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危险罪犯王某精准教育转化案例
- 案例时间:2019-11-2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DJYJG1550631858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49岁,山东临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7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1月入监。
自入监服刑以来,王某因罪重刑长、社会支持系统差等原因,改造动力不足,改造意志消沉,自责愧疚心理过重,出现轻生言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罪犯自杀风险点分析
(一)刑罚执行
王某认为自己失手将被害人打死,无主观故意,且事后自首,而法院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量刑过重,故一直抱有申诉念头。结合现行刑罚执行政策,王某无期徒刑实际服刑时间将超过20年,出狱时即将年满70岁。因此王某存在“自己刑期长,出不去”的消极想法。
(二)家庭关系和社会支持系统
王某育有一子一女,都在本地上学。王某妻子智商低下,无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压力大,社会支持系统差。
(三)心理测试情况
SCL-90测试:强迫状态1.0,人际关系敏感2.0,抑郁2.0,焦虑2.9,敌对1.5,恐怖1.0,抑郁、焦虑比较严重。
心理测试结果显示王某属于典型的内向型人格,敏感多疑,焦虑、抑郁,人际关系敏感紧张,对人缺乏信任,思想比较偏执。
以上是造成王某改造态度消极、心理包袱重的主要压力点。综合王某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将其定为自杀高度危险罪犯,并确定对其实施精准转化教育。
二、罪犯教育转化难易点分析
(一)难点:王某罪重刑长;因犯罪与其家属关系紧张,自责心较重;性格内向,心理不稳定,易受外界环境刺激。
(二)易点:王某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接受领悟能力较强;好面子,有利于提高激励和处罚的效果;有一子一女,且对子女十分关心,便于实施亲情帮教。
经分析评估,监区民警决定在确保控制到位,不发生监管事故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劳动、心理矫治、亲情帮教、法律援助、积分报酬物质奖励等手段,通过三个阶段各有重点的精准帮教,实现防止自杀行为,规范行为养成;消除消极思想,提高交际能力;培养正确的行为习惯,树立改造自信,实现精准转化的工作目标。
三、罪犯精准教育转化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加强对王某日常管理及个别谈话教育,强化王某身份意识和监规纪律意识,降低自杀危险,促进其敞开心扉,与民警建立初步信任。
具体措施
(1)将王某床铺安排在视频监控的显著位置,做好王某全天候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时间、空间无漏洞,杜绝意外情况的发生。
(2)根据王某年龄和身体情况,安排其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制定适当的劳动定额,对其劳动改造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安排罪犯生产骨干对其进行正面强化引导,同时强化民警现场巡查力度,督促其积极改造。
(3)为准确掌握王某家庭情况,提高精准教育转化工作的针对性,监区民警对其进行了家访,详细了解王某家人情况,向家人介绍了王某的日常改造和思想状况,并为其播放家访视频。当王某看到妻子、女儿、儿子殷切叮嘱的视频画面时,留下了感动的泪水。通过家访活动,极大拉近了王某与民警的心灵距离。
(4)按照尊重、真诚、共情、积极关注的心理咨询原则,定期对王某进行心理咨询,给予其倾诉、宣泄的机会。有效释放其心理压力,并与王某建立了信任关系,降低了王某内心疑虑和戒备,使其敢于敞开心扉,抒发心理真实感受。
第二阶段:实施亲情帮教,减轻其后悔、自责心理,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改造信心。
具体措施
(1)运用认知、放松疗法,矫正不良心理。针对王某自责心理重而影响改造的情况,监区民警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引导其正视事实,不要永远活在愧疚和自责之中。民警着重就其“害苦了两个孩子,不如一死了之”等错误观念和歪曲认知进行了识别,让其本人认识到这些错位的存在和危害性,促使其认识到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也不是赎罪的表现,只会让亲人更加伤心。
(2)加强亲情帮教,以亲情促改造。通过了解,王某与其二姐关系较好,十分挂念妻子儿女。监区民警为其妻子、二姐办理亲情会见。在会见前,监区还提前与其家人进行会见前谈话,介绍了王某的改造情况及会见中应注意的事项,取得了亲属的配合,会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会见,王某亲情意识进一步强化,对民警的信任进一步增强。
(3)开展法制政策教育。针对其刑期较长,改造信心不足,对原始判决存在异议的等情况,监区安排专职民警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政策解读,帮助其消除对减刑政策的错误认知,增强改造积极性。同时发挥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平台作用,为王某提供法律咨询渠道,引导其表达合理法律诉求,有效疏导了王某心理压力。
(4)引导王某积极参加各项文娱活动,通过参加韵律操比赛、红歌比赛、宪法知识学习、队列训练等活动,既丰富生活,又陶冶情操,在放松身心的同时寓教于乐。
第三阶段:深化亲情帮教,积极构建监狱、社会、家庭三方帮教交流平台,提升社会帮助支持系统,消除王某改造后顾之忧,完全融入日常改造生活,实现教育转化。
具体措施
(1)巩固前期教育转化效果,形成监狱家庭强大帮教合力。在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监区民警对王某进行了第二次家访。活动中,民警将王某通过劳动改造获得的500元劳动报酬交到其妻手中,并播放了王某平时的改造、生活、学习、劳动的视频,家属十分感动。通过两次家访,最大程度上赢得了家属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配合。
(2)整合社会资源,增强沟通互动。在监狱民警的积极推动下,2018年9月,王某所在村两委一行4人来监狱开展“特殊”的会见。会见中,村代表将已为其妻子办理低保和正积极联系学校为其儿女免除学杂费的消息当面告知罪犯王某。在得知监狱和村委为其家人所做的种种帮助后,王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表示一定放下思想包袱,安心改造,用良好的改造成绩回报所有关心自己的人。
(3)开展希望教育,不断强化改造积极性。通过谈话交流,引导其树立希望,使其明白无期徒刑并不等于释放无期,只要好好改造,保重身体,完全可以在有生之年离开监狱。并通过开展“我给儿女挣学费”的改造形式,减弱长刑期带来的心理压力,提高其生活希望。同时,加强与其家人的沟通,请家人定期与王某进行亲情通话或亲情会见,以亲情促其安心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王某的刑期才刚刚开始,在今后近20年的改造时间中,身体状况变差,家庭变故等消息都会对其基本平稳的改造心态产生强烈冲击和影响,造成他心理新的波动和压力,监区将巩固现有的精准转化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思想教育、考核评估,心理咨询和亲情帮教,提高其道德水平,改造信心、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负性事件的能力,实现彻底转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