评处置,阻断胡某“违纪—发病—逃避惩处”的错误认知。积极运用皮格马利翁效应对其施加正面影响,肯定其改造过程中取得的进步,引导其学会认同自我价值,同时帮助胡某学习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逐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纠正。
(3)情绪疏导平复负面情绪。胡某的性格偏内向压抑,民警从关心其日常身体状况入手,尊重其合理诉求,逐步建立沟通平台,及时化解压抑情绪和消除不良事件的影响。针对其心理创伤后失眠梦魇的情况,积极运用安思定、音乐放松仪等心理治疗设备,改善睡眠状态,逐步消除紧张、退缩等不良情绪,提高情绪调适能力。
(4)认知调整实现源头矫治。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安排胡某参加人际关系调适等团训活动,引导其学会交流与合作,促进良性人际交往方式的形成,改善其孤僻压抑的性格。结合案例讲解“理性情绪”理论,使其认识到控制情绪的关键不在于回避诱发性事件,而在于改变自己的不当认知,学会正视现实,面对改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挫折。加强普法教育和认罪悔罪专项教育。安排胡某学习判决书,以案析理,引导胡某认识到对不法侵害应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而不是以暴制暴,且胡某实施犯罪后分尸埋尸,妄图逃避惩处的行为,正是法治意识淡薄的体现。通过教育引导,使胡某逐步对法律有了正确的认识,增强了认罪悔罪意识,端正了改造态度。
(5)亲情修复提升改造动力。监狱的母爱进大墙活动、监区的特色亲情修复活动在服刑人员群体中有着较好的反响。每逢佳节倍思亲,一句简单的问候祝愿,却能给家人带去安慰,给女性服刑人员的改造增添动力。每当这个时候,胡某的情绪总是会更加低落,但执拗的她却也不愿承认对家人的思念,民警虽多次与其父母联系,希望能得到家属的配合与支持,但却总是吃闭门羹。2018年5月胡某收到了丈夫寄来的离婚起诉状书,丈夫的离婚诉求无疑给胡某一次重大的打击,但出乎意料的是,胡某虽然情绪低落,却能站在丈夫的立场上换位思考,感谢丈夫给予的关爱,最终两人协议离婚。可能是胡某的大度和成全感动了丈夫,经民警的劝说,前夫同意带着14岁的儿子前来接见,当儿子表示等母亲回家后会好好照顾母亲时,胡某受到了极大的宽慰,情绪明显好转。当同案的弟弟刑释当天来到监狱门前要求接见胡某,却因不能即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未如愿,只能留下一纸信笺,劝说胡某好好改造时,胡某泪流满面。民警适时强化责任感教育,引导胡某学会理解与尊重,学会换位思考,树立家庭责任感,用自己的改造行动换取家人的谅解,早日回归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有了家人的关心,胡某的改造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
6.预期矫治目标
近期目标:通过积极的行为管控和教育矫治,逐步减少违纪扣分情况。引导胡某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消除负面情绪,使其认识到消极对抗改造的错误行为及其危害性,改善狱内人际关系,积极适应改造环境的变化。
远期目标:引导胡某建立健全人格,正确认识生活事件给自己带来的情绪影响,加强认罪悔罪意识,重塑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成效
经过矫治计划不断的推进落实,胡某的紧张、抑郁等情绪明显好转,饮食睡眠情况有所改善。更让人高兴的是胡某终于明白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再采取诈病或自伤自残等非理性方式逃避违纪惩处、博取民警关注。胡某情绪变得稳定,改造态度也明显转变,违纪扣分大幅减少,年内处遇上升,改造表现稳定。
2.矫治体会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随着风险需求评估、危险度评估等科学评估工具的使用,相比以往的“经验主义”,教育改造工作的预警水平不断在提高,但如何实现“评估+管理+矫治”一体化的工作要求,仍需进一步的思考,民警仍需不断提高管理教育能力。如对本案中胡某这类高危暴力类罪犯的管理教育的最终目的不应只是当前的监管安全,绝不能以管代教,仍要综合运用各项管理教育手段,各有侧重,形成合力,以最终转化为目的,从根本上降低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