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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闻某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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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JYJG155062687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闻某某,女,1974年3月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因犯故意杀人罪,2012年9月7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闻某某是南通女子监狱收押的第二例限制减刑罪犯,入监后,闻某某自我封闭,缄默冷淡,感情淡漠,自杀自残倾向突出,改造表现较差,被监狱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闻某某与前夫婚后生育一女,2004年4月二人为规避计生政策离婚。之后二人一直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次女、儿子。2011年,闻某某得知在外经商的前夫有情人,提出与前夫办理复婚手续以及将所住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均遭前夫拒绝,闻某某担心以后其子女生活无着,丧失生活信心,产生自杀之念,又担忧其死后年幼子女活着受苦,即心生将其二人杀死后再自杀之念。2012年3月,闻某某在长女上学,次女、儿子睡眠之际,先后将其二人杀死后又持刀割自己颈部、手腕自杀未果。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闻某某如行尸走肉,没有表情,不与人交流,封闭自我,对一切外在的活动没有反应。生活懒散,生活卫生差,劳动拖沓,应付了事。精神涣散,经常走神,回到监房就是躺着发呆,目光呆滞,时常唉声叹气。对生活悲观失望,没有目标,缺少动力,对未来不自信,丧失生活信心。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自我封闭突出。闻某某落落寡合,性格内向,思维迟钝,认死理,不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

2.丧失生活信心。因为躲避计划生育而“假离婚”,与“前夫”感情不和,生活没有目标,孩子被自己杀死,认为“生不如死”,存在较强的消极负面情绪。

3.人际关系紧张。闻某某环境适应性较差,不善、不愿与人交往,无法正确处理与她犯的矛盾。

(四)预期矫正目标

1.提高法律意识。能够基本辨别守法与违法的界限,明确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和家庭危害,认清自身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积极认罪悔罪。

2.培养积极心态。在遇到困难时,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主动向民警汇报,请求帮助。

3.减少人际矛盾。学会与人沟通、主动沟通,能够换位思考,学会处理日常生活、劳动琐事,尽快适应改造环境。

4.提高改造自信。参与并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改造,逐步看到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从源头上增强自信心,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未来的生活。

(五)矫正措施

入监后的闻某某封闭自我,拒绝与外界的一切互动。根据闻某某罪重刑长的特点,结合其心理状况,针对性开展教育矫正。

1.修复创伤,淡化疤痕。虽然闻某某看上去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手,但是不可否认她也存在心理创伤,这些创伤来自于过往经历、现实以及舆论。入监初期,环境的变化替换了生活场景,转移了注意力,冲淡了心理创伤后的应激反应,但她从不与人言语,民警定期谈心谈话,修复创伤,帮助其挣脱梦魇,走出阴霾。安排专人夹控监督的同时,也布置任务主动与闻某某交流,了解其思想状况,利用周评议等机会让闻某某主动发言,通过你问我答的形式,讨论改造话题,或者是利用学习机会,开展接龙游戏等形式,帮助其逐步融入集体。

2.给予空间,陪伴支持。闻某某虽然正常劳动生活,但是她刻意拒绝与外界的联系,对民警的关心也以沉默应对,对监区的慰问主动予以拒绝,与家人会见寡言少语。针对闻某某的情况,监狱给其安排环境相对宽松的监房,和相对简单容易操作的劳动改造任务,编排责任心强的监督组夹控,对其的行为予以及时关注。民警多次联系闻某某家人,说服家人多次来监会见,给予闻某某亲情支持。鼓励闻某某与家人交流,2017年5月闻某某鼓起勇气与家人第一次拨打亲情电话,虽然只是几句话,却让闻某某兴奋了许久,自此,她也和别人一样开始每月拨打亲情电话。

3.刚性约束,柔性关注。闻某某因为长时间不与人交流,一开口就是:“死了算了”、“反正也死在这里”、“随便你们怎么办”。学会说话成为闻某某需要学习的必修课,民警在监规纪律上对其一视同仁,但是却比其他服刑人员多一份温柔的关注与关心,常常与其谈论改造生活,安排阅读励志书籍,同时要求其他服刑人员在与其沟通时也注意方式方法,慢慢恢复其沟通能力。与民警谈话时闻某某从一开始的毫无反应,到反应冷淡,通过民警坚持不懈的鼓励,渐渐开始与民警有了只字片语的沟通与交流。

4.用好契机,助其复苏。2014年11月24日,闻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期,闻某某写下了悔罪书和罪犯改造小结。在民警的不断鼓励下,2015年1月,闻某某鼓起勇气写了一封信寄给女儿,信中倾诉了对女儿的思念,并嘱咐女儿好好学习。2015年2月13日收到减为无期徒刑裁定书后,民警鼓动闻某某写一封信告诉家人这个好消息,闻某某再次写信给女儿,并向女儿忏悔自己过去的行为,至此,闻某某开始认真劳动,踏实改造,一点一滴积累着自己的改造成绩,违规次数也大幅减少。

5.顺应逆境,直面坎坷。漫长的刑期时时让闻某某濒临崩溃,2017年最高法司法解释出台,在闻某某眼里自己的刑期就是等于“很长”和“一辈子坐牢”。在新政公布初期,民警对其反复灌输,减刑需要一步一步的慢慢积累,又通过组织服刑人员学习的过程中向其讲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其心理上逐步接受减刑假释政策的调整。

6.正面带动,步入正轨。将闻某某带入正常改造节奏,帮助其适应监禁环境,促使改造良性发展,是其漫长刑期里的一项重要规划。闻某某入监后一直担任检验工,但做事敷衍。民警对其严格要求,不定期对其检验的成品进行二次抽验,特意安排工艺员对其细心讲解工艺要求,帮助其提升劳动改造技能,闻某某逐渐掌握了检验要领,成为了“检验老手”。过去的经历是闻某某绕不过去的坎,民警充分利用闻某某爱看影视剧和情感文章的特点,通过收看《锦绣未央》《楚乔传》《欢乐颂》等影视剧,用励志女性独立人格的魅力影响闻某某,引导其勇敢跨过障碍,修炼强大内心,去积极面对人生。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持续的教育鼓励,闻某某逐渐进入正常的改造状态,行为发生明显转变,能够认罪服法,服从监狱管理教育,劳动积极主动,遇事不再消极,人际沟通逐渐缓和,改造进步较大。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对症方能下药”,寻找问题根源是科学矫正的前提。只有对服刑人员的既往生活史、家庭成长史等进行深入了解分析,才能确定各种问题的根源,为采取针对性矫正措施奠定基础。二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矫正措施必须把握循序渐进的原则。信任是基础,与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相互尊重,才会有利于矫正措施的顺利实施。三是“ 交人交心、浇花浇根”,爱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倾听和鼓励才能更好的教育矫正服刑人员,耐心和持久才能促进问题服刑人员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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