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周某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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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XJYJG1544089207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1.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周某某,1966年12月出生,文盲,宁夏海原县人。2006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4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十九年;2012年1月13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十五天;2015年3月9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去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天。2006年10月13日入监,余刑七年九个月,现在银川监狱三监区服刑改造。2018年1月20日自原三监区调入九监区服刑改造,2018年6月11日又调入六监区服刑改造。
2.罪犯处罚情况
2017年4月13日晚,监区在召开罪犯教育整顿大会时,罪犯周某某对自己之前多次违规吸烟的行为非但没有深刻的反思反悔,深刻认识错误,反而变本加厉,借开大会之机,在犯群中喧哗取闹,严重扰乱了大会纪律和监管改造秩序,受到记过处罚。2018年3月7日上午,周某某脱离互监不按规定时间打开水,监区警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周某某不服从管理,大声喊叫,情绪激动,受到禁闭处罚;2018年6月11日周某某被调入六监区服刑改造,在改造中消极怠工,以身体有病为由拒绝参加劳动改造,多次受到了监区的批评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罪成因分析
(1)成长过程:周某某出生在宁夏南部山区的农民家庭,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自幼务农。性格偏执、暴躁,对他人的管理、指导心存不服,有强烈的逆反心理。
(2)人生经历:周某某一直在宁夏海原县老家以务农为生,从没出过远门。总认为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自己说了算,久而久之,形成了霸蛮的性格。最终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2006年5月24日,因琐事与被害人周某(罪犯周某某兄弟)发生争执,持单刃刀朝周某右颈部刺了一刀,致其大量失血当场死亡。
(3)家庭原因
由于父母均为农民,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周某某婚后生活压力大,致使其脾气暴躁,处事方式简单,总认为别人怎么怎么样,从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小心眼,一根筋,性格有缺陷。
(4)自身原因
性格固执偏激,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对前途不抱希望,与该犯交流过程中,发现该犯生活态度不积极,对人生和改造抱有严重的悲观态度。
2.入监改造表现
(1)遵规守纪意识差
经过查阅副档、谈话教育、深入犯群摸排、与原三监区管理警察、九监区管理警察沟通了解到,周某某自2006年10月份入监服刑改造以来,行为养成一贯较差,身份意识极为淡薄,多次与他犯发生口角并打架,经常违规吸烟,无视监规纪律,我行我素。
(2)心理特点
根据COPA—PI测评,周某某内外倾分为43分,表示属于内向与外向性之间;情绪稳定性分值为42分,表示情绪介于波动和稳定之间,既不是太激动、易变,也不是很稳定、成熟;同众性分值为54分,表示介于依赖、随群符合与独立自强、自有主见之间 ;冲动性分值63分,表示做事鲁莽、冲动,易感情和意气用事,不现实,随心所欲,情绪易激动,缺乏抑制,过分追求个人快乐;攻击性分值为65分,表示不安守本分,持强霸道;犯罪思维模式分值为64分,表示具有较为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不甘于现状,存在侥幸心理等。
3.改造难点
周某某总认为自己作为一名改造多年的老犯人,以前减刑政策好的时候没有减好刑,现在的减刑形势这么严峻,又多次受到过行政处罚,致使改造失去改造信心,有破罐子破摔的思想。
4.改造潜力
周某某对于自己犯罪后被判处刑罚,对亲人有强烈的愧疚心理。具体表现为:一是有较为强烈的责任意识,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尽早担负起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二是对改造中遇到的问题理解地较为简单,处理问题的方式粗暴。三是由于文化程度的局限,对人生和改造的思考不够全面深入,容易因为一时的挫折放弃。
5.教育转化计划
周某某作为监区的重点犯,为了使其尽快步入积极改造的行列,监区先后认真制定了详实可行的教育转化计划:
(1)改造前期:研究制定出前期强化教育方案。在强化教育前期该犯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情绪抵触,并表示监区警察不给他活路,往死逼他。为避免该犯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对该犯进行了加戴戒具。通过近二周的强化教育,帮助周某某提高正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控能力,教育周某某明确身份意识,规范行为养成,端正改造态度。
(2)改造中期:一是提高周某某的改造信心,通过谈话教育和单独关押等方式,帮助其正视自己日常改造行为,从根本上反思、反省自身改造恶习,端正自身改造态度,回归到正确的改造轨道上。二是帮助周某某调整“重劳动轻教育”的改造心态。对日常管理考核工作中,重点考核其对《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落实情况,劳动改造只能作为一个方面的参考依据。逐步校正其思想上的误区。三是进一步完善罪犯互监制度,强力推行互监联号管理,确保该犯的违规违纪行为得以控制。
(3)改造后期:强化法律教育,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促使周某某在改造中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出监后成为一名守法公民。
6.教育转化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1)分析研判周某某的性格特点、犯罪成因、心理特征等因素,找准教育转化的切入点。一是深入犯群、与原三监区管理警察、九监区管理警察积极沟通,了解到该犯在改造中的具体情况及与他犯的人际关系等情况;二是通过查阅档案切实掌握其犯罪事实、经过、案件审理及判决情况,掌握其性格特点以及改造过程全貌;三是通过《COPA-PI测评报告》测评该犯心理。通过外围摸底,确定首次谈话的切入点及内容。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团体心理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培养健康心理,使其保持愉悦心理,并改变一些不合理的认知。
(3)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使其树立遵规守纪意识。利用法律常识教育、法律专题讲座、法律援助等手段,让其既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又对其一些疑惑进行了专业的解答,打消了其心中的疑虑。使其深刻认识到,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遵规守纪,积极改造,早日减刑回家。
(4)转化初期。周某某刚调入六监区后情绪还在阻抗期,对干部的管理有敌对情绪,在犯群众感到孤立,总想挑事端引起注意。为此,监区决定几个月内除分管领导和警察外,不与其接触,让周某某感觉到监区的注意力并没有集中在他身上,以期降低其敌对和防备心理。劳动上不安排任何岗位,但要求其在车间固定位置,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指定地点。同时在生活上,安排两名曾与其在一起服刑过并且表现良好的罪犯担任互监,让其在两个熟人的帮助下融入犯群,介绍适应新的改造环境,消除敌对戒备情绪。周某某在这个阶段态度强硬的表示不参加劳动,此时监区认为适宜采取漠视其行为的办法,并不在此与其纠结,每月考核分按规定予以降分。两个月的无所事事让周某某感到自己的态度与大环境格格不入,身边同犯陆续减刑出监,尤其是曾和他一起服刑的一名原判死缓的同犯多次减刑刑满出监对其有很大触动。后来周某某自己表示希望能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经过监区三个月的低调、冷处理,周某某在思想上有了一定的积极转变,但是认死理,暴力倾向依然没有转变。至此,针对此个案,决定采取阳性强化法,通过肯定周某某的积极转变,想和同犯、干警处理好关系的正确出发点,挖掘和鼓励其闪光点,模式或淡化其异常行为,为后期的转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5)转化中期。经过半年左右时间,周某某已经完全适应现在的改造环境,与同犯的人际交往方面较为和谐,可以融入到能聊到一起的圈子中去,对监区警察及管理教育也消除了防备对抗情绪,能积极参与监狱举办的扫盲教育和其他文体活动。劳动方面安排其负责给车间犯人打开水,通过与同犯多接触的方式促进其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同时周某某能主动要求干一些装车卸车的重体力劳动,这也有助于缓解其改造压力。周某某在谈话中表示自己事后也想了许多,找出了许多问题,更觉得自己有时候不太考虑后果,比较冲动。管理干警对他思想上的转变予以积极关注和肯定,周某某在之后的几个月的改造中在处理同犯间小的冲突中可以做到有效控制情绪,而且还能在他犯的冲突中用自身的教训警醒他犯,从中调停。目前,周某某的思想状态和现实表现基本能够回归常态,符合改造要求。
(6)巩固再教育阶段。近期,通过对周某某富有正义感,有原则等闪光点的进一步挖掘和探索被他忽略的、深层次的、积极向上的潜能,激发他改造的原动力,完全消除了对警官的偏见与戒备,能够在规定要求下应对各种人际交往,学习了正常的处事技能。借助周某某家人的积极鼓励,逐步建立完善了周某某的社会支持系统,情绪的自知与调节技能也有很好的改观。但对于周某某人格特征中固执和暴力的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改造中逐步去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的改造来看,已达到基本消除危险的要求。
【教育改造成效】
即便是一个恶习极深的罪犯,也有攻艰破难的办法。“攘外必先安内”,对周某某的教育改造,就是从内到外,即罪犯内心的不合理信念入手矫治,和从外到内,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建立其改造信心这两个大的方向转变了一个顽危犯的改造态度。
通过对周某某进行了二周的集中教育转化,效果较好,目前周某某思想基本稳定,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管教;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生产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1)测试数据对比:依据COPA—PI测评结果,周某某内外倾分值为42分,属于内向与外向性之间;情绪稳定性分值为43分,表示情绪介于波动和稳定之间,介于依赖、随群符合与独立自强、自有主见之间;同众性分值为54分,表示介于依赖、随群符合与独立自强、自有主见之间。冲动性分值为56分,表示不是特别理智,思前顾后,介于现实理智与感情用事之间。 攻击性分值为50,表示该犯介于安守本分和持强霸道之间,在寻求刺激和暴力行为方面不明显。犯罪思维模式分值为47分,表明无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
(2)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咨询了解到,目前周某某的心扉逐步敞开,心理壁垒逐步化解,社会认知趋于正常,情绪相对稳定,能够树立信心,对自己的改造和前途有了正确的目标。
(3)通过近期的几次谈话教育掌握,周某某表示自己已经树立了正确的改造信心,明确了改造目标,也为自己制定了改造计划,已经敢于面对改造,面对人生,现在已经能够适应监区的劳动生产。同时周某某明确表示谢谢警官的不离不弃和耐心管理教育,是监区警官给了我最大的帮助。主管警察反映较前期有很大的进步,改造思想端正,情绪稳定,能够积极投入改造,正常完成改造任务。
(4)通过对周某某的互监罪犯了解到,周某某现在在日常改造和生活中能够很好地与其他罪犯沟通与交流,诉说改造生活中的琐事,交谈与家人的关系,表现出了关心家人的热情;情绪逐步稳定,对自己的改造前途有了乐观积极的态度,改造步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