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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封某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20-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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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ZJYJG1549007883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封某某,男,1978年生,贵州省盘州市人,高中文化程度。2015年12月22日因盗窃罪被盘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余刑3年3个月。封某某自2016年1月20日入监以来,认罪悔罪程度不深,改造态度消极、劳动不完成定额任务,对待监狱规章制度十分漠视,对民警的管理和教育也常有不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关系:封某某与其妻生有一女,女儿尚在读书。其家庭较为困难,妻子一人既要照看家庭又要抚养子女读书,导致封某某心里压力较大,有一定的思想包袱。

(2)社会经历:封某某高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一直觉得不顺心,觉得世道不公平,对社会和政府怀有一定的怨气。其间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走入以盗窃为生的犯罪道路,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间,封某某先后盗窃22次,盗窃物品价值92171元。由于封某某长时间多次犯罪,对法律与国家执法人员内心狂妄、无所顾忌,但又处事圆滑遇事机警。

2.入监改造表现

封某某心思细密且圆滑多变,民警在教育、劳动过程中虽然察觉出封某某的抗拒和不耐烦,但封某某从未明确通过行为言语表示出来,未构成违规违纪。后经民警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封某某消极改造的原因及想法。

(1)法律观念的淡薄。

封某某只有高中文化,对法律常识匮乏且置若罔闻,认罪悔罪的程度不深,改造态度消极、对监狱规章制度十分漠视。

(2)家庭原因。

封某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妻子既要照看家庭又要抚养幼小的女儿读书,且封某某妻子与封某某在其犯罪前关系就不和谐,入狱后因家里很远,无家人汇款,无亲人前来看望,封某某认为家人看不起自己,信心不足,持有消极改造情绪,导致封某某心里压力较大,有一定的思想包袱。

(3)自身原因。

封某某高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混迹社会,一直觉得不顺心,觉得世道不公平,对社会和政府怀有一定的怨气。由于封某某长时间多次犯罪,对法律与国家执法人员,内心狂妄、无所顾忌。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封某某性格沉稳,但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对待他人态度全凭自身喜好,此外封某某性格较为孤僻多疑,与他人很难建立信任关系。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封某某长期从事盗窃犯罪活动,多次得手,内心目无法纪,十分狂妄,对监狱管理和民警教育持对抗态度,但又因其心思慎密,不会直接对抗民警,违反监规纪律,民警很难找到改造切入点,给民警的教育转化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

(2)家庭因素:由于封某某家庭情况较差,较为担心妻子和女儿的生活,自认多次盗窃是因照顾家庭的想法所致,服刑期间无悔罪意识,认罪悔罪程度不深,改造较为困难。

(3)心理因素:性格孤僻多疑,对他人的沟通仅限表面,不能进行深入交流,在生活中也很难信任他人,自我意识强,对他人的劝告,对民警的教育很难听的进去,民警谈话教育效果甚微。

(4)人际关系:封某某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很少与人交流,就是与同组罪犯的交流也比较少,最近时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有出工不出力的现象,甚至是有不合理的情绪和错误认知。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封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民警决定对症下药,采取“六字矫治措施”和“三步法”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封某某尽快转变思想态度,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是从六字工作措施着手,强化罪犯教育转化效果。

(1)“净”:以监区图书角为载体,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通过阅读、书法等方式,引导封某某从书籍的视角出发,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摒弃杂念净化心灵。

(2)“竞”:以行为规范为抓手,开展内务卫生,读书演讲、队列会操等评比活动。大力培养封某某积极向上的竞争精神,教育和组织其在行为上竞德,在言语中竞礼,在劳动中竞技,在生活中竞行,通过在活动中竞技,竞赛人生,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另外,利用罪犯联号与包夹,组织起一批积极改造的力量,围绕封某某对其提供学习生活及劳动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3)“境”:以设立心愿墙、文化墙为契机,鼓励封某某写下对美好生活的祝愿。张贴他的心愿、格言,让他犯知道封某某的心愿,激励封某某朝着心愿的方向积极改造。

(4)“敬”:以宪法教育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等方面,对封某某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封某某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促使其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并在学法知法的过程中,崇尚宪法,敬畏法律。

(5)“进”:以争当改造标兵为目标,在犯群中营造争当改造标兵、争当改造能手、争当守法公民的氛围,让封某某在学习中有进步,在劳动中有提高,在教育中有悔罪。

(6)“静”:以打消封某某的消极改造思想为突破口。服刑改造应从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入手,从安静和身心入境开始。针对封某某善于“走钢丝”“打折扣”等投机取巧的消极改造行为,干警利用下任务、做学习等手段,强制封某某完成干警下达的指令与要求,使其认识到监狱规章制度的严密性和干警执法的严肃性,打消该犯的消极改造思想。

二是实施“三步法”,提升封某某改造意识。

(1)第一步:制定一个具体的改造计划。由于封某某刑期较长,监区对他的服刑改造制定一个具体的计划和目标,按时按量让封某某完成改造任务,同时也要让封某某自身有所成长、有所感悟。

(2)第二步:加强亲情帮教。通过与其妻子的电话沟通和接见日的详谈,让封某某妻子利用每月的信件电话和接见等多种方式,规劝封某某认罪,积极改造,获得改造奖励,争取早日出狱照顾她们,同时也以封某某正在读书的女儿为例,让其做好父亲的责任与榜样。

(3)第三步: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不断对其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干警要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将每一阶段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努力增强自我管控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消除对抗警官的态度和消极改造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教育转化的进程中来。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3)学会人际交往,知道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引导该犯真诚与他人的沟通,在生活中要信任他人,增强自我意识强,学会倾听他人好的建议,以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

(4)提高认识,积极改造,争取家人的原谅。通过教育,使其认识到不合理的情绪和错误的认知将严重影响改造。

(5)以积极的改造态度,取得家人的支持。封某某虽然与家中妻子关系不和谐,在教育改掉封某某持消极改造态度的前提下,认罪悔罪,力争取得家人的关爱,从而树立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干警近二年的教育矫治,封某某如今不仅没有了消极改造的思想,还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协助处理分监区犯群中的事务。封某某还参加了监狱组织的卫生员培训,现担任分监区卫生员,协助干警处理他犯清洁卫生工作,对干警安排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在生产劳动中努力完成定额任务,争取行政奖励申报减刑,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总结得出:干警在对罪犯的教育转化中,要充分学习和掌握各类心理学、社会学理论知识,并能够将这些理论结合监狱的具体环境,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实施。

监狱是一个被围墙隔离出来的“小社会”,罪犯与罪犯、罪犯与干警,不是几日几月的相处,而是几年十几年的改造、生活与劳动,而这就是往往很多干警没意识到的,在这种小社会中,罪犯是一个被管理的社会主体,而干警则是这个社会群体的管理人员,监狱是这个社会群体的管理机构,正如在外界的大社会中,“人民群众—官员及社会企业管理者—政府”这一个社会秩序的基本构成。当我们跳出日常工作的思维,将角度放大到这个层面时,很多监狱改造的难题往往就会找到答案。

因为围墙中是一个“小社会”,必然存在社会关系和矛盾,如罪犯之间的人际交往,使亲情友情出现,使仇恨矛盾产生;此外由于监狱还进行着劳动生产,还存在着一定的生产关系、生产组织、生产劳动、生产分配等等,无一不具有社会属性。因此,当我们干警站在社会管理者的角度进行工作,很多问题便是可预见可解决的,且能够追根溯源,直达核心。

我们可以根据社会理论得出一个罪犯在服刑期间的需求,而我们干警作为管理者,通过对犯人需求的合理调控和把握,才能长久的做好对犯群的各项工作,在监管安全中、在教育改造中才能制定较为有效的策略和方法,达成一劳永逸的效果。封某某正是在服刑期间,通过需求的不断引导和把握,改变了改造思想,转变了其改造态度,达成了有效地教育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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