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年服刑人员潘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20-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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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JYJG1544059922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潘某,男,1962年生,广东省某市人,初中文化。2014年5月21日因滥伐林木罪被羁押,同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7月20日被逮捕,2017年8月20日被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潘某早年有一次犯罪前科,现年纪较大,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到自己承包的山场砍伐林木。公安机关对其劝导阻止并依法扣押涉案木材后,潘某依然我行我素,屡次私自砍伐。后因畏罪,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潘某私自外去并未及时到公安机关报备。在此情况下,法院于2015年10月9日依法做出对潘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决定,同日罪犯脱逃,直至2017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
据此可见,潘某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性格反复无常,并且抱有侥幸投机心理,此乃潘某犯罪的主要原因。
(二)入监改造表现
潘某入监后改造态度消极,倚老卖老,对监区安排的改造任务挑三拣四、消极对待。如该犯曾抱怨自己做监舍的卫生清洁工作时间太长,自己又是病犯,年老体弱,并对督促其完成改造任务的警官及其它罪犯心生怨恨,认为是故意针对他。潘某入狱后多次与其它罪犯发生矛盾,消极改造,想法偏激。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心存芥蒂,自我封闭。潘某认为自己年纪大,其他罪犯应该多尊重自己,而不是对自己“呼来喝去”。潘某在日常的改造及生活中,对其他罪犯的这种“不尊重自己”的态度比较敏感,也常常因此发生矛盾冲突,其他罪犯也不愿意搭理他。长此以往,潘某与其他罪犯相处越来越困难,变得越来越自我封闭。
2.法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较低。潘某没有真正认罪悔罪,依然认为判罚太严,砍伐自己承包的山林理所应当,从没有深刻的反思过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潘某入监后自我要求较低,改造散漫,经常不按时间完成改造任务,故意抵触、拖拉,不认为自己有错,认为“迟一点也没什么问题”。
3.投机改造,思维僵化。潘某认为自己年纪大,又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应该得到监狱区别对待。监狱根据潘某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按规定核减劳动生产任务后,他依然消极怠工,拿不到改造成绩。潘某劳动态度极不端正,对民警的耐心教育引导不以为然,错误认为不应该安排其参加某些改造任务,不应该对他要求那么严格等等。
4.认知偏差,性格偏激。潘某认为其它罪犯对其有成见,故意针对他,与其它罪犯关系较为紧张。同时又认为其它罪犯太年轻,不值得与之沟通,因此潘某与其它罪犯发生矛盾时,时不时有激烈的言辞。譬如:“我一大把年纪了我怕什么”“大不了同归于尽”等。
(四)矫治方案
通过对潘某多方面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经深入探究,我们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治方案。
1.亲情帮教,共化心中芥蒂。通过调查了解到,潘某有一对儿女,且儿女均已成家。据潘某的会见频率及会见情况来推测其家庭关系良好。 借一次会见的机会,警察与潘某家属取得了联系,详细告知其潘某的改造现况。由于潘某并未过多提及改造中遇到的困难,潘某家属对此很吃惊,向警察表示会积极配合监狱做好潘某的思想工作。
2.人文关怀,搭建情感桥梁 。潘某与其他罪犯的关系较差,主要是由于潘某的认知偏差所导致的:他自恃年纪大,阅历丰富,自认为比其他罪犯要“高人一等”,而其他罪犯又“不懂得尊重人”,故此不屑于与之交流。潘某这种封闭自我的做法自然得不到其它罪犯的友情与帮助。有鉴于此,监区积极做好对潘某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安排年纪较大、与潘某有类似阅历的罪犯与之交流,并适时组织团体辅导活动,让潘某在活动中放松自我,同时促使潘某明白,只有先尊重了他人,他人才会尊重自己。
3.劳动育人,实现自身价值。对潘某安排合理的劳动岗位,根据其身体和年龄状况合理下达劳动任务,并耐心讲解罪犯的权利和义务,促使潘某在劳动改造保持良好情绪状态,让他看到自己在集体劳动中的价值,增强了改造信心,感受到了劳动给自己带来的积极变化,更体会到了劳动的意义,劳动态度明显端正不少。
4.法制教育,增强守法意识。潘某法律意识薄弱,严重影响了正常改造。警察为潘某提供了许多相关的法律书籍,每周2次与他共同学习,答疑解惑。通过一个阶段的专门学习讲解,潘某法律意识有了提高,从原来的拒绝学习到如今主动咨询求教,有了明显的进步。
5.心理疗愈,促进自我反省。为扭转潘某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是、思想固化的矫正难点,监区为潘某安排了个体心理咨询。为避免发生较大阻抗,心理咨询师采取了沙盘游戏的咨询治疗手段,帮助潘某梳理自己内心的各种情感关系,敞开心扉,反省自己的言行。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年左右的教育、转化引导,潘某郁积在心的情绪得到有效释放,与他人的关系明显好转,对民警产生信任,并主开始动找民警进行沟通、交流。目前,潘某改造基本稳定,劳动改造态度已经明显转变,能完成生产任务。法制教育效果显现,能开始认罪悔罪,知道自己的错误所在。
关于老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启示:老年罪犯可能因为身体健康状况、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僵化的认知等因素,与年轻罪犯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容易产生矛盾,同时产生极端心理。对老年罪犯的教育矫正,首先要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其次要发挥亲情支持的强大作用,同时可以运用沙盘游戏等艺术心理治疗手段合理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