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程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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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JYJG154840604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程某,男,汉族,1986年8月7日出生,高中文化,歙县人,离异,捕前无业,曾参过军 ,2015年3月6日因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经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2015年8月15日入监,改造期间,因打人先后调入监管监区、马家湖监区,2017年6月申报减刑材料被退回,2018年8月因故意伤害被加刑2个月零29天,现在第三十五监区二十八分监区服刑。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因其存在自伤自残、伤人和暴力袭击他人的可能被列为监狱级重点罪犯挂牌攻坚。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程某的基本情况掌握
(一)精神、身体和社会功能
首次咨询时,程某的意识清醒、思维正常,满脸怨气,精神状况一般,衣着整洁,比较随意。性格比较趋于内向,不太合群,不爱社交集体活动,人际交往交际能力较差,暴力倾向较强,交谈中对于自己的改造经历,经常指东道西、刻意回避或者避重就轻,带有较强的防范心理。与咨询师谈话时一直低头看着地下,情绪消沉。
(二)心理测试结果
1.入监时艾森克人格问卷量表测试评估报告显示: 暴力倾向分值59,较高。
2.SCL-90项症状清单:有中度敌对, 容易烦恼和激动;有轻度强迫症状和抑郁,有时会表现为担心、害怕而需要反复去思考某些念头或想法。自我评价稍低,平时落落寡欢、心情欠佳、兴趣也有些下降,偶而会心情烦躁,不愿意与人交往,有时夜眠差些、多梦。其他基本正常。
(三)个人陈述与他人反映
1.个人陈述。谈及在狱中的表现和人际关系,程某一直认为自己的牢运太差,两年前申报减刑时,材料一路都通过了,却在监狱长办公会被否决,减刑被退回,宣布不予减刑,为此愤愤不平。去年加刑开庭时法官说加刑2个月,又由于法院换了法官而导致其宣判时多加了29天的刑期,令其至今不能释怀,情绪时好时坏。同时又担心家人受不了,一直没有把加刑的事告诉家父母,心情烦躁,不断说“我的牢运怎么这么差?真倒霉!减刑通不过,加刑倒快,又被多加”。
2.他人反映。程某个格不确定,性情粗暴,暴力倾向严重,动辄打人,与他人不大合得来,劳动不行,屡犯错误,改造成绩差。
3.民警反映。程某暴力倾向相当严重,入监后频繁调动监区都是因为打人所致,刚入监时鉴于其当过兵就把他留在入监监区训练新入监服刑人员,但他常打骂体罚新入监服刑人员。入监监区裁剪事务犯时便将其调到马家湖监区,后又因琐事将一服刑人员打成轻伤害,故被加刑2个月29天,随后调入三十五监区第二十九分监区至今。
4.咨询师观察。程某身材匀称,意识清楚,满脸怨恨,说话无力,精神状况一般,想法偏执,以自我为中心。咨询时倾述欲较强。
二、评估与诊断
(一)综合评估
程某智力水平正常,个性偏执,经常感受到来自他人的敌意和挑衅,且想法和行为均以自我为中心,敏感、冲动、情绪易激惹,具有攻击性,人际关系差,频繁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冲突,且冲突后没有内疚,不认错,并伴有强烈责备他人的倾向来否定或减轻自己的问题。
(二)诊断
经分监区民警提供的信息、调阅档案、摄入性谈话和观察分析,主、客观世界统一,心里活动内在协调一致,人格相对稳定,应排除其有精神障碍。属于一般心理问题。
程某表现:因前期减刑未通过,故意伤害又被加刑,担心家中父母着急,一直隐瞒加刑的事,内心难受,心情压抑、烦躁,情绪难以控制,继而迁延到改造生活中,时常与他人发生冲突,有焦虑、敌对和不安全感,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差;心理健康水平低,环境适应状况差,遇到严重挫折时产生自杀和报复行为;普遍不信任或怀疑他人,过分警惕与防卫;总感觉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有很强的怨恨心理,易被激怒,并予以强烈反击。
三、咨询目标
第一阶段:首要目标是与程某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让其对心理咨询的目标、内容、步骤有所了解,并且对自我进行正确、初步的认识。
第二阶段:近期目标是帮助程某改变不合理认知,提高沟通能力,缓解与他人的紧张关系,重建心理支持系统。
主要目标是帮助程某认识到人格的缺陷,控制情绪,控制行为,认识到其易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的内在原因,同时探讨更具功能性的思维方式代替原有的歪曲认知模式。
第三阶段:最终目标是帮助程某克服怨恨、不安全感和自我为中心等人格缺陷,加强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我控制能力,适应改造环境,培养健康心理,实现人格逐渐趋于正常。
四、咨询步骤
因程某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建议分监区民警应注重对其日常改造表现的关注,观察其思想和行为动态,对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耐心、细致解答,尽量安抚,把解释工作做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引导他多参加些狱内的活动,与积极向上的人多接触,增加他自身的正能量,同时也可转移其注意力,以免其无理取闹。在此基础上,用一年多的时间,通过10多次的咨询,采用认知行为疗法,对程某进行心理危机矫治。
咨询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
1.了解基本情况,收集一般临床资料,一般心理问题的临床评估,进行咨询分析。
2.运用求助者中心疗法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帮助求助者接受现实,接受真实的自我。
(二)心理咨询阶段
首次咨询。程某的意识清醒、思维正常,满脸怨气,精神状况一般,衣着整洁,比较随意。性格比较趋于内向,人际交往交际能力较差,暴力倾向较强,交谈中对于自己的改造经历,经常指东道西、刻意回避或者避重就轻,带有较强的防范心理。与咨询师谈话时一直低头看着地下,情绪消沉。咨询师引导程某要面对现实,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不要纠结于已经改变不了的事实,加刑的事无法开口可以通过写信告诉家人,承认错误,求得家人谅解,心理压力大时不妨多与他人交流,也可向民警汇报思想,看看书报,写写画画,转移一下注意力,并传授了几个放松训练的小方法。同时告诫程某,遇事要冷静,克服冲动,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今后的生活,同时布置了家庭作业。
第二次面询。精神状态有所好转,情绪也较平稳,咨询师第一次咨询布置的家庭作业未完成,已经不在对减刑和加刑的事耿耿于怀,自述上个月私藏打火机受到处罚,停开大帐和小炒,违反了监规,以后不会再犯错;过年前打了亲情电话,加刑的事还没来得及跟家人说,打算下个月再告诉家人。经过两次咨询,程某开始信任咨询师,表示愿意接受心理辅导,咨询师也告诉程某,任何人在正常情况下都有积极的,奋发向上的、自我肯定的成长潜力。
第三次面询。精神状态有所改善,情绪也较平稳,自述基本能适应新的监区环境,与周围的人相处的也基本融洽,对于自己加刑的事也能正确对待,准备电话告诉妹妹,请妹妹慢慢渗透,婉转地告诉父母。
第四次面询。目的是加深咨询关系,寻找和确认程某的不合理信念,帮助程某领悟自己的问题与不合理信念的关系。运用认知疗法,矫正其错误的认知。
过程:反馈咨询作业
1.程某虽然列出自己的一些不合理信念,但涉及此次情绪问题的不合理信念并没有完全列出
2.咨询师与程某通过交谈、启发与引导,最后帮助他列出不合理信念。
经过四次面询,程犯精神状态较以前有所改善,情绪也较平稳,分监区民警反映近期遵守监规和完成任务都较以前有所进步。
第五次咨询。针对程某的冲动情绪,咨询师采用阳性强化法矫正其行为模式,也就是运用激励手法利用程某想学好的动机,帮助其改掉不良行为习惯。逐步矫治程某的冲动情绪,改善与他人间关系。
程某按时完成每周行为日记,咨询师及时予以鼓励表扬。
因程某主动参加一些额外劳动,如帮别人超市下货、打扫室外卫生等,分监区领导给予口头和物质奖励。
程某与家人积极沟通,自述加刑的事已经电话告诉妹妹,再没有思想负担,还有一年多刑期,一定好好改造,平安出狱。咨询师及时给予鼓励。
等到第八次面询时,程某精神状态较好,情绪也较平稳,分监区反映近期遵守监规和完成任务都较好,前妻近期在亲情电话中表示了复婚的意愿。这一新狱情对程某的改造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咨询师建议民警应加强引导,调动改造积极性,多观察其行为动态,遇到问题及时分析纠正,民警在阶段性目标实现时及时给以鼓励,形成阳性强化,使其行为养成习惯,以达到攻坚的总体目标。
这一阶段是重点,通过8次谈话咨询,1次团体辅导,实现了以下目标:加深咨询关系,帮助程犯识别不合理的认知,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提高自控能力,学会与人交往、沟通,改善人际关系,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同时对其错误行为予以干预。
【教育改造成效】
(一)人际关系方面。分监区民警反映,比以前好多了,情绪比较稳定,不再怨天尤人,行为上也改变了,能够正常出工,在监区担任组长,与他人的关系也有所改善。
(二)性格方面。虽然仍然有冲动的时候,但已经开始学会控制自己,遇到问题先深呼吸让自己保持冷静,通过正常渠道来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家庭方面。关于加刑的事已经告诉妹妹,由妹妹慢慢的向父母渗透,婉转地告诉父母,前妻已经提出复婚,家庭和好已经在望。
(四)咨询师方面。目前状态比较稳定,已经达到心理矫治的预期目的,但我们还会继续跟踪,避免其反复,尽量让其维持现状,不断强化其好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使其条件反射性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效果评估。在分局第三季度重点挂牌攻坚犯验收中已经顺利通过验收,被定为完成总体目标,成功矫治转化的个案。
(六)总结与反思。临床资料表明,程某主要的心理问题在于个性原因,有冲动、报复心重的特点,做事易受情绪支配,不计后果,与其现实表现出来的不断打人、违反监规的现状相吻合,程某对此有初步思考,行为上有所改变,但还需进一步的深入探讨,使程某学会以积极心态面对生活,个性得到成长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