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名反复违纪服刑人员刘某的矫治案例分析
- 案例时间:2019-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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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52296628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刘某,男,26岁,湖北省随州人,小学文化,2013年7月1日因强奸、强制猥亵妇女及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13年7月入监。母亲患有癫痫病,父亲多种疾病,两个姐姐皆已成家,家庭负担重。刘某15岁开始在外打工,因为与他人发生矛盾,对方为了报复,将刘某脸部砍伤,造成刘某外伤后畸形愈合、鼻窦下方部分缺失、左侧口角至面部陈旧伤疤、左上唇缺如不能闭合。
(二)犯罪情况
1.刘某好逸恶劳,采取撬窗、翻墙入室等手段,多次在本村盗窃。
2.因为面容被毁,心理变态,对老年妇女实施奸淫及猥亵,被父亲举报而被判刑。
(三)狱内表现
刘某入狱后,因刑期长,心理压力大,对自己的罪行感到羞愧,担心家人不原谅自己,认为自己是被社会抛弃的“弃儿”,觉得活着没有意义。刘某高度自卑,心胸狭窄,很难和别人相处,觉得别人瞧不起他,喜欢从别人的话语中揣摩针对自己的嘲弄、鄙视的弦外之音,因此屡次与他人发生争吵、打架。刘某还认为民警不关心自己,不给自己合适的岗位,认为民警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多次顶撞民警,成为扰乱监规纪律的重大危险犯。2014年3月因有行凶危险受到隔离控管,2015年7月因自伤自残行为受到禁闭,2016年6月因不服管理受到严管,服刑五年未减刑。刘某每次犯错后都后悔不已,因自控能力差,周期性地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评估与诊断
通过心理测试、观察、咨询,认定刘某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
1.自卑心理严重。刘某因家庭贫困,从小受到人欺负,后因面部毁容更加自卑。在监狱,性犯罪往往受到其他服刑人员的歧视,外部环境很容易使刘某产生烦恼,情绪起伏,行为冲动,易发生行凶危险。但刘某内心渴望他人理解却得不到支持,致使自尊心扭曲,易不服管理。
2.心理需求层次低,无视社会规范、心存侥幸。刘某人生观、道德观沦丧,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满足自己的欲望。把不切实际的生活追求、吃喝玩乐当作人生目标,但家庭贫困得不到满足,对亲人既充满愧疚又充满怨恨。
3.以自我中心,报复心理重。表现为情绪易变,性情暴躁,容易冲动,心胸狭窄,易走极端,有很强的报复欲。人际关系恶劣,易与同改争执。不能正确对待警官教育,认为民警不关心自己,因错误的认知追求个人不合理的利益。
综上所述,刘某自卑心理严重,敏感多疑,脾气暴躁、易激惹,人际关系恶化,对未来没有信心。对刘某的转化和矫治将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明确具体目标
1.近期目标:适时进行心理矫正,缓解不良情绪,积极适应环境;教会刘某正确的认识自我和评价他人,改善当前人际关系,提高抗挫能力。
2.长期目标:改变错误认知,确立积极行为,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改善人际关系;重塑自我,促进人格完善。
(三)针对性矫治措施
1.深挖犯罪根源,真诚认罪悔罪。运用无条件关注、接纳、真诚等技术建立良好咨询关系。了解其家庭、成长、犯罪及改造情况,形成初步诊断:刘某因为家庭贫困需求低级、面部畸形而自卑,报着侥幸心理犯罪。经过警官和老师的不懈努力,帮助刘某认识到其犯罪道德防线和法律意识崩溃所致,是性格缺陷所致;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认识到自己犯罪给他人和自己造成的损失。
2.关心服刑人员需求,发挥亲情效应。让服刑人员产生感恩之心,监狱民警孜孜以求,需要警官投入辛勤工作和真诚奉献。刘某所犯罪行为人不齿,缺少亲情和关爱。监区领导和民警以此为突破口,关心他是否吃得饱、穿得暖,困难时伸出援手,鼓励其重新振作,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心理老师联系其亲人来看望刘某并给予他鼓励。尽管只有他叔叔一个人来了,刘某仍然感动不已,悔恨不已,当着其叔叔泪流满面,询问家人状况,询问父亲为何没来,希望得到父亲的原谅。监区不失时机地联系其父亲,最终其父亲和两个姐姐都来会见并表示原谅他,希望他能痛改前非。亲情的力量促进了刘某巨大的转变。
3.认识自卑心理,重塑健康心态。对刘某想改变自己的现状且主动要求咨询的行为给予积极的肯定和鼓励。对其人格缺陷、家庭贫困、生理缺陷等形成的自卑心理进行探讨,促其明白自己首先要接受自己。家庭出身和身体缺陷是无法选择和改变的,但自己努力去做自己能做的、能改变的,以勤补拙,加强自己内心修养。只有内心美丽、强大才可能让他人更易接受自己,才能在改造生活中挣回“面子”。
有一次,刘某违反监规受到其他服刑人员指责,其不但不接受反而与他人发生争执,认为对方在羞辱和欺负他,如果不叫对方尝点厉害,自己今后就没法混了。于是把工区拖把踩断,想用拖把报复对方,幸好被民警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场严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出,这是一起典型自尊需求引发的事件。在与他的谈话中严肃指出:积极改造的最大障碍就是你的自以为是,在服刑人员中要“面子”,在民警面前争“面子”。面子是要靠实干赢得的,是靠尊重别人换来的。你不尊重别人,谁会给你面子?服刑人员很多时候的辱骂是本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并不是有意嘲笑你生理缺陷。你不要把人人都想成自己的敌人,对他人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同时民警在服刑人员大会上就此事进行教育,要求大家说话不允许使用污辱语言,不要嫌弃他人,从此大量减少了刺激刘某的言行。
受到这件事情的教育,刘某也在改变。一次刘某因生产与他发生争执,就在大家认为刘某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旧病复发的时候,他却主动离开了那名服刑人员,采取了“冷处理”,事后进行了沟通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由此可见,刘某在逐渐摆脱“面子”桎梏,增强身份意识,以积极心态参加各种改造、学习、活动。
4.纠正错误认知,改变不良情绪。“你怎样看世界,你也就得到怎样的世界”。刘某偏执地认为:(1)警察和自己故意过不去,要求调监区;(2)对改造前景悲观失望;(3)被帮助和照顾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就认为警官不称职;(4)被人嫌弃的生活没有意义。
针对刘某不合理认知,心理老师帮助他剖析:(1)民警依法履职、罪犯认罪并接受改造均为法律赋予的职责,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服刑人员违纪必然要接受处罚,积极改造就要受到表扬或减刑奖励。警官教育你、批评你,那都是为你好。(2)引导刘某感恩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对他的关心,教育他如果觉得别人都错的时候,学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是自身认知片面导致不适应情绪和行为问题,鼓励刘某通过努力改变困境。(3)围绕罪犯情绪不稳定、易激怒,咨询老师让刘某学一些控制自己冲动情绪持方法,如后果提醒法、转移法、宣泄法、回避法、呼吸放松法等。
5.拓宽改造途径,巩固教育成效。运用正确适当方式处理问题,促其行为改变。(1)帮助刘某学会分析,用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面对困难才是解决困难的最佳方案。如完不成生产任务,首先分析完不成的原因,除了技术之外,精力不集中应该是重要的原因。然后给自己布置任务,逐步加压,每天自我考核,一段时间后就会有很明显的提高。通过这样的比较增强他的自信,促使他体验到成功的愉悦,提高自我价值感,同时鼓励他继续自我超越。事实证明,刘某的努力得到的回报,民警对他进行了肯定和表扬。(2)教会刘某冷静面对自己的问题,接纳自己,正确评价自己,学会用理性的眼光看待、思考自己的处境,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且开始学会规划今后的改造生涯。向刘某说明最终能够改变自己的是自己,不是别人,每个人都具有理解和处理自身问题的能力,相信别人也是相信自己。
通过监区民警及时鼓励强化、关注和干预,刘某的治疗效果安全稳定而循序渐进地进行。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多年的努力,刘某终于放下思想包袱,踏实改造,他终于懂得只有自己才能帮自己。刘某能够逐渐面对现实,能够正视自己的过去和现在,在自我认知方面有很大的提高,情绪趋于稳定,行为的冲动性逐步降低。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对存有心理障碍的服刑人员的治疗难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已经形成的认知结构、已有的生活体验和固有的人格特征及人们形成的固有观念。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反复抓、抓反复,继续跟踪,巩固成果,并不断地发现新的变化,用灵活有效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相信只要有爱心、耐心、信心、恒心,成功离我们不会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