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郑某心理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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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5229639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郑某,女,2001年9月出生,湖北广水人,初中文化程度。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于2016年7月15日投入省未管所女犯中队服刑改造。因郑某犯案时年仅14周岁,且既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又是施害者,并致人死亡,其一入队就是中队民警关注对象。起初,郑某改造态度积极、服刑表现尚可,但半年后其改造表现一落千丈,与同改关系极差,时常独自呆在角落沉默不语,且拒不回应民警询问,中队民警、其他罪犯均认为她“有病”,甚至郑某也认为自己“有病”。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个性分析
郑某在父母、老师眼中一直是个乖乖女,成绩也较好。由于父母带着小她8岁的弟弟在外打工,郑某一直与外婆一起生活,因而她思想上较为独立。升上初三后为方便学习自己提出在外和同学一同租房住,但没过多久就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言语冲突结怨,被李某多次威胁邀约打架。此事郑某未向老师、家长透露,而选择独自面对,最终酿成悲剧。
结合案情、第一次心理咨询经过及心理测量结果,咨询师对郑某的性格特征有以下评估:
(1)自我,思想有一定独立性。虽然给人一种顺从的感觉,但实际上很有自己的想法,较为固执。
(2)自尊心较高。与自信心强是一体两面。比较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希望得到肯定,但也较容易钻牛角尖。
(3)人际交往能力有所欠缺。郑某犯罪原因虽然是被害人对郑某生恨并不断言语恐吓约架,但也表现其考虑问题不成熟,应对方式相对单一,不太考虑言行后果。
2.改造表现
(1)第一阶段:入狱服刑初期,改造态度积极,自信感强。想尽力抛开过去的影响,把监狱当作另一间学校,好好改造学习,争取好的成绩。
(2)第二阶段:入狱服刑半年多后,心理状态不太稳定,突出表现在:拒绝交流。时常一个人呆在角落,不愿与同改和民警交流。自我怀疑:询问咨询师“我真的不正常吗?”渴望逃离:内心感到痛苦和孤立无援,自述希望能长出翅膀飞出高墙。
3.问题产生的现实原因分析
从现实层面看,郑某的心理、行为变化与两类关系变化、两种心理学效应有关。
(1)与同改的关系变化×替罪羊效应
郑某入狱前成长背景和经历相对单纯,一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好学生角色,而其同改则多早早进入社会、经历复杂、与其相比更世故圆滑。可以说,郑某与其同改间差异明显。加之郑某人际交往能力相对较弱,不能顺利融入群体,反而让同改产生排异心理,并受替罪羊效应影响将自身负面情绪投射到郑某身上,使郑某潜移默化地被孤立、成为中队边缘人物。
郑某自述,与同改彷佛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们的话题自己加入不进去也不想加入。自己因文笔好常获加分,即使也常犯错被扣分,考核分仍旧排名靠前,导致一些同改爱在她面前说酸话,郑某感到难以承受,于是逐渐不再想“出风头”。然而,没有了成绩加分,她的犯错更加显眼。
替罪羊效应:当人们遇到挫折或者处于不快乐状态时(如服刑),容易将攻击(物理、精神、情绪等方面)转向被厌恶的、相对弱势的群体或个体。
(2)与民警的关系变化×标签效应。
中队民警最初认为郑某和其他罪犯相比年纪更小也更单纯,因而比较鼓励关照。但郑某经常犯错且重复同样的错,逐渐让民警感到她“态度不端正”,对她失去耐心和信任。
郑某自述很多错并不是自己犯的,而是为同改“背锅”,但因她已给部分民警造成了爱犯错的印象,因此即使解释也不被相信,于是逐渐放弃解释、破罐破摔。加上每次与民警谈话后都被同改嚼舌根说她打小报告,进而对她恶语相向,她也不愿向民警多说,甚至开始害怕民警谈心,于是拒绝交流,宁愿自己待着,这也让民警更加认为她“无药可救”。
标签效应:一个人被别人下了某种结论,就像商品被贴上了某种标签。这种“标签”具有定性导向的作用,给某人贴上某种“标签”后,往往会使其向“标签”所喻示的方向发展。
4.问题产生的心理机制分析
从心理层面来看,郑某的心理、行为改变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影响。
(1)个性因素:自尊心较高、固执自我,表现在同改眼中的“清高”“活在自己的世界”、敏感内向、情绪脆弱、人际交往能力差,这种性格本身容易给自己造成压力。
(2)环境因素:监狱环境封闭性强、高强电网、戒备森严,与社会环境、学校环境截然不同,过往经历单纯的郑某身处其中自然压力倍增。
上述两个因素交互作用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而郑某的压力应对方式十分单一,无法做出适应性的反应;也没有如足够的社会支持网络等可利用的资源帮助她来化解、平衡,也就是说这些压力超过了郑某的负荷能力,于是她变得消沉、悲观、放弃反抗、自我怀疑,濒临崩溃边缘。这也是为什么郑某的改造表现越来越差,人也越来越孤僻,内心开始向他人对自己的负面评价产生认同,怀疑自己确实如同改、民警认为的那样“不正常”“有病”。若这种状态长期持续,就会形成慢性应激或习得性无助,让人体验到一种持久的对现状无能为力的沮丧感,严重的就易换上抑郁症。
5.心理矫治策略及具体实施
(1)减少压力应激源,帮助郑某维持自尊平衡,缓解现实矛盾。由于在现实问题多重打击和压力下,郑某的心态已经变得比较脆弱,自尊也摇摇欲坠,咨询师认为首要做的就是缓和她的状态。因此在咨询过程中非常坚定地告诉郑某她并没有病,而是遇上了许多人都会遇上的问题,让郑某放下心中包袱,咨询师看到郑某当时明显松了口气。对于郑某目前更想自己待着、抗拒交流的状态,给予尊重,并与其中队民警沟通,建议减少谈话次数或暂时不谈话,也不要让其同改再去给予刺激,给她一个自我调适期,但要增加日常关注和观察,并及时向咨询师反馈情况。
(2)改变压力应对策略,根据郑某的意愿选择问题指向或者情绪指向的应对方法。压力应对策略有问题指向和情绪指向两种,问题指向是通过直接的行动或问题解决行为来改变给自己带来压力的应激源或改变与应激源的关系,包括与之斗争来消除或削弱威胁、逃跑使自己远离威胁、加强自身承受能力来避免未来的应激等。情绪指向则是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而不是改变应激源,包括使用抗焦虑药物、放松疗法、生物反馈技术等躯体指向的做法,有意识的分心、自我想像等认知指向的做法等。在与郑某沟通后,咨询师选择了帮助她学习认知指向的做法来替代过去非适应性的压力应对方式。
(3)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帮助郑某改变认知策略。
第一阶段,帮助郑某认知,是什么引发了她现在的行为,以及它的结果如何。通过了解起因和结果,让郑某对自己现在的问题有一个更明确的界定。
第二阶段,介绍一些新做法,帮助郑某抵消过去的非适应性行为。如记日记、向家人倾诉、进行自我鼓励自我暗示、学习有意地转变注意力等。
第三阶段,当适应性行为已经建立后,让郑某自己对新行为的结果进行评价,避免以前的挫败性认知,即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和适应,那么更可能更好地适应;相反,若认为压力来源于自己无法控制和影响的人或自己无法改变的状况,心理适应状况就会更差。
咨询师希望这个过程可以帮助郑某换一种方式来考虑自己的处境、身处其中的角色,以及在解释事件结果时的归因方式,让郑某意识到自己可以改变、正在改变,从而建立改变的信心。
(4)增加社会支持,帮助郑某构建更有力的社会支持网络。社会支持是由他人提供的一种资源,告知某人他是被爱、被关心、被尊重的,让他明白自己不是孤立无助的。包括社会情感支持,金钱、医疗类有形的支持,建议、咨询、个人反馈类信息支持等。郑某在家庭中表现独立,很少向家人倾诉,入狱后与社会脱节,又与同改、民警的关系紧张,社会支持严重缺乏。咨询师认为必须尽快改变这一点,因为当感到有他人可依靠时,个体往往能更好地处理压力事件以及遇到的问题,这一定可以帮助郑某更好地面对问题。一是通过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缓和、重建郑某与同改、与中队民警的关系;二是建议郑某的家人多与之联系,及时给予情感支持;三是告诉郑某其他寻求帮助的方式,如遇到问题可以找咨询师或信任的民警求助。
【教育改造成效】
一年来,心理咨询师对郑某进行了4次个体心理咨询,2次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郑某后期犯错明显减少,不再抗拒交流,渐渐地又开始参加所里组织的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不仅拿到了多个比赛第一,还获得了一次难能可贵的减刑。在最后一次咨询回访时,郑某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她自信满满地告诉咨询师自己正在准备高自考,也说到爸妈的关系因为她缓和了许多,她感到很开心,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减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