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行止于善念——服刑人员李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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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JYJG1547110621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本次入狱情况
李某,男,1995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淮北人。李某是家中独生子,从小受到长辈过度溺爱,缺乏管教,逃课打架,初中未毕业混迹社会,沾染毒品。2015年4月因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及吸毒工具,容留未成年人汪某吸毒,经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李某于2017年5月进入白湖分局滨西监区服刑改造。
(二)暴力犯罪经历
1.李某14岁时因打架斗殴被拘留,在看守所期间常常欺压他人,后家人给其交保释金保释。
2.17岁时因参与打架斗殴致人死亡,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在安徽宿州监狱服刑。
3.李某于2017年12月29日在白湖分局服刑期间,因琐事殴打其他服刑人员,致他人重伤昏迷住院,被庐江县人民法院判处破坏监管秩序罪加刑1年,与前罪合并执行,刑期至2019年1月1日。
(三)顽危犯认定
由于李某性格暴躁,易冲动,暴力危险性高,于2017年12月列为监区级顽危犯,实施攻坚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李某虽只有20来岁,已三次往返于看守所和监狱,入监后,攻坚转化组通过外围摸底、咨询师面谈评估和查阅档案等,对其暴力冲动的行为原因进行分析:
(一)成长史的犯因分析
1.家庭教养缺失。李某是独子,幼年和爷爷奶奶生活,对其过度溺爱,疏于管教,父亲在矿上工作,母亲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导致其幼年安全感、依恋感缺失,只从经济上给予其无条件的满足,致使李某养成唯我独尊、是非不分的错误认知。
2.童年事件影响。咨询师面谈中获悉,李某在10岁左右,常有一个比他大的孩子欺负他,母亲带他去那个孩子家中吵闹,父亲怂恿他用暴力解决问题,不要害怕,终于有一天打胜了,那孩子再也不敢欺负他。从此以后,李某变得冷酷残忍,下手毒辣,无人敢惹。
3.成长环境差。李某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差,喜欢打架闹事,初中未毕业就混迹社会,和不良人员在一起,偷窃扒拿,打架斗殴,沾染毒品。李某虽然只有20来岁,但已经三次往返于看守所和监狱,对社会、家庭和其自身产生严重的影响和危害。
4.心理原因。李某性格内向、偏执,易冲动,崇尚武力解决问题并从中获益,自私自利,情绪波动大,遇事易走极端,致其暴力犯罪3次入狱;同时存在错误认知,遇事习惯外归因。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入监后多次打架,暴力危险性高,因狱内加刑后失去减刑机会,不能安心改造,有严重的消极抗改、破罐破摔的思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李某性格孤僻,暴力倾向严重,与他人容易产生矛盾,打架时下手狠毒。2017年12月29日与他人发生矛盾继而殴打,致被害者重伤昏迷住院治疗,因此被庐江县人民法院因破坏监管秩序罪加刑1年。
2.隔离审查期间李某内心积怨多,认为多是民警、他人的问题,认识不到自身问题,因此于2018年1月10日被送至分局顽危犯专管监区,接受严管集训。
(三)心理评估测试
李某入监时的COPA-PI测试结果是:内外倾35;情绪稳定性68;同众性66;冲动性:69;攻击性:70;报复性:62;信任感:63;同情心:62;自信心:65;犯罪思维67。提示其性格内向,情绪很不稳定,内心自卑,对人不信任,冷酷无情,冲动性和报复性强,犯罪思维明显。
入监评估结果:红色预警级别;RW测试:“三度”都高:危险程度高、恶习程度深、改造难度难,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四)教育矫治难点
李某三进宫,主观恶习深,攻坚转化组综合分析其心理和行为存在以下问题,也是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李某认为暴力就是权力的象征,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对自身的暴力冲动存在明显的错误认知。
2.个性因素。李某个性内向,孤僻,暴力冲动性强;内心自卑、安全感缺乏,但表面虚荣心强,习惯通过武力来树立威信;遇到问题喜欢用暴力解决。
3.心理因素。李某的人生观、价值观存在严重问题,从小养成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的心理,入狱后也不想走正常的劳动改造道路,习惯以暴力手段树立威信,达到减少劳动任务或逃避劳动改造的目的。李某入监半年内,多次打架受处分,2017年底因破坏监管秩序罪加刑1年,严重影响监管安全稳定。
(五)教育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帮助李某认识暴力冲动的危害性,学会合理控制自己的冲动情绪,加刑后要踏实改造。
2.长期目标。矫正李某的认知失调,构建合理的思维模式,增强自信,完善人格,促进个人成长。
(六)教育矫治方案
针对李某案情,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心理矫治专家和民警骨干成立攻坚转化组,制定详细的教育矫治方案,并将李某列入白湖分局首期“内视观想”对象。列入原因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李某是年轻的“3进宫”服刑人员,案例典型具有推广价值;二是李某12月29日出现狱内重新犯罪,需及时予以干预和矫治;三是李某多次表达悔改之意,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符合传统文化的孝悌观念。
白湖分局积极创新,推广以传统文化为“药引”的项目化文化改造新方法。2018年1月开展内观疗法,采用2.0版本,即3天中华优秀传统经典研读,7天内视观想体验,达到重构服刑人员思想认知,潜移默化地矫正罪犯言行举止的目的。这一方法被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列为“中国罪犯管理矫正关键性技术”,流程完整严谨,可复制和可操作性强。具体做法是在独立密闭的空间内、安静的心境下,经过导引师的引导,让服刑人员对自己人生经历进行系统的回忆和内省,达到迁恶从善的矫治目标。
1.优秀传统文化诵读环节
为营造团体读经氛围和对照参考,内观工作组从专管监区筛选6名服刑人员共同参与读经学习。
李某在导引师的带领下,认真研读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在《论语.学而篇》学习中,李某读到“礼之用,和为贵”时分享自己体验说:“如果我知道每个人生活都需要有序环境,没有法制就没有社会秩序;如果我知道法制不仅仅是对人约束,而且也是对人的保护;如果我知道做人只有自觉遵守法制,才能过平安快乐的生活,我就不会一次次吸毒、打架,我也不会年纪轻轻一次次往返看守所和监狱了。”
对法制的敬畏,对善恶的分辨,对过去的反思,让我们惊喜看到李某的良知在苏醒,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再迷茫。
2.重要养育人回顾环节
内观共有7个矫治环节,在第一环节重要养育人回顾过程中,李某在回想自己成长经历时,发现自己父母点点滴滴对他关爱的事实,说到:“母亲在我进看守所前给我做了一顿饺子吃,给我写了10封信,每月都来看我”;在回顾过往经历时,发现忠厚老实的父母对自己饱含深情、关心照顾的事实,同时也看清了自己打架逃学,八次进看守所,二次服刑,一次加刑的经历,既惩罚了自己,也伤害着深爱自己的父母。2010年打架致人受伤,2011年打架致人死亡,让父母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精神伤害。他愧疚地说:“回顾爸妈给我买零食,给我买新衣服,想起我打架、吸毒、服刑时,爸妈心痛、无奈、绝望的眼神,我觉得自己太不孝了。今后我要做一个孝悌的人,好好报答这些年为我操碎心的爸妈!”
李某的孝悌之心尚存,善念之意渐燃,对自己“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的深刻内省让内观工作成效初显。
3.24条自我检视环节
导引师们丝毫不敢懈怠,循序渐进地引导李某对自己过往的反思,在内观第四个环节24条检视环节,李某已进入内观的深入状态。李某将自己短短22年的人生划分成了7个阶段,结合24个条目逐一进行检视。他陷入了漫长地思考之中,身心投入地进行自我检视,他迟迟不将自己写出的条目置于屏风外,导引师心存疑惑,面接时进行了侧面的询问。李某说这个环节对其触动很大,希望导引师多给他点时间检视。导引师尊重李某的要求,给予他充分的空间在屏风内完成对自己人生的归纳梳理。李某在本阶段的检视非常认真,字迹工整,对生活中的事件进行深度挖掘。
在检视到最后两个阶段也就是17到23岁的人生时,面对导引师,李某时常出现短暂的沉默,导引师并未打扰他,听他慢慢道来:在这段时间,他开始接触毒品,因为毒品,李某负债累累,面对债主东躲西藏,面对家人无地自容,在那段时间里,他非但不思悔改,还带着朋友一起吸食毒品。想起这段经历,直视自身的所作所为,在屏风中的李某陷入深深的懊悔,他说: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不会沾染毒品,并在朋友接触毒品时劝阻他们。
在24条自我检视环节,李某通过对自己过往一件件事情的回顾,总结出自己是一个“伤害他人、欺负他人;利用他人的真心;对他人说谎;虚荣、炫耀;偷东西的人”。
他不甘心自己是这么不堪的人,但对于他自己总结出来的结论,又无法回避。李某决心用导引师教的反省思维方式,不断地发现自己,然后过则勿惮改。用知行合一、体悟反省的认知模式,不断完善自己、净化自己、提高自己,做一个孝悌忠信的人。
4.内观跟踪回访
内观活动结束后,导引师在细微之处发现李某有明显变化:刚参加内观时,他瘦高个子,躯体僵硬,目光冷而锋利,面呈凶相。内观结束时目光很柔和,身体很放松,肢体语言呈现对人恭敬心,甚至在走路时提醒他人路有石子小心摔倒。
特别是李某回到滨西监区服刑,导引师每月与李某面谈一次,带领其重走内观路。谈话中,李某列举出近一月以来在可能会引起冲突事情的处理,都是采用经典为人之道正确方式。他不但能很好的管理情绪,与他人和睦相处,并且能将内观所学与他人分享。“有一次质检员在检查我的劳动产品质量时,说话不干不净的。我内心非常愤怒,真想上去扇他几个耳光。但想到孝悌是我做人的原则,即使面对别人的挑衅,也要以礼节之,按监规来应对不合理行为,不能不管不顾监规纪律冲动打架。我事后找那位质检员说明自己感受,那位质检员也对我表示了歉意。”
【教育改造成效】
10天的内视观想学习结束后,李某被送回滨西监区继续改造,监区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明显感觉到他身上的可喜变化:服从民警管理,认罪悔罪意识增强,劳动积极,能完成一级工的劳动任务,劳动之余喜欢看书,能够将《论语·学而篇》通篇背完,并且能解读出每一句经典的含义。李某在导引师的多次回访中均表达自己对以前的行为后悔,并表示在以后的改造中会痛改前非,回归社会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攻坚转化组经过半年多的教育矫治,尤其是10天的内视观想实践,攻坚转化成效明显。2018年6月经分局考核组考核验收,李某思想稳定,顽危症结消除,改造表现积极,符合顽危犯成功转化标准,同意撤销监区级顽危犯。
出监评估中XT量表测试37分,刑罚体验一般;CX量表测试8分,重新犯罪可能性低。评估结果显示重新犯罪可能性低,能认识到自己几次入狱对家人的伤害,情绪稳定,对未来有积极的规划。
后记:暖阳走访
2018年12月26日,李某即将刑满出狱前,分局民警来到在宿州,对李某家庭进行一次特殊的家访,带来了李某在监狱里学习和内观后积极改造的视频。对登门拜访的特殊客人,李某的父母颇感高兴和意外,激动不已,流着泪说到:“感谢大家的来访,感谢你们对我家孩子的教育引导。你们这次来也是感化他,让他回归社会后遵纪守法、重新做人。我们夫妻对他的教育算是失败了,过分溺爱、迁就他,没教育好孩子是我们最大的遗憾。感谢你们大家!”最后李某父母在视频中也给狱中的儿子捎去了自己的心里话,希望李某早日回归。
2019年1月1日,李某刑释。为了巩固对李某的教育转化效果,白湖分局的民警将工作的范围延伸到大墙之外,对李某计划进行出监后的定期回访,与其所在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安全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