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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法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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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NXJYJG1544088467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法某,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家住山东省胶州市。2013年06月因敲诈勒索罪被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2012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法某出生在山东省胶州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在胶州当地谋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但羡慕别人下海经商挣钱多、来钱快,于是放弃稳定工作开始做生意。

(2)社会经历:法某入狱前经商,涉足多个行业,大多数生意纯属是投机性质,没有实质的生产经营和货物贸易。随着国家对经济领域管控越来越规范,这种投机性质的生意便宣告破产,没有挣到钱,也便很少回家,与前妻关系开始恶化。在法某流窜做生意期间又与一名小自己很多岁女子相识,并育有一女,此事被前妻悉知,经调解无果后于2017年离婚。

(3)犯罪经过:2012年5月至12月,法某多次给李某某发短信息,谎称事实,让被害人李某某向其账户上打款。2012年12月17日,法某多次给银川市华润万家超市解放东街店人事部经理王某发短信息,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让其向自己账户上打款。

2、入监改造表现

法某自投入监狱改造以来,自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经监狱医院鉴定属实),无法正常改造,监区根据其身体情况未安排法某任何劳动任务,但法某仍以血压高为由,消极改造。在我监区改造期间一到学习时间,就称自己血压高,头晕的不行了,胸闷难受需要躺会等理由逃避日常教育学习;在监舍以自己病重为由,不参加日常的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等,总找警官反映自己病重,不能整理内务。在闲暇之余,总是爱写一点东西,但大多都是“某某罪犯今日被某某警察处理”,“某某罪犯和某某罪犯打架,警察为什么没关禁闭”等等。

3、心理行为表现

经COPA个性测试和危险性评估:法某性格固执、偏激,猜疑心极重,爱记仇,缺乏团体意识,对任何人抱有不信任和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和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法某个人过于对金钱的热衷和追求,使其价值观发生很大偏差,法律意识淡薄,自我认为只要是不杀人放火,其他的挣钱都是合理合法的。

(2)性格因素:由于法某家庭环境影响,很早就因为自己错误的人生观和金钱观而混迹社会,导致法某性格偏执,猜疑心极重、爱记仇,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法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法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会坚持认知,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途径,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监区及时召开警察会议,集思广益,研究对策。并结合法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法某尽快放下包袱,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对于法某的转化是一个及其困难和漫长的过程,但只要掌握罪犯违规的真正症结,有时也事半功倍,四两拨千斤。

(1)“热问题冷处理”,避免“正面冲突”。对法某采取关心了解,热问题冷处理,先凉后看,以观后效的办法;针对观察中发现的问题,先通过互监小组为其开导,针对问题症结专管警察在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并在允许的条件下,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同时,在监区罪犯集体大会、晚点名、组内讨论会等场合,针对近期较好变化进行适当的微量鼓励,对法某提出的合理诉求给予支持。

(2)引导学习法律法规,灌输监规意识。监区利用监狱教育日时间,加强对法某的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监狱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使其明白抗拒改造的后果及危害。同时,从专管警察、纪检专干、监区领导、科室领导分层次全方位进行谈话教育、心理疏导、政策讲解,对其进行引导帮助,摒弃批评训斥,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逐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走近法某的内心世界,让其毫无保留的倾诉,把自身最关心最隐晦的苦恼讲出来。

(3)“内外兼攻”,斧正思想,规范行为。利用耳目贴靠,观察法某改造变化,经核实后及时调整矫治方案;同时,利用其他罪犯违规帮教大会警示法某,加大罪犯互监联改制度落实,从思想上打消侥幸改造的幻想,让法某从心底深处彻底打消抗拒改造的念头。

(4)巧用亲情之力,建立改造信心。由于其妻子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家庭困难,很少到监狱会见法某,监区针对此情况,通过大走访活动的开展,为法某录制了视频短片,到其家中开展走访活动,回来时也拍摄家人对法某的思念和期许的视频资料;法某看后,痛哭流涕,思想上有了触动,行为上有了很大的改变,监区还鼓励法某利用书信和亲情电话等方式保持与家人的沟通交流,以此树立法某的改造信心和增强改造动力。

(5)做好巩固再教育工作。通过对该犯自认为富有正义感、讲原则等闪光点的进一步挖掘和探索被他忽略的、深层次的、积极向上的潜能,激发他改造的原动力,完全消除了对警官的偏见与戒备,能够在规定要求下应对各种人际交往,学习正常的处事技能,使情绪的自知与调节技能有所改观。对于该犯人格特征中固执和暴力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改造中逐步去改变和完善。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法某身体和家庭情况,让其感觉到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使其内心深处得到触动。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能够自觉的投入到改造工作去,防止反复。

(3)使法某思想意识得到一定改观,人格得以健全,认知和理解监狱的管理教育,使其内心深处感受到自信和尊重。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近一年有针对性的教育管控措施,法某目前已积极的投入正常的改造生活,放下了内心的包袱,忏悔过往的罪行,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警察安排的任务,由多方打听搜集材料准备闹事到上机正常生产;由拒绝打扫组内卫生到主动找组长承担组内卫生清扫;由造谣生事到主动找警察谈话表态,由猜疑、爱转牛角尖到逐步树立改造自信,这是监狱全面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结果,也是监狱警察坚持不懈和因人施教的收获。

【小结及反思】

通过这个案例,监区警察深刻体会到:在全面贯彻落实五大改造的大环境下,罪犯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不同的罪犯,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罪犯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

1.罪犯的管理教育必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不可操之过急。对于像法某一样的罪犯,一定要保持教育耐心和定力,找准问题症结,遵循教育原则,那就是因势利导。

2.对待罪犯教育的前提是要站在罪犯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罪犯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

3.要正确看待罪犯这个特殊的群体,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前提下, 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打开罪犯内心的那个心结,卸下罪犯的思想包袱,使其真正、自觉的接受监狱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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