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从破碎家庭走出的未成年罪犯严重心理问题的矫治个案报告
- 案例时间:2019-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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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FJJYJG1545882149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江某,男,福建闽侯人,1999年出生,初中文化,因犯猥亵儿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16年11月入所。江某下队后难以融入集体改造生活,交际能力差,技能掌握进度较慢,经常在改造中犯迷糊;与其他罪犯相处不和谐。江某平时爱认死理且敏感多疑,如果认定对方针对自己,会伺机报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江某出生在福建闽侯县一个宁静的小渔村,父亲成日好逸恶劳,游手好闲,靠坑蒙拐骗度日;母亲操持家务,自打从生下江某后就颇有怨气,成天与丈夫抱怨争吵。在江某12岁那年,其父因诈骗罪被判刑,母亲再也忍受不了,与其离婚,江某被判给母亲抚养,并随其改嫁来到了龙岩漳平生活。
(2)社会经历: 伴随着当地村民的白眼和议论,正读初三的江某对读书再无兴趣,带着愤怒开始混迹社会。为了 “回应”街坊四邻“不怀好意”的指指点点, 16岁的他因为一时气恼,对同村村民的幼童实施了自己的“报复”,也葬送了自由身。
2.入监改造表现
江某自2017年2月以来多次被扣分处理,皆因在号房与其室友发生口角、摩擦,有几次甚至升级为打架,幸亏他人制止未酿成大的伤害。下队以来其行为规范尚可,但平时爱认死理,如果认定对方在和自己过不去,会找机会报复。下队以来,江某表现出明显的焦虑、悔恨情绪,情绪起伏不定,改造环境适应较困难。民警在与之交谈中多次听到诸如悔恨自己冲动(猥亵)行为,怕别人瞧不起自己,量刑过重等言语。经研判江某有爆发危机事件的可能。
(1)社会原因:首先,家庭成长方面父母的关怀陪伴缺失,父亲行为不端,以身试法,树立了坏榜样;加之常与其母亲争吵,使来访者童年期就感受不到家的安全和温暖。其次,负性生活事件影响,母亲在江某12岁时与其父离婚,带着江某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让其饱受他人白眼、非议。第三,缺少社会支持体系。除了已经离婚的父母外,江某已无亲人,长时间无家人关心探视,内心对亲情开始失望。入监服刑后受了不少“委屈”,比如学东西较慢,遭到他犯取笑“人傻”,让其感觉交不到朋友。
(2)心理原因:安全感缺失,自卑情结。存在敏感偏执的性格特征;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缺乏自控能力;过早接触社会,同伴群体的互动学习缺失,导致遇到应激事件习惯采取防御和回避应对,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3)自身原因:少年辍学,心智尚不成熟,对改造的困难准备不足;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所有人都瞧不起自己,可以自己的办法是制造事端;内心安全感低,抗挫折能力不足,产生消极想法后自身无法消解;缺乏有效的困难应对方式和人际交往策略。
3.心理行为表现
江某的情绪问题由客观的负性改造事件引起,并由此体会到压抑、自卑、无用感和焦虑等不良情绪。近两个月江某经常感到心头莫名压抑、沮丧,有时头痛,头晕;睡眠质量较差,多梦,半夜时常醒来;易怒,对未来感到悲观,经常想哭。
对江某进行了心理测试,SCL-90测验显示其在人际关系、焦虑、强迫症状、偏执、敌对等维度达到阳性。SDS测试结果:粗分50分,标准分62分,接近中度抑郁。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江某存在较为强烈的自卑情节,同时内心安全感低,抗挫折能力不足,容易产生消极想法自身无法缓解,情绪不能自控。同时伴有不合理认知,认为周围人都看不起自己,在看自己笑话,除了用暴力反击等手段再无办法表达自身意愿。
(2)性格因素:由于受家庭破碎的影响,父母没能给江某一个可靠的心理归属,因此其性格逐渐内向,不善交际,敏感多疑缺乏缓解内心痛苦的能力。存在敏感偏执的性格特征:一方面防御感很强,另一方面对自己缺乏自信,存在消极自我暗示。
(3)心理因素:江某的内心痛苦来源是担心改造任务繁重自己难以承担,害怕他人嘲笑。综合来看,其认知上的原因是存在根深蒂固的非理性核心信念。
5.矫治方案
根据江某的人格特征和能力倾向,决定对其采用人本主义视角下的简快身心积极疗法和叙事疗法,配合心理剧和人际关系动力团体疗法。
在本案中,当江某觉察到自己有很多缺点,他就会觉得自己是不好的,这叫“问题的自我认同”,带此问题的故事,我们称它为“主线故事”;有些生命中故事没有被看到,那是可以让人有力量的故事,叫“支线故事”。这样的故事可以带来较期待的自我认同,通过让其进行音乐、绘画、游戏等活动热身,进而在演出中体验或重新体验自己的思想、情绪、梦境及人际关系。伴随剧情的发展,来访者在安全的氛围中探索、释放、觉察和分享内在自我,达到淤积情绪宣泄和觉察自身优势的效果。
(1)开始的摄入性会谈中,咨询师以朋友见面的语气降低来访者紧张感和戒备程度,进行充分恰当的理解与共情,尽可能打消其对心理咨询的疑虑,培养信任感;使建立其对心理帮助的认识,促成配合改变。
(2)聚焦眼下问题。咨询师作了叙事疗法介绍,对此技术能唤醒来访者内在改变的力量的效果作了说明,引导来访者回顾了成长经历,帮助其罗列出印象深刻的负性生活事件。下面是来访者的原话整理和事件解读:
①“我至今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我爸妈放着好好日子不过,非要扔下我!那时候我才两三岁,就听村民说我爸开始在外面和人勾勾搭搭……说出来就不怕您取笑,太丢人了!在村子里生活的那几年,我承受了多少白眼和议论!没有他们的所作所为哪有我受那么多的罪!”
解读:父母亲在来访者记事起就在争吵、抱怨,而且父亲品行不端,江某自幼饱受他人白眼、非议。
②“他们如果讨厌我,就不要把我生下来!我不是他们的玩物,一个工具!想用就用,想扔就扔,我也是个人!我恨她!”
解读:12岁时江某的父母离婚,家庭破裂,法院判决母亲抚养自己,江某感到自己就像是大人手中的玩物,挥之即来招之即去,遂两次离家出走。
③“开始闯荡的时候不曾想,这个世界那么复杂。”
解读:15岁以后在小城市辗转流浪,被人欺骗和利用过;
④“我讨厌那个人(指生父)!那次我回去本来不想和他吵,可是没办法,两年不见,他还是那副德性!我被捕前听我妈说他又‘进去了’,关在某监狱,和我一起坐牢哈哈哈……”
解读:生父对自己态度恶劣粗暴,完全不把自己放心里,16岁时回家与其大吵一架,母亲也在场,从此再未见过父亲。
⑤“来这里(指所在分管区)两个多月了,我觉得还是没办法真正做成一件事情,需要别人帮忙……我没法把事情做好、做对,得到警官满意,我觉得自己很废物”。
解读:入监服刑后受了不少“委屈”,因为学东西较慢,遭到他犯取笑“人傻”,感到自己的无能。
接下来,咨询师与来访者进行了对峙,指出其身上的不凡和可贵之处,点出其可供使用的资源,促成来访者觉悟。
(3)征询江某意见,邀请其参加人际关系问题团体互动。通过关系动力团体的能量通过别人眼中的自己来认识自身,让江某与印象中的自己做区别,尝试寻找自己在团体中的定位。活动中来访者参与度较好,态度积极,主动举手分享,进行总结;咨询师通过提问和内容反映回顾游戏中来访者与伙伴们互动的细节,让其站在“他人”的角度理解自己,接纳自己。
(4)检查与回顾。促进咨询关系,让江某感受到被关注的温暖;体验角色互换,从整体上觉察、感知自己:咨询师运用心理剧疗法,让江某一人分饰两角——自己和母亲,通过角色对话和情感宣泄体会各自立场的不同,发现过去忽略的想法。通过角色互换和镜像观察的技法让来访者重新审视、觉察与母亲的关系,触动来访者新的思索与感悟。布置角色观察作业,要求其回去后花时间体会扮演角色中立场、情绪、想法的切换,观察周围其他罪犯、警官的言行情感,将对方角色在心中刻画一遍。
(5)做好心理矫治的告别和巩固。通过近期发生的改造冲突事件,进一步走进来访者内心,引导来访者找到另一条不曾察觉的情感通道,促进改变的内在能量萌发。江某能够关注到现有的优势和资源,尽可能淡化对缺点的感受和认同。结束咨询前,双方商议并签订《平安改造承若书》。
6. 预期矫治目标
(1)缓解现阶段身心痛苦症状,改善睡眠质量;提高情绪控制能力,提升抗压能力和自我效能感,建立起适合自己的人际沟通模式。
(2)继续增强抗挫折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学会在改造生活中不断发现自身优势,弱化对不足的关注,强化自信和自尊感,学以致用,树立起积极的生活目标。最终实现个性完善,解放天性。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十个月的教育矫治,江某的生理症状有了不同程度的缓解和改善。结束阶段谈话中得知江某自发调整了改造策略:将减刑目标细化为获得年度表扬。咨询师对江某能够自主制定改造规划表示欣喜和赞赏,勉励其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保持夺取胜利的决心。江某表示:“从前总认为没人愿意认真听我说,担心这种帮助对我没有任何效果,让您徒劳。可随着一次次的深入,之前的那些犹豫在不知不觉中像晨雾般消散。谢谢您对我的尊重!就因为这,我开始接受我妈,试着放下仇恨。您每次都带给我正能量!”“分管区民警反映:江某情绪状态改善明显,开始主动与民警交心,谈感兴趣的话题,不再扭捏害羞,感觉整个人自信了起来。此外,江某的改造精神面貌变化也很大,愿意帮助新人,与其他罪犯的关系处理也更成熟;改造成绩稳步上升,偶有小违规,整体改造成绩稳步上升。
心理复测结果:SCL-90复测各项主要指标均为阴性;SDS量表测试标准分48分,抑郁状态得到控制。
通过这个案例,咨询师体会到:⑴咨询过程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是非常重要的;(2)简快身心疗法注重当下,强调来访者与咨询师的合作关系,咨询师需要不断巩固咨访关系,通过来访者的反馈,以确保咨询的效果;(3)在咨询的过程中,最终需要教会来访者怎样使用心理学技术,咨询结束后,来访者在今后遇到问题时也可以尝试自己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