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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 强化动机 提升能力 多位一体 促教育转化

  • 案例时间:2020-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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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CJYJG1548122151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胡某,男,1979年4月,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未婚,家住四川省宜宾人。2003年12月23日因犯抢劫、故意伤害罪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出没个人全部财产。2004年4月15日送人四川省自贡监狱服刑改造,2008年5月29日转入四川省川西监狱服刑改造。刑罚执行期间,2006年7月1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2010年4年10月减去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12年11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3年4月30日止。2013年11月14日因在狱内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并处没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2013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止。

胡某在服刑期间,因连续多次违反监规受到处罚。2012年10月12日,因动手打罪犯华某被监狱记过处分,集训一个月;2013年8月24日,因殴打罪犯徐某致其轻伤,被加刑6个月;2014年6月30日,因消极改造,不服教育,被集训一个月;2014年8月9日,因擅自离开劳动岗位、顶撞和挑衅民警被集训,集训期满后调某监区改造;2014年11月11日,因动手打罪犯华某被集训一个月;2015年2月24日,因动手打罪犯钟某被警告处分,集训一个月;2015年12月27日,因殴打罪犯范某被警告处分,集训一个月。胡某于2016年1月26日解除集训,解训后调往某监区集训队作为危险犯长期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过程:

胡某出生在农村家庭,系家中独子,父母在乡镇上卖腌腊制品。母亲较强势,对他的教育主要信奉“黄金条子出好人”的观念,只要他犯点错误或不听父母的话,母亲就会打他,有时候还打的比较狠。读小学的时候,家里交高价让他在城里上学,因为淘气将全班的午饭弄倒了,被学校开除。于是转学到农村舅舅家继续学习。1-3年级成绩比较好,担任班长,经常采用“用手揪”的方式督促同学做作业,也因此常与同学发生打架。四年级后,经常让其他同学帮助写作业,成绩开始下降,也没有在任班长职务。上初中后更爱玩了,经常给同学恶作剧,也因此常打架;加上初二时因考英语作弊,被学校开除。

(二)社会经历:

进入社会后,主要帮助催债公司收款,如果朋友有需要,总是会站出来帮助解决问题,打架是家常便饭。

二、现实改造表现

胡某在服刑期间,因连续多次违反监规受到处罚,最后一次违规在2017年11月4日15:10许,胡某趁押室无人之机,溜进押室将一杯水倒在罪犯杨某床上后溜出押室。监区调查处理时,胡某拒不承认。经调监控核实,最终承认了自己所为,经民警教育,胡某才表示自己做错了。监区决定对其予以严管控制,并要求写出检查。两天后,胡某故意碰靠杨某并出言威胁,后一天又出言威胁制止他不规范改造行为的民警,“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还有五年就刑满了。”

三、心理行为表现

(一)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验

测试显示:疑病症(Hs)66;癔症(Hy)77;病态人格(Pd)80;男性化(Mf)60四个指标异常。

临床亚量表显示:

否认社会焦虑:68受试者有以情感、思维和行为外露等社会外向为特征的表现。

需要关注:74  受试者否认对他人怀有批判的或憎恶的态度,显示乐观信任,特别需要他人的关注和爱。

隐形癔病:82  受试者对复杂和隐蔽的适应性差,敌意情感和冲动,愤世嫉俗和不真诚,社会不适。

权威冲突:68  受试者憎恶权威人物和社交要求,认为大家应该远离他们,对习俗和父母的管教不屑一顾。

天真70:受试者乐观自信,对别人过分宽宏大量,对涉及伦理方面的事情表现的很率直,显示出一种特别的天真,否认不信任他人和抱有敌意。

量表总体分析显示:被试非常神经质,心身不适感多,情绪很不稳定,难以驾驭情绪,过分担忧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比较明显的焦虑和抑郁倾向。被试性格外向,活泼、主动、热情、自信、精力充沛,较少心理上不适。被试比较男子气,比较独立,理性冷静,好计划,雄心勃勃,好体育运动,慷慨大方,不拘小节,不太容易感情用事,缺乏耐心和细致,感情欠细腻。被试有一定的非社会化倾向,遇事有自己的主见和独创性,对传统的定律和规范表示怀疑,为人我行我素,容易与父母和同事发生冲突和矛盾,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被试较少自责和反悔,不太在乎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有些玩世不恭,好显示自己,精力旺盛,机警自信,兴趣广泛,给人的第一印象通常较好,但内心比较清醒,常缺乏深刻的情感体验。被试不太容易轻信别人,对问题有自己的看法,对传统观念和清规戒律常提出疑问,比较固执,不易被别人说服和改变;被试有时会感觉无聊,比较容易激惹。

(二)罪犯个性分测验(COPA-PI)

外倾:58人格比较趋向外向,比较合群。交际能力较强,交际面较宽,朋友较多。比较能说会道。对人比较热情、随和、较开朗、热心肠。

同情:57同情心较强,心肠比较软,易受感动,能够体察到别人的情绪感受。比较善良友好,有较强的责任感;比较同情弱者,关心和帮助他人。

(三)SCL-90

指标无异常

(四)投射测试

通过房树人投射测试反应出胡某冲动,有很强的暴力倾向,自卑,内心比较封闭,压抑,情绪较差,对家有深深的思念之情,有沟通和交流意愿。

四、个案概念化

胡某在养育过程中,父母做生意比较忙,管教比较少,而且方式主要以简单粗暴的暴力方式为主,同时父母对他的期望比较高,但是没有积极引导达到目标的正确的途径,所以造成了胡某有远大的目标和报复,但是没有实现目标相匹配的意志、正确的方法和相应的能力,想通过简单快捷方式去实现。

胡某对自己有较高的要求,希望出人头地,有所成就,但是并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并在一次又一次的挫折让他越来越自卑,但是他又有强烈的自尊需求。只能用自己撑出来的强大来伪装自己,保护自己。自尊水平较低的表现。

在社会化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并没有得到父母的积极引导,反而是同学、朋友间的所谓“友谊”帮助他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所以胡某会把“义”看的很重,并将此作为安身立命之本。

幼年时期的教育方式主要是暴力为主,社会化过程中通过暴力方式获利。所以主要的防御方式:威胁、暴力、合理化、压抑。

胡某系家中独子,至今未婚,母亲年龄较大,父亲已经过世,渴望自己有所成就,孝敬母亲的意愿比较强烈。

五、教育矫治的难点

(一)认知因素

由于胡某从小的教育方式主要以暴力为主,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快捷而且直接。胡某较少自责和反省,对自己犯的错误常常无法反思,归因方式主要是外归因。

(二)性格因素

胡某与母亲之间没有建立安全的依恋关系,不太信任他人,不太容易听得进别人的意见。性格比较冲动,情绪控制比较困难。爱面子,有很高的成功期望,但是能力不足。

(三)心理因素

胡某有些偏执,对人和事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正确,缺乏自我反省能力。没有情绪宣泄的良好途径和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并运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

(四)动力因素

胡某的咨询意愿并不是很强烈,他作为监区推荐的教转对象,并不是主动前来咨询,并对心理咨询和矫正的效果并没有太大信心。加强教转动机必须贯穿在整个矫正过程。

六、教育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胡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教转小组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正方案,让胡某能够正确认识自己,提高情绪控制和沟通能力,自觉遵守监规纪律,投入正常的改造生活。

(一)加强监规纪律教育

由监区主管民警每周从法律、监规纪律方面对胡某进行谈话教育,让其懂得法律、监规纪律的基本常识和主要作用,结合胡某的实际情况,帮助其分析违反监规纪律带来的不良后果,并通过量化的方式计算违规带来的改造成本。

(二)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

利用互监小组的改造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养兴趣爱好,使其能融入集体改造生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会集体的温暖。在监区内调整其工作岗位,让他帮助提高新入监罪犯的行为养成,促使他提高自我榜样作用,让他具有一定的价值感和成就感。

(三)强化亲情帮教

由于胡某的父亲已经去世,其过世的时候胡某并没有在身边,对父亲的内疚情绪积压;而母亲年事已高,胡某尽孝意愿尤为突出;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哥对胡某母亲也格外照顾。通过亲情帮教、亲情电话、书信沟通等多种方式,规劝胡某遵规守纪,深刻反思,积极改造。

(四)提高情绪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通过专业知识的讲授和相应的行为训练方式,让胡某认识到自己愤怒情绪的积压和宣泄渠道的缺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体会有效沟通的便利和效果,并通过“愤怒管理”行为训练项目和“沟通从心开始”项目帮助他提高情绪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

在矫治过程中,帮助胡某挖掘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重义气的处事方式、性格偏执冲动、多次违规违纪的深层原因,并对胡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教育和寻找解决方法,并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七、预期矫治目标

(一)加强遵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

(二)学会情绪管理的方法。学习关于情绪相关的知识,并建立有效的情绪宣泄渠道,学会自我情绪管理。

(三)学会一定的沟通技巧,能够正确处理犯群关系,理智处理犯群矛盾。

(四)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帮助胡某加强自我认知,将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缩短,并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帮助他学会反省,将挫折经验运用到自我成长的道路上。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11个月的教育矫治,胡某的违规违纪现象基本消除,已经掌握了情绪管理的一些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即时宣泄自己的情绪,在很多时候可以进行换位思考,并开始自主的反省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和所受的挫折,同时有了悔恨和内疚的情绪体验。胡某于2018年9月调往其他监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教转小组深刻体会到:教转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者谈政策,就只能得到罪犯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从内在激发其动力发生主动转化。想要从根本上转化,需要我们深刻理解转化对象,在转化过程中持续强化其转化动机,根据对象实际情况寻找适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其核心能力,多位一体的促进其改变。对教转对象的评估除了传统的行为观察、面谈方式以外,结合现代先进的量表测试、投射测试等方式能更快、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转化对象,是制定有效的转化方案的基础。对于被动进行教转的对象,激发和持续强化其改变的动力是成功教转的关键。回顾教转过程,对象出现懈怠、阻抗是家常便饭,不断的激发和推动其改变的动力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想达到预期的教转效果,需要个别教育、行为训练、亲情感化、心理矫治等多位一体的手段,全方位调动对象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其转化动力,并站在教转对象的角度,通过行为训练、自由言说等实用方法帮助其提高自我能力,推动其不断的尝试,并在尝试中获得新的经验,在新的成长经验中去促使自我成长,最终完成根本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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