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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决定命运——一例出监焦虑心理服刑人员陈某矫治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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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JYJG1551085214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31岁,小学文化,未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已近8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较好,预计明年将减刑释放。自诉因为自己还有一年即将出狱了,现在经常想到出去后的事情,失眠也渐渐多起来,因为要出监而担心害怕,因此主动申请咨询。

(一)陈某的成长史、犯罪史

陈某小学学习成绩还不错,因为父亲做生意缺人手,辍学做了父亲的帮手。做了几年,便心生厌倦,又处于青春期,与父亲常有冲突;故而离家出走,后到武术学校学习两年,又在家呆了两年,学了驾驶,成为一名驾驶员。早在随父亲做生意时,因琐事与人发生矛盾,后被对方砍了几刀。一次在本市某舞厅玩时无意中遇到曾砍伤自己的人,当时觉得他正用鄙视的眼神看着自己,顿时失去理智,遂纠集一帮人,持刀砍被害人数刀,致被害人重伤残疾。

医院病历显示,陈某身高169厘米,体态正常,无重大躯体疾病历史,家族无精神疾病史。

(二)陈某主诉

还有半年要出监,现在回忆起外面的事渐渐多起来,经常睡不着觉,读书时注意力不够集中,感觉记忆力下降;烦躁不安,想发火。

(三)观察和他人反映

来访时的情况:陈某衣着整洁,脸色憔悴,有点心神不定。

据民警反映,陈某为人稳重、踏实,能热心帮助人,深得民警信任。作为勤杂事务罪犯,在罪犯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严重的心理问题。近一个多月以来,心情有些不好,睡不好觉,好象有心事。

(四)心理测验结果

SAS标准分61。焦虑水平属于中度。

EPQ测量结果:E 57 N 60 P 40 L 35。

显示为胆汁质人格,其神经兴奋性强烈不平衡,表现为争强好胜,精力过剩而好斗,情绪波动大,易感情用事。遭遇挫折时极易沮丧或产生攻击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原因分析

1.生物学因素。陈某少时习武,身体素质总体不错,但近期由于心态的影响,体重有所下降,做事有些心不在焉。与他人交流减少,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会发火。
    2.人格特征因素。陈某先前犯罪人格仍在对他产生影响,即过分敏感、心理脆弱、缺乏自信等。另外,陈某在23岁时入监到现在已31岁,监狱环境对这个年龄段的人格成长有重要影响。被动服从、自我贬低,不愿向外界表露自己内心的思想和情感,过分关注自己在事件中做出的不适当反应,容易出现负性情绪而产生自我效能感降低。

3.认知评价因素。对监狱与社会环境转换形成的心理落差引起焦虑。认为社会发展快,自己脱离社会多年,已很难适应社会;无法正确处理的出狱后继续加入朋友群体,很快过上富裕同时担惊受怕的生活,还是自己脱离他们,从零开始,靠自己的打拼让自己和父母过上稳定但也许不富裕的生活。这种双重趋避式冲突使得他烦躁、不安。还存有补偿心理,认为自己这些年在监狱受的苦,要在获得自由时得到补偿。心理期望值很高,认为过上富足的生活才对得起自己。

(二)评估

根据来访者自述和临床观察,来访者所述内容基本可信。因此,陈某是由认知因素造成的焦虑情绪,其人格的易感性引发心理问题。症状表现为焦虑。对其焦虑情绪进行分析,此次解决问题的重点为如何适应社会?目前陈某存有双重趋避式冲突即“是依靠朋友,还是靠自己来创业?”

(三)诊断及诊断依据

1.诊断:一般心理问题

诊断依据:

(1)排除器质性疾病所致。

(2)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陈某有自知力,主动求医,没有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性症状,因此排除精神病性。

(3)对照症状标准,该来访者表现出身体消瘦、烦躁、失眠等症状。从严重程度标准看,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反应强度不甚强烈,问题内容基本局限在情绪方面,认识、意志、行为正常。没有影响逻辑思维等。无回避泛化。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只是劳动时注意力有些不集中。从病理标准看,病程一个月多,持续的时间较短,其社会功能受到一定影响。

2.鉴别诊断:

(1)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根据CCMD-3神经症的标准,陈某虽然焦虑症状明显,但与现实刺激有关,并且具有道德色彩,心理冲突为常形,因此排除神经症。

(2)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陈某的情绪问题是有因而发,初始反应强度不大,反应无泛化,对社会功能造成的影响有限,病症小于三个月。因此排除严重心理问题。

(四)咨询目标
   根据以上的评估与诊断,来访者的问题是出监前焦虑情绪问题,属于一般心理问题。咨询师和来访者共同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

1.具体目标:缓解焦虑情绪,基本恢复正常的生活规律,能正常睡眠。

2.近期目标:改善不合理信念,重建认知。

3.远期目标:做好心理准备,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要求他为自己制定人生目标,实现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

(五)咨询方法

1.采用行为疗法,即放松呼吸法可以有效缓解焦虑情绪,对失眠有舒缓作用。

2.采用合理情绪疗法,调整其认知来缓解情绪。重点运用解释、指导等影响性技术。

3.运用优势视角,发现和寻求、探索利用个人的优势和资源,重新树立信心,重新自我评价,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问题。

(六)咨询过程

在对陈某焦虑情绪进行矫治的过程中,始终抓住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自知即自我认识问题,通过放松呼吸法来与自我联结;通过观察自我来了解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二是通过对不合理信念的质疑,达到认知重建进而调节焦虑情绪。

咨询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建立咨询关系,收集资料,澄清问题并采用行为疗法即呼吸放松法来调节焦虑情绪。

第一次咨询时运用倾听技巧,强调尊重、共感、鼓励等咨询态度,注重非言语线索来建立咨访关系。一方面可以给来访者一个倾诉机会,让来访者把自己近段时间的心理感受,已往的部分经历充分地表达出来,使其负性情绪宣泄出来。在咨询过程中,同时也让来访者感受到自己被尊重、接纳、信任和被理解,这些利于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咨询师详细了解来访者成长经历,社会支持系统情况,并可了解到来访者问题的表现,成因、发生的背景和演变过程,及与问题有关的近期生活事件等等。

当我进行自我介绍时,陈某主动说,在监区听过心理健康课,而且听得很认真。这为建立信任关系打下基础。同时可以感受到来访者是一个人际敏感和一个善于学习的人。

在第一阶段,由于陈某有强烈的咨询动机和良好的学习领悟能力,交流很顺畅,材料的收集很顺利。同时,也发现陈某对自己情绪的来源并不清晰,有在民警面前经营自己形象的倾向,所以对于自己的心理症结总想掩饰,习惯性地把话题从自身转移开,把问题放到他人身上。在他顾左右而言他,再次提到怎样帮助同犯调节焦虑时,咨询师敏锐直指问题的关键所在,使其对自己的问题有所认识与思考。咨询师告之要想解决别人的问题,必须先解决自己的问题。

陈某对未来的确是一直在做准备,包括学习技能,学习法律,关注朋友的动向。但思忖最多的恐怕还是出狱后能否搭上朋友的顺风船。陈某谈到朋友在外面混得很好,开宝马、出入高档会所;似乎很羡慕他们的潇洒。也提到朋友对自己的帮助,以前他们主要开赌场、游乐厅,听说现在已经转行从事合法生意了。

近期家人接见时,不断打听朋友的情况,希望能搭上朋友创建的平台,能很快致富。之所以不断学习法律,是希望从法律中寻找答案,并且寄希望于朋友们已从事合法生意。当然最完美的是朋友已转到合法生意,这样自己就不必担惊受怕。但是依自己的了解,内心对这种可能性又有很大的质疑。这种趋避式的内心冲突造成较强的焦虑情绪反应。

针对其焦虑情绪引起失眠等生理反应,教授呼吸放松法。呼吸练习可以减轻压力,缓解紧张,使神经系统松弛并趋于平静,有助于情绪控制,提高身体素质。对于在生理上会产生一系列反应的焦虑情绪,放松法能起到非常好的调节作用。对于服刑人员而言,呼吸放松法方便实用。在一天的任何时候如排队时,或睡觉前都可以练习。

如果出现疼痛或不适感,立即停止练习。禁忌症为器官损伤、任何会引起代谢酸中毒的疾病(糖尿病、肾脏疾病、严重低血糖等)、低血压、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应当停止练习。陈某无上述禁忌症,可以练习腹式呼吸。

第一阶段以布置作业,即练习放松呼吸法来缓解焦虑来结束此次咨询。(要求陈某把腹式呼吸作为家庭作业,每天至少练习两次。)

2.第二阶段:进一步探究心理问题的原因,帮助分析解决问题,应用合理情绪疗法(ABC理论),找出不合理信念,进行修通,通过改变认知来改善情绪。

通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放松法,陈某的焦虑有所减轻,但摆脱不掉的思绪仍纠缠自己,茫然感、担心与冲动的愤怒不时交替出现。对于一个把焦虑看作是夸大的结果的来访者而言,自动思维是一种安慰。

(1)对陈某的问题进行分析

找出情绪困扰的具体表现(C):焦虑,担心,失眠,注意力下降,人际关系受影响。

找出相对应的诱发事件(A):还有半年要出监了。

两者之间的不合理信念(B):“自己脱离社会多年,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以偏概全)“出人头地,才能被人看得起”(绝对化)我必须靠那些比自己强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得好些。(过分概括)

(2)帮助陈某领悟到他的情绪问题是由于他现在所持有的不合理信念造成的,他应该对自己的问题负责。(部分对话摘录)

陈某:一想到要出监,心里就担心,不知道社会发展成什么样了。

咨询师:不知你有没有意识到,社会在你的头脑里有一些模糊认识,这些模糊或者未知的认知让你产生了焦虑。如果你对社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从某种程度上说,你的焦虑情绪会缓解。比如,妈妈担心孩子放学很久了怎么还没有回家,开始胡思乱想,设想种种坏结果,当孩子安然回来时,一颗心放下了,焦虑消除了。

陈某:噢,原来是这样。我的情绪是受到认知的影响了,是吗?

咨询师:对。你的领悟力很好。你的情绪与认知混在一起时,情绪主导了你,让你陷在情绪里挣扎。如果把认知与情绪分开,从认知的角度去改变,你的情绪就会改变。

陈某:噢,我明白了,是我的认知出现了问题。那么怎么改变认知呢?

咨询师:那我们一起来分析你的那些不合理的想法,不合理在什么地方。

(3)与不合理信念辩论,修正或放弃其不合理信念,重建认知。

3.第三阶段:运用优势视角(又称积极关注),扩展应对资源,进一步改变消极认知。

长期的监禁生活下对陈某产生了双重影响。一方面,把很多问题都进行消极归因,看不到事物的积极面。正是因为不相信自己的能力,才产生有心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想法,实际上,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有白天就有黑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另一方面,在监狱所受的正统主流的教育及自己这些年一直自学的法律知识,使其与主流靠近,又对其有强大的约束力,使其害怕重蹈覆辙。现在的他已不是过去的他,通过学习法律及在监狱接受的教育使其内心对违法犯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待未来的路的选择格外慎重,对是否加入朋友行列内心冲突就格外强烈。

针对陈某自我贬低的明显倾向,运用优势视角对已有资源重新正确认识,评价自己,增强自信,从而使自己内心强大起来。优势视角指的是帮助服刑人员挖掘和发挥其优势与品质,帮助其发现被自身怀疑、被时间磨损、甚至被淹没的优势与资源。从交谈中,咨询师发现陈某的优势表现:

品质与特征方面:身体好,表达沟通能力好,学习与理解能力强,人际关系良好;

技能方面:会电焊、钳工、会开车、会武术、懂法律知识;

家庭方面:父母的支持与关心,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

社区方面:亲戚、朋友的照顾;社区服务体系的健全等可以提供帮助。

通过帮助他多找自己的优点,少关注自己的缺点,以乐观豁达态度对待自己,相信自己有能力调控自己的焦虑情绪。同时认识到自己是有能力的,有优势的,形成改变动机,实施积极行为,能够创造自己的生活。自己能否成为有尊严的人?怕被歧视,其实更多是自己内心的障碍;当从心理咨询师这里感受到坦诚与尊重时,当对自己的价值重新认识时,内心一些新的东西产生了。尊严的获得并不是靠金钱来证明。

4.第四阶段,通过再教育阶段,巩固咨询效果,促进心理健康。

在上述基础上,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来进一步审视来访者问题,达到再教育、再巩固的目的。

(1)咨询师提供信息,解释焦虑是人进化中出于适应环境、保护自己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焦虑症状是自然的生理反应,交感神经与副交感神经的症状表现。适度的焦虑有利于改变自己;过了,就易引起各种身心疾病。对焦虑本身客观认识有利于扫除盲区,驱散对症状本身的焦虑。

(2)加入朋友,也许能很快致富,满足自己对成功的渴求;但同时凭他自己的了解,这种生活又有很大风险,搞不好就有再次入狱的可能,陈某主动说父母渐渐老了,自己也怕他们承受不了他们的儿子再有什么闪失。

(3)来访者有强烈的求助动机,是个好学,领悟力较高的人,对自己的自我贬低、消极应对及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等进行积极探索,希望通过自学心理学改变自己。通过疏导,改变了求助者的认知,打开了思维的渠道。按求助者自己的话说,对自己有了更多的认识。并要求咨询师推荐给自己几本书。

【教育改造成效】

(一)求助者的评价
    一直结合放松法调节自己,能正常入睡,感觉内心平静了很多,已能够正常面对自己的内心真实的想法。也在积极地学习、读书,进一步了解自己,加强自己。

(二)民警的反映

陈某目前情绪较稳定,劳动较积极,人际关系大为改观,表现明显好转。

(三)咨询师的评估

陈某从新的视角认识自己,改变了一些不合理想法。

SAS标准分:50 焦虑水平降低。

(四)咨询体会 

服刑人员在回归社会前产生多种矛盾心理:既有对自由的渴盼,又感到愧对家人;既为重新做人、走向新生感到喜悦,又担心刑释后难以立足社会等等。引发出监前焦虑主要涉及三方面:怎样面对家人?如何面对受害者?如何适应社会?每个人情况不同,各有侧重。“如何适应社会”则更为普遍和急迫。现在各监狱都非常重视出监教育,对服刑人员进行回归前的心理辅导,可以帮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顺利地回归社会,适应作为自由公民的新生活。同时我们也建议服刑人员出监前一年开始做些针对性的个体咨询或团体咨询,为早日适应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率打好必要的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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