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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心理创伤罪犯团体心理辅导案例报告

  • 案例时间:2019-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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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FJJYJG1545882156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吴某,男,福建省惠安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1年9个月有期徒刑。吴某自述2018年1月中旬因妻子提出离婚,近三个月以来经常感到烦躁,气愤,感觉妻子是在背叛,认为他们感情良好,不相信妻子会提出离婚;不知道刑满后能做什么,对未来担心等这些问题导致其经常失眠、头痛、心慌,近期脾气较差,和其他同改发生一些小摩擦而产生违规行为。

2018年4月底,参加监狱组织的团体心理治疗小组。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吴某出生在福建省惠安县城,为家中长子,父亲生意失败后父母离婚,母亲带其弟弟一起生活,自己则和父亲生活,后母亲和其父亲复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吴某缺乏父亲的管教,经常大手大脚花钱,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朋友,经常出入娱乐游戏场所,结交了现在的妻子并与其结婚。

(2)社会经历:吴某中专后曾找了份工作,但是其不安心平庸的上班下班,而是和社会上的朋友混迹于娱乐场所,追求享受,也学会了吸毒、贩毒,后结识了现在的妻子,为了满足她的各种需要而不惜在她身上花钱。

2.入监改造表现

吴某刑期较短,刚下队时表现尚可,和其他同改也能友好相处,近期因为妻子提出离婚,而导致其情绪暴躁、愤怒,都觉得别人是针对他,容易被激惹而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经常一个人在角落里唉声叹气,晚上也翻来覆去睡不着,生产改造消极,民警对其进行教育效果不好。他认为自己没有错,当初也是为了拿钱给妻子家盖房子才会去贩毒,如今妻子提出离婚是一种忘恩负义的行为,他又认为自己和妻子感情一向很好,妻子不可能提出离婚等,这些想法让其不能安心改造,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改造。

(1)社会原因:妻子提出离婚,其感受到背叛,对两个人感情的怀疑导致了其自我挫败感的增强;在青春期社会学习中学会了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错误的价值观,塑造了其争强好胜、霸道的性格,产生了错误的行为模式。

(2)心理原因:在童年期因父母离婚,母亲带着弟弟一起生活,其体验到了强烈的被遗弃感,感到自己没有价值,才会被母亲遗弃。所以后来在和妻子的相处中,总是处处去满足妻子的需要,如妻子提出要借钱给娘家盖房子,他也毫不犹豫答应,尽管他自己没什么钱,才会去贩毒。他总是害怕被拒绝和遗弃,妻子提出离婚在他眼里是童年被母亲遗弃事件的再次重现,这让其不能接受。

(3)自身原因:性格敏感多疑,自卑,自责自罪,偏激,看待问题比较片面。

3.心理行为表现

咨询师于2018年5月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SCL-90对吴某进行心理测量,测量结果如下:

(1)SCL-90总分180,躯体化2.5、、焦虑2.9,可以筛选阳性,进一步做检查;

(2)SAS 标准分73分,表明有重度焦虑。

4.教育矫治的难点

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犯罪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是查阅服刑人员的相关犯罪档案和心理档案,我们总能发现很大一部分有着同样的生活轨迹:父母离婚、被父母遗弃、父母教养方式简单粗暴、被性虐待等等此类创伤事件。相关研究表明,服刑人员当中95%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问题,早期的心理创伤是导致成年后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是很多服刑人员犯罪的根源,也是造成服刑人员入监服刑后种种心理问题产生的首要原因。因此,对早期心理创伤的修复,是促进服刑人员人格成长的必经途径。

(1)认知因素:

吴某认为自己是不好的,是没有价值的,所以母亲在离婚的时候才会带弟弟走,而妻子也要和他离婚,他把妻子要离婚的原因都归结为“自己不好”,又认为“我对她好她也应该要对我好”这个错误的核心信念,这些错误的信念导致其产生了“妻子不能和我离婚,不然他就是忘恩负义”,“因为我坐牢了,自己很差劲,所以她才会和我离婚”等歪曲的认知。

(2)性格因素:小时候父母离婚,缺乏管教,性格自卑、内向,缺少安全感和信任感,以自我为中心,抗挫折能力差。

(3)心理因素:吴某性格偏执,多疑,对他人不信任,存在错误的自动化思维和核心思维。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吴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让其参加团体心理咨询小组,通过团体的力量来帮助其认识自己原生家庭对其性格的影响,消除其错误的认知和想法,从而恢复自信。团体辅导方案如下表:

序号

时间

目标

主要活动

1

5月8日

9:00-11:00

1.让组员了解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团体的目标和功能、组长和组员的责任,以及相应的规则等;

2.团体创始,让组员彼此之间以及组员和组长之间有初步的认识。

1.团体介绍

2.国王和天使

3.团员自我介绍

4.团体规则制定及签字

 

2

5月15日

9:00-11:00

1.增进团体的凝聚力和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

2.建立组员间的初步互动;

3.让组员进一步认识自己。

生命线活动

3

5月22日

9:00-11:00

1.组员进一步了解、剖析自己;

2.组员之间进一步互动。

生命线活动(续)

4

5月29日

9:00-11:00

 

1.组员对自己重要情感的审视,直面创伤

2.组员进一步了解、剖析自己,认真聆听,适当反馈;

3.组员之间积极互动。

关系图表

5

6月6日

9:00-11:00

1.帮助组员对自己的整个生命进行回顾,并对未来生命的意义产生自己的领悟。了解到自己就是“生命之光”;

2.帮助组员建立起对未来的希望,自信而坚定地迈向明天;

3.帮助组员充分认识自己、接纳自己、从而合理定位自己,更加自信;

4.使组员间关系更加真诚友好,同感其他组员,愿意反馈和分享自己的感受;

5.进一步促进组员之间的氛围和关系。

墓志铭活动;

 

6

6月13日

9:00-11:00

1.回顾团体经历,分享收获,审视自我成长;

2.对小组结束后的未来进行展望;

3.结束团体,组员间彼此祝福。

1.交还国王和天使卡片

2.祝福寄语

6. 预期矫治目标

(1)第一阶段:具体目标和近期目标

具体目标:找出诱因,逐步使求助者的认知、行为有所改变。

近期目标:正确认识离婚这一生活事件,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

(2)第二阶段:最终目标和长期目标

培养健全的人格、完善社会功能,建立合理的认知问题的思维方法,减少扭曲的认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增强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能力与自信。

【教育改造成效】

吴某自述自己已经能正确面对妻子提出离婚这一事情,并说在咨询中也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妻子的怨恨减少了,已经答应了妻子的离婚。与母亲的关系也在团体辅导中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也认识到自己因为父母离婚造成的创伤对自己的影响。对未来也有了清晰的目标。

管教民警及同改反馈吴某自参加集中矫治以来未发生违规行为,能面对离婚这一事件,能理解妻子的行为,对未来不再担忧焦虑。其他同改反映吴某和他人有说有笑,精神好了很多,谈到妻子的事情也比较坦然,释怀了。

本次团体心理辅导通过六次的团体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帮助心理创伤的罪犯发现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去剖析自己和重要他人的关系,重新审视这段感情纠葛,面对化解纠葛,才能真正抚平心理创伤,拥有健康的人生。

矫治民警体会到:(1)要全面掌握罪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其个人成长史和心理特征,通过分析其问题的内因,帮助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2)要要透过问题看本质,运用适合于罪犯的矫治方案,通过针对性的矫治手段,对罪犯进行相应的行为训练、认知矫正等,诱导其自己发现自己的问题,激起其解决自己问题的动机,最后实现问题的解决和自身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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