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薛某的矫治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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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JYJG1547430902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服刑人员基本信息
薛某,女,1988年7月出生,安徽亳州人,文盲,因窝藏罪被判刑四年。于2014年4月24日进入安徽省女子监狱服刑,目前剩余刑期两年。
薛某分流至监区后就精神萎靡,神情呆滞,自称得过脑膜炎。看到生产车间的压烫机便说,“可不可以把我的手放进去压压?”“我都不想活了”等话。再监区的第二天,便拿小剪刀欲划自己的手腕,被民警处理并加强互监组监控,薛某还表示“想拿大剪刀捅自己”。整体表现出思维异于常人,情绪不稳定、易激惹、抗压抗挫能力差,自杀倾向明显。
二、服刑人员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以及自我认知情况
(一)基本特点
1.心理方面
SDS量表测试原始总分:55,抑郁严重度指数:0.69,中度或重度抑郁。经常感到情绪沮丧郁闷,睡眠质量差,身体功能失调,无故疲劳,思维不清晰,怀疑自己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对未来感到悲观失望,常常想到死。
SAS量表测试原始分:51,标准分:63。会为某些事情感到紧张、担忧,无缘无故地感到害怕、认为将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精力较差。
MMPI测试显示薛某Si(社会内向型)、Sc(精神分裂)、Hy(癔病)、D(抑郁)等维度特征较为显著。对未来悲观,过低地评价自己,具有自责、自罪意识,有时拒绝对话,哭泣,坐立不安。强烈地体验到深度焦虑,有时心里充满了敌意和攻击性,但却又不能将这些情绪表现出来。薛某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内向性,缺乏自信,对别人如何看待自己颇为介意,爱担忧,易怒,有不安感,有时有罪恶感,容易抑郁。容易自我怀疑,产生劣等、无能、不满足感,易引起自伤、自残等等过激行为。在面临冲突和挫折时,抗压抗挫能力较差,存在隐患,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但是测试结果也显示薛某能够服从劳动安排,对个人劳动上的业绩感到喜悦。
2.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
薛某自幼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学习成绩较差,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家,对父母比较依赖。青春期时有被强奸的经历,对薛某的心理和生理成长影响较大。婚后,与丈夫生下两个孩子,但与丈夫感情不和,丈夫在外有第三者并且时常赌博,回家即对薛某打骂。其婆婆也与薛某关系欠佳,薛某自述其婆婆甚至不让她见两个孩子。在薛某成长经历中,因学业成就较低造成自尊心、自信心受损,被强奸以及家暴的经历对其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3.改造现实表现
薛某所犯窝藏罪即是为其杀人嫌疑的丈夫提供潜逃资金,深层原因即为不知法不懂法,自述在被逮捕前不知自身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目前经过学法教育和民警谈话,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能够认罪悔罪。
薛某在监区表现异于常人,有自杀自残倾向,故为安全起见没有安排其单独劳动,而是辅助其他罪犯合作劳动。在劳动改造中薛某表现的较为认真,对于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尽心尽力,但是情绪较易激惹,稍有不顺或者受到他人批评就会大哭不止,还出现抢剪刀欲自残的行为,受到民警严肃处理。
行为养成方面,薛某以记忆力差,智商低为由逃避背诵监规监纪,并在互监组长督促其背诵时表现出抗拒、激动、大哭不止。在平时的行为养成上,存在较为随意的现象。
与他人的相处方面,薛某从不主动交流,平时沉默寡言。但是对于他人表达的同情和关心,则表现出相处意愿。因其互监组组长对其包夹监控较严格,又时时督促其背诵监规监纪,故薛某对其互监组长较为抵触。
在民警管理的过程中,薛某基本能够服从民警管理,但有时不能正确认识到自身问题,对民警的处理有意见。例如因为监规监纪的背诵问题与互监组长有矛盾,被民警处理时认为民警偏袒互监组长,说出“干部都帮着她”这样的话,在民警的耐心教育和谈话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
(二)改造中的优势
1.家庭关系。亲情观念较重,对父母孩子比较依恋,在改造中可以利用亲情帮教帮助其稳定情绪,促进其改造。
2.劳动改造。MMPI测试以及民警的平时观察都发现薛某能够积极参加劳动,对个人劳动上的业绩感到喜悦。可以将劳动改造作为抓手,促进改造。
(三)改造中的难点
1.身份意识
由于薛某成长经历特殊,自小受欺负较多,受害者意识明显。遇事往往认为别人在欺负自己,尤其是进入监区以后,不能对民警的帮助和管理有正确的认识,认为民警是在利用身份和职务对其进行压制。虽没有明显的不服管教行为,但是内心深处对民警的建议和忠告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
2.心理健康
在成长过程中,几个关键事件造成薛某心理健康水平较低,焦虑、抑郁水平较高,易激惹,归因系统存在偏差,是改造过程中一个重大的难点,也是改造的重点。
3.文化水平
文化程度较低,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而犯罪。在改造过程中也自述记忆力差,反应慢,给改造增加了较大阻力。
(四)改造潜力
1.对自身现状改变有诉求
认为目前生活和改造压力大,并且时常情绪低落却又找不到问题根源。在与他人的相处中,也觉得难以受到尊重。在与民警的交流中, 表现出对现状的痛苦和不满,有改变自身心理状态的诉求,却因文化水平低、自我认知差不知该从何处改变。民警对其进行了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薛某产生了兴趣,表示愿意配合民警,正确认识自己、改变自己,通过科学的方法循序渐进改善自身的现状。
2.对劳动改造有端正的认识
对劳动改造有较积极的认识,在与他人协作劳动中能认真学习,对待自己的任务能够按质按量完成。这种积极正面的劳动态度,能够作为其改造过程中的重要抓手,并转移注意力,降低焦虑水平。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薛某初中毕业,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虽自述记忆力差、反应慢,但是经民警判断,有一部分原因是薛某自我评价偏低,其次是欲利用此理由来逃避学习,如果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能够激发其学习潜力。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
自尊水平较低, 过低地评价自己,具有自责、自罪意识,在个别谈话时多次评价自己就是一个废人,没有人要,觉得自己被所有人嫌弃,没有用处。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 罪犯服刑改造计划
(一) 改造方案的确定
在讨论确定改造目标时,监区民警群策群力,针对薛某心理特点、服刑表现和改造潜力,多次研判分析,确定了改造方案。
1.强化身份意识
由于薛某从小一直受人欺负,受害者意识较强,对问题的归因方式不正确。特别是入监以后,不能正确对待民警的教育管理,在受到批评处理时,往往认为是民警在利用身份对其压制,甚至有意偏袒其他服刑人员。为了纠正薛某的错误意识,确保改造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必须强化其正确的身份意识,改变以往的错误归因方式,正确认识问题产生的原因,正确对待民警的教育管理。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薛某心理健康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抑郁和焦虑水平较高,改造中存在自杀自残的现实危险。必须从心理健康教育入手,运用心理矫治手段降低抑郁和焦虑水平,纠正错误的归因方式,提高自我认知水平。
3.规范行为养成
薛某一直对背诵监规监纪比较抵触,一方面是自我评价较低,不相信能背好;另一方面是逃避学习。为了提高薛某的自我认知,树立正确的改造意识,必须督促薛某完成监规监纪的背诵。一是可以提高薛某的自我认知;二是可以教育她遇到困难挫折不能一味逃避,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克服;三是能够缓和薛某与互监组成员之间的关系,让其意识到背诵监规监纪是服刑改造的基本要求,不是针对她的特殊要求;四是可以树立规则意识,让薛某明白民警对所有服刑人员都是一视同仁,并不会因为其情绪不稳定,民警就放松对其的要求。
4.促进劳动改造
薛某对劳动改造一直较为认真,自述在劳动时能够静下心来,不去想烦心的事,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可以在薛某心理健康水平达到安全程度后,安排能够胜任的单独劳动工序,帮助其提高自尊水平,促进其改造。
(二) 近期目标(2个月内)
1.身份意识
帮助薛某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帮助其正确对待民警的教育管理,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
2.心理健康
掌握必要的心理知识,制定可行性高的心理矫治方案,降低抑郁和焦虑水平,消除现实自杀自残危险。
使薛某能认识到自己的归因系统是产生心理问题的根源之一,为下一步纠正归因系统打下基础。
3.行为养成
纠正其逃避背诵监规监纪的观念和行为,认识到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同时,为其设立循序渐进的改造目标。近期目标即背诵“十不得”、“四固定、六不分开”,不要求其固定进度,但是每天都要背,民警每次查问时要求其必须要有进步。
4.劳动改造
在未消除现实自杀自残危险的情况下,先暂时安排辅助劳动。一是检验其劳动的认真负责程度;二是学习一些技术;三是促进与他人的交流,以便于更好的加强包夹监控,帮助民警更好的了解其内心;四是转移其注意力,防止其遇事钻牛角尖。
(三) 中期目标(2-6个月)
1. 心理健康
继续进行心理矫治,并结合实际变更矫治方案,降低薛某的抑郁和焦虑至正常水平。
使薛某对自己的归因系统有深刻的认识,并能在面对问题和挫折时,尝试用正确的归因系统进行分析,并比较两种不同归因系统对自己心理产生的影响。
2. 行为养成
初期的行为养成目标达成的基础上,适当的给与其一定的奖励。同时趁热打铁,对薛某的监规监纪背诵提出要求,每天至少背诵一条规则,民警每周进行检查,树立其规则意识,促进其行为养成的提高,并使薛某逐渐认识到付出努力一定会有成效。
3. 劳动改造
在近期目标达成,现实自杀自残危险消除的情况下,可以给薛某安排单独劳动工序,促使其更好的改造。
(四) 长期目标(整个改造过程)
1.树立心理健康观
为薛某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使其掌握一定的自我调节技术,保证心理的长期健康,为其回归社会打下健康的心理基础。
2.建立正确的归因系统
帮助薛某建立正确的归因系统,帮助其提高自尊和自我认知水平,正视挫折和矛盾,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
(五) 薛某对改造目标的认可
在制定改造目标的过程中,民警多次与薛某进行交流,确保制定的改造方案能够满足薛某心中的诉求。同时确保制定的目标是薛某能够达到的,能够激起薛某投身改造的内生动力,不会让她觉得改造目标遥不可及,充满挫败感,丧失改造信心。
例如,在对薛某心理问题进行矫治的过程中,在降低情绪激动次数方面,让薛某记录每日情绪激动的次数。改造初期,薛某十日内日情绪激动次数达到了六十余次。在对其在降低情绪激动次数方面提出要求时,充分尊重她的意见,提出了每十日为一周期,一周期减少五次这样的要求。因为充分尊重薛某意见,充分考虑了她的现实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当年6月到12月间,薛某每十日情绪激动次数由60余次降低到7次。
二、服刑改造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多管齐下用技术,促进心理健康
在心理健康方面,民警根据改造的近期、中期、长期计划,结合薛某本身性格特点,和MMPI、SAS、SDS量表测试结果,对其运用了多种心理矫治手段。
1.放松疗法
因薛某自述常常感到焦虑紧张,控制不住的会大哭大叫,于是教给其放松疗法的呼吸技巧。叮嘱其在感觉自己紧张焦虑时运用放松疗法的呼吸方式自我控制,降低焦虑水平。通过放松疗法,薛某的焦虑情绪得到了有效缓解。
2.合理情绪疗法
先向薛某说明相同的事件之所以在不同的人身上会引起不同的反应就是因为每个人对事件的解释、评价和自身归因系统不同。再运用不合理情绪辩论技术结合面斥技术,正面指出其思想的错误之处,指出其归因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其用正确的归因方式重新思考相同的问题,体会不同之处,帮助其建立正确的归因系统。例如薛某有一次情绪十分激动,哭闹不止,要求更换互监组,认为互监组成员总是批评她,不吭声都不能安稳度日。民警在耐心听其哭诉完之后指出,互监组的批评并不是专门针对她,是因为她自身存在着错误。把自己改造表现不好,情绪起伏大的原因归咎到环境上是不对的,如果不首先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无论换到哪个互监组都一样会被批评被处理。薛某听后陷入了沉思,之后在改造上较以往积极,并再也没有提过更换互监组,目前与互监组也相处良好。
3.来访者中心疗法
在改造过程中,薛某表现出情绪较易激惹,抗压抗挫能力差,稍有挫折或者受到批评便难以承受,觉得自己是一个废人,没有任何用处,任何人都可以欺负自己。为了挖掘薛某这种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民警运用来访者中心疗法,对薛某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关心备至。加强与薛某的个别谈话,加长谈话时间,加深谈话深度,谈话过程中充分表达共情,促使薛某一步步加深自我开放程度。薛某渐渐对民警打开心扉,诉说与丈夫没有感情,丈夫在外面有外遇,并且时常打自己,婆婆也并不向着自己,而是对其十分冷淡,孩子也不允许在其身边。在自我开放程度达到最深时,薛某向民警吐露了自己曾被强奸的经历。
该次谈话节选如下:
警:“为什么说觉得自己是一个废人?”
芳:“我什么都做不好,人人都可以骂我,我都感觉自己不是个人”(哭)
警:“在家的时候也经常被骂吗?”
芳:“嗯,他们都骂我”
警:“谁们?”
芳:“所有人”
警:“别人一旦批评你,你就觉得是自己的错吗?”
芳:“那不是我的错,别人怎么会骂我呢”(哭)
警:“你最近表现的不错,四十二条也背的不错,为什么还会感觉自己是一个废人?”
芳:沉默...
警:“上学的时候跟同学相处的好吗?”
芳:“好!那时候天天跟朋友在一起”(提到上学的时候就抬起了头,明显露出欣喜的表情)。
警:“那为什么会突然辍学?”
芳:沉默...
......
芳:“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放学被人用摩托车带走了,之后就不上学了...”
警:“当时很痛苦吗?”
芳:沉默...(哭)
警:“家人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芳:“说我不应该跟不好的人一起玩...不让我上学了...”(大哭)
......
随着薛某自我开放程度的加深,民警结合实际,运用多种心理矫治技术,针对薛某的特殊经历,改进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力求帮助薛某克服焦虑抑郁,最终建立健康心理。
(二)奖惩并举立原则,提高行为养成
按照近期和中期计划的要求,民警在初期只是要求其每天都要背诵,每次检查时有进步即可,并没有硬性要求其每天背诵的数量,背诵的也是较为简单的“十不得”等。在其初期目标完成之后,对其提出了表扬,并奖励其每晚学习的时间由十一点变为十点半,同时对其提出要求,要求其完成四十二条的背诵,即中期目标的开始。在中期目标的完成过程中,硬性要求其每天要背诵一条,每周检查一次,如背不出来整个互监组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能顺利完成任务会不定期奖励,力求培养其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以及赏善罚恶的意识。
(三)关心备至化疑虑,纠正身份意识
通过与薛某的个别谈话,找出其心结,以及在问题的处理过程中,民警做到赏罚分明,有理有据,消除薛某对民警处理问题的疑虑。同时,在问题和事件处理后进行解释教育,让其真正明白民警的用意。例如8月时,薛某与其互监组长起了冲突,骂了互监组长,被扣0.5分处理,薛某虽然表面上没说什么,但心里一直认为是民警偏袒互监组长,认为互监组长欺负了自己,民警却不管。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民警找到薛某,向其说明扣0.5分是因为骂人,违反了监规队纪必须受到处理。又询问其为什么觉得互监组长欺负她,她说是由于互监组长不允许她参加劳动,强制她背诵监规监纪。民警听完后,直接向薛某指出互监组长没有错误,之所以认为互监组长欺负她,是因为薛某在内心深处对背诵监规监纪有抵触情绪,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经过多次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薛某最终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能正视民警的处理。
在生活中,关心了解薛某现实需求和心里的真实想法。薛某一直对孩子比较思念,但入狱后孩子就由其婆婆在带,无法联系上,民警知道这样的情况之后,就帮助其多方联系询问,终于联系到其婆家的姐姐,了解到两个孩子的近况,并转达给薛某使其放心。快到中秋节时,薛某找到民警问“现在农村是不是在收豆子”,民警感到疑惑,通过询问其他罪犯了解到前一天会见日时,薛某看到其他罪犯都有会见很是羡慕,就说“我爸爸妈妈怎么不来看我”,后来又自言自语道“应该是在收豆子忙吧”,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民警及时与薛某进行谈话,帮助其缓解思亲之情,并积极与薛某父母联系,告诉他们会见时间和具体行程,帮助联系亲情会见。会见后薛某情绪良好,在改造上也比以前更为积极。
(四)既往不咎给机会,安排薛某单独劳动岗位
初期计划完成后,薛某的现实自杀自残危险已消除,监区民警给薛某安排了单独劳动岗位——抖衣服的工序。薛某在有了自己的工序后,干劲极大,在改造的各方面都十分积极。笑容较以往多了许多,其他服刑人员也表示其工序完成情况良好。薛某在与民警个别谈话时表示在劳动改造中十分有干劲,每个月可以拿到更多的分,要好好改造,早日回家见父母和孩子。
(五)改造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
在改造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民警也都针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改进。
例如,在初期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因为要了解薛某的内心,民警加强了个别谈话教育,后发现薛某自恃有民警的关心竟滋生出了特权意识。在他人对其正常批评时竟然说出“干部都哄着我,你居然这样对我”的话。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后,民警立即修改改造计划,增加了树立规则意识的内容,让其明白民警的关心并不会越过监规队纪的范围,一旦违反监规队纪一定会受到处罚。
五、改造成效
(一)服刑人员自评
经过矫治,薛某自述目前已不会常常感到焦虑,不再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在劳动改造时,不再觉得自己是一个废人,想到父母和孩子在等着自己就会充满了干劲。自我感觉与他人的关系大大改善,不会再觉得别人针对自己,欺负自己。
(二)其他服刑人员评价
随着改造过程的推进,其他服刑人员反映薛某笑容比以往多了许多。改造初期时从不与他人交流,现在已经会主动参与聊天,尤其是说到孩子的话题。在劳动改造中对工序认真负责,能很好的完成自己任务。
(三)民警评价
薛某已经全部背诵监规监纪,并且树立了一定的规则意识,学会了用监规监纪对照自身的言行举止加以规范。在近期的劳动和生活中,没有违纪行为的发生。
能够正确看待罪犯身份,与民警的对立隔阂也逐渐消失,从最初的被动谈话到现在的主动谈话也显示出了长足的进步。薛某表示会强化自己的身份意识,也理解了民警执法是公正、客观的,从内心已经不再排斥民警的管理,并且感谢民警的关心和帮助。
劳动方面,薛某一直具有较高的积极性,一心希望能够多挣分,早日减刑出狱与家人团聚,改造积极性很高,在获得了单独的劳动工序后,更是得到了他人肯定,表示会珍惜机会,更加努力。
(四)咨询师评价
经过六个月的教育改造,薛某能够掌握一般性的心理常识,对自身有了一个基本的正确认识,自我认知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通过SDS、SAS量表的复测,成绩为45分和40分,已达到正常值,抑郁和焦虑症状恢复效果显著。自杀自残的现实危险已经消除。
【教育改造成效】
在对罪犯薛某的改造管理过程中,民警总结和分析了以下几点:
(一)教育改造过程中需要有章法可依、循序渐进
针对每一个教育改造的案例,因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需要通过观察、谈话、了解,制定与之密切相关的改造方案,同时辅助以心理量表等工具手段,随时检测效果,并且通过实践对改造方案随时加以修改,以臻完善。
(二)教育改造过程中需要细心、耐心、恒心
因为民警处于管理者的角色,罪犯本身会对民警有抵触、误解。民警不能仅凭身份压制、迫使罪犯进行表面的接受、改变。需要细心观察、耐心劝导、恒心改造。让每一个通过教育改造的罪犯能够真正的有所得、有所改。
(三)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关注回归社会能力的培养
在监狱服刑是服刑人员一段人生历程,改造是这段历程的主旨,但最终目标还是要更好的回归社会。在改造目标和改造效果的确定上要以服刑人员能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完成社会功能为主旨,这样才是真正的以改造为本,才能真正实现改造的目的,体现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作用。
(四)教育改造过程中有个性但也有共性
在此案例中,即反映出个案管理的个性之处但同时也有共性之处。针对此,笔者建议可以建立一个个案档案库,对个案的管理分析进行归类,对其中的管理个性和共性进行分析。共性可作为类别服刑人员的管理参考,个性也可为实际的个案管理提供思路。促进民警在个案管理中少走弯路,提高管理效率和改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