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无类 陟罚臧否
- 案例时间:2019-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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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LJYJG1539262493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张某,男,15岁,2002年1月21日出生,文盲,家住榆树市恩育乡永发村3组。3岁时母亲出走,至今无联系,父亲张世军,45岁,农民,小学文化。
二、犯罪情况
2016年2月23日16时30分许,张某在榆树市公园对面公路上抢劫被害人手包未遂,2016年4月4日14时30分,张某在榆树市第三公路繁荣大街道口,使用暴力手段抢劫被害人单肩包一个,包内有现金684元,手机一部,价值309元。
三、改造情况
2016年8月17日入监,入监时身上多处外伤,经询问,张某称是在看守所与人打架所致,张某在看守所期间因其不服从管理,经常与人发生冲突。张某入监后,出现失眠、焦虑、恐慌、发抖,呕吐等症状。入监教育期间,经过引导,张某逐渐适应了改造环境,但仍存在严重的行为问题:在垃圾桶里捡食食物、在监舍内不避他人进行手淫、尿床、恶作剧、搞怪,无故挑逗其他罪犯。因其行为异常,在犯群中普遍把张某看成是弱智,无法融入改造群体。张某在与民警的接触中存在态度不端正的情况,但张某本身无改造意识,无改造目标,扬言“不要减刑,回家了也没地方去,出去了就杀个人,还回到监狱”。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心理测量分析
1.张某入监一周后,未管所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对其进行心理测量,测量结果未见严重问题。因恐惧和信任度低等综合原因,张某此次心理测量信度较低。张某在现实表现中具有明显的恐惧、焦虑、敌对等严重性心理问题,同时伴有躯体化症状。
此次测试中发现,张某存在抵触情绪,同时也侧面证明张某智力正常,可以对其进行进一步教育转化。咨询师建议先培养其安全感,安抚情绪,待其状态稳定再进行下一步的转化工作。
2.在监区与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张某躯体化症状减轻,恐惧症状降低,信任度增强,遂对张某再次进行心理测量。
90项症状测试结果:突出表现在躯体化、抑郁和焦虑方面,程度中度。
二、根源探究
(一)成长经历
张某三岁时母亲出走,至今无联系。其父文化程度低、酗酒、农民、无固定收入,并经常殴打张某。张某小学二年级辍学,辍学后,其父将家中耕牛及肉猪变卖作为学费,将张某送入榆树市武术学校。因在学校不服从管理,打架生事,入学半年后被学校退学。张某父亲再没有经济能力让张某上学,于是张某整日游荡于村内,顽劣成性,十里八乡都知道张某的恶名。在11岁时,张某父亲将张某赶出家,张某靠行窃、给别人家做帮工和乞讨为生。因乞讨不足以维持生活,张某又开始在马路上拦车碰瓷,直至2016年因犯抢劫罪被捕。
张某自幼无母,在家中爷爷奶奶虽然对张某有关怀,但因二位老人身患疾病,年事已高,无法对张某进行教育,且其父嗜酒,游手好闲,不会正确地教育张某,还经常殴打张某,张某头部伤疤达30余处,皆为其父殴打所致。因此张某对其父十分惧怕,同时带有怨恨之情。因张某在村内小偷小摸,村里的人也都十分反感张某,以上原因皆促使张某出走。
(二)受教育水平低下,辨别是非能力差
张某小学二年级辍学,基本上是文盲,同时缺乏家庭教育。又因其母在其幼年时出走,导致张某没有形成正确的依恋关系,从而产生严重的不安全感。张某在出走后,一个人在社会上游荡,没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也没有人对其行为进行评价,故张某缺乏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三)人际关系紧张,缺乏良性互动
张某在入狱前一直是独自生活,在家和村里一直是被孤立的状态,没有集体生活的经历,无法适应集体生活。出走在外时,其他人对其忽视,冷漠,导致生活环境无法满足张某的情感需要、包容需要、控制需要。因此,张某在看守所期间频繁与他人发生矛盾,在入监后无法融入群体。
三、转化切入点
(一)充分运用亲情感化形成转化助力。张某自幼无人关怀,从小生活条件恶劣,渴望他人关怀。别人只要对他的一点点好意,都能在张某身上体现出良性反馈。所以,对张某进行感化教育是消除其抵触情绪的有效切入点。在依恋关系上,张某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其父亲,所以张某的父亲对张某态度如果能够转变,同时给予张某爱心和耐心,将会给张某的转化形成巨大的助力。
(二)通过国学教育奠定教育基础。张某年龄小,人格尚未成型,受教育时间短。转化小组通过国学教育(《弟子规》《二十四孝》等)的手段,对张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转变其思想情感,有利于其形成正确的道德感,为转化工作奠定教育基础。
(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提升自我认同感。张某自幼遭受家暴,自我认同感极低,敏感脆弱。转化小组通过挖掘其可用之处,为其定制针对性的改造任务,同时每天对其表现进行讲评,建立良性互动,以期取得良好效果。另外,通过对张某的正确行为进行队前点评;对错误行为进行私下批评教育。用上述方法对张某进行行为矫正,保护其自尊心,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起到矫正张某的不良行为和培养良好习惯的作用。
(四)建立亲密朋友关系消除抵触情绪。张某自幼独自生活,无正常的人际交往,有非常强烈的孤独感。张某自身渴望交朋友,如果为张某建立一个亲密朋友关系,通过这个朋友对其行为进行影响,能够起到消除张某抵触情绪的作用。
四、转化过程
(一)安抚其情绪,减弱躯体化症状
张某入监时对环境的恐惧和对民警的抵触情绪源于在看守所期间的经历。张某在看守所期间被人看成是异类,所以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经常被殴打。入监谈话时张某说,监区现有的押犯中,就有5人曾经打过他。
监区首先对张某进行了安抚,讲解监狱改造注意事项和管理制度,让张某了解和相信监区会保证其人身安全。然后对张某所说的几名殴打过他的罪犯进行了分押。同时,监区给全体罪犯开会提出要求,避免其他罪犯再次刺激张某。
经过一个月的适应,张某的躯体化症状明显减轻。在入监教育期满后,未再出现过发抖、尿床等症状,焦虑和恐怖得到了缓解,抵触情绪逐渐消除,安全感稳步增强。
(二)缓解父子矛盾,亲情感化
张某父亲目前是张某唯一的社会关系,张某的心理症结也跟张父有很大关系,已有4年之久没有和其父亲联系过,张某也不指望父亲管他,扬言:“释放后,我爸也不能让我回家,我也没地方呆,出去了就杀个人,再回来”。
转化小组通过与张某谈话,引导张某转变对其父的看法,唤醒张某内心对亲情的向往。张某说:“我爸总打我,但我爸卖牛给我交学费,对我也挺好,就是我不听话,他才不让我回家的。”(张某此刻心中已有悔意)。
通过转化小组的努力,在张某榆树的亲戚处找到了张某父亲的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与张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张某父亲开始不愿再管张某,后经民警劝说,同意来看看。张父终于在张某入监一个多月后前来会见。
会见时,隔着玻璃窗,父子二人拿起电话,痛哭流涕,足有5分钟无法说话。张某的父亲情绪激动,最后张某先开始说:“爸,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你快花钱给我整出去吧!” (此时张某并未对服刑有一个正确认知)张父:“犯罪了,谁花钱也整不出去你,你好好的吧,我给你存点钱,缺啥就买点啥,在里面听话,等你出去,爸来接你”。
在转化小组帮助张某联系到张父前来会见后,张某终于与民警建立起了信任关系,张某对监区民警的抵触情绪大大减轻,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其的普法教育,使得下一步转化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运用强化法、消退法和代币制,进行行为矫治
1.强化法。
转化小组为张某制定了力所能及的改造任务,设定阶段性的改造目标,并对其能完成的阶段性目标进行队前表扬,正向强化,帮助张某树立自尊心,维护其在犯群中的人格和尊严。
张某所在监区的习艺劳动项目为制作洗浴用一次性内裤,分为码边和包装两道工序,工艺简单,适合未成年犯进行习艺劳动,但张某都无法完成。监区为其安排了勤杂工岗位,负责地面卫生。开始张某在扫地过程中四处聊天,不能完成任务,后安排其负责卫生间的清洁任务,并让张某监督水龙头的长流水的情况。因让张某行使监督权力,张某开始认真完成劳动任务,同时,民警每天对卫生间的清洁状况进行检查,对张某的劳动成果进行了表扬,以有效地激励方式促使其发生变化。一次,卫生间下水堵塞,因管道弯曲角度大,无法用工具进行疏通,只能人工进行疏通,许多罪犯嫌太脏,都不愿意去干这个活。最后,是张某用手将下水道成功疏通。民警对张某的做法在监区内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他罪犯对张某的看法也发生了转变。自此后,张某经常主动申请去干一些脏活累活,在劳动中表现积极。
2.代币制。
张某父亲经济拮据,几个月才能来会见一次,每次存的会见款都是二三百元。张某自制力差,每次会见后,几天就将会见款花完。后来由民警代管张某的购物卡,为其制定好代币制规则,当其积分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就能换取购物机会或给予其物质奖励。由于张某自幼生活条件艰苦,奖励其一些小的物质奖励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这样便于对其进行正向强化,矫正张某的不良行为。
3.消退法。
张某出现的行为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其辨别是非能力差,羞耻感低而造成的行为问题;二是其为了哗众取宠和吸引注意而故意为之的不当行为。
对后者,转化小组采取消退法进行矫正。根据卡特尔16项测试:张某乐群性高,内心孤独,渴望与他人交往。但犯群对其冷漠、忽视,所以张某经常做一些不当行为,吸引他人关注,如做鬼脸,发出怪叫,在监舍内公然进行自慰。而犯群中对于其行为有人嘲笑,有人看热闹,还有一些罪犯对其进行怂恿,造成张某的一些行为愈演愈烈。于是民警要求其他罪犯在张某做不当行为时不予理睬,并及时汇报给民警,同时当其有良性行为表现时,结合上述的强化法和代币制对其进行激励,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通过文化教育,树立正确三观
张某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主要原因是张某的受教育水平低下。依托我所与长春市晨光学校联合办学,对张某进行了九年义务制教育,通过文化教育,树立其荣辱观。在课堂上,群体学习氛围良好,张某学习积极性逐步提高。张某入监时基本是文盲,现在已经能够认识常用汉字。通过法制课、语文课、历史课的教育,张某已经具备一定程度辨别是非的能力,但其自控力还有待加强。
(五)替代性学习,发挥强化作用
张某渴望友谊,在其成长过程中,一直没有建立过亲密关系。转化小组决定通过找一名改造条件与之相近且改造积极罪犯和张某一起参与改造生活,对其进行影响(替代性学习),以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民警利用与张某走得近的罪犯马某帮助张某进行转化。一方面马某改造积极,是张某学习的榜样,另一方面,通过马某询问张某心理状况,可信度较高。例如,民警通过马某与张某交谈了解到:张某在垃圾桶捡食食物是因为张某在社会上独自生活时,经常饥一顿饱一顿,当有食物时,就有多少吃多少,并患有胃病。张某经常呕吐也有可能是源自于胃病。得知此事后,民警及时带张某就诊,帮助张某治疗胃病,并教育张某吃东西要讲卫生、要适度,并安排互包组其他成员对其监督,此后张某未再发生捡食食物的行为。
【教育改造成效】
一、效果评估
(一)心理测量情况
2017年3月,民警再次对张某进行了90项症状测量,结果为轻度焦虑,其余各项指标正常。
(二)现实改造表现
目前,张某在劳动中从事机台副工岗位,能够与他人进行协同劳动,张某的行为问题基本消失。在日常改造中,能够遵规守纪,近几个月无违纪情况。张某现有有效积分800余分,改造目标明确,争取提请呈报减刑。日前,在对张某进行的一次谈话中,张某自述:“我进来一年多了,学了不少,懂了不少。我干了多少坏事我心里都有数,我是挺后悔的。原来屯子里的人都看不上我,我现在感觉自己变化挺大的,我出去后得让他们高看我一眼。我现在就想早点回家,我爸跟我说,回家了就给我开个小卖铺,我以后肯定多挣钱,孝敬我爸”。
二、经验总结
张某的情况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张某的身上汇集了诸多问题,但张某的一些特点在未成年犯中也具有普遍性。由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缺失,致使未成年人在成长中出现问题。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盲目性,冲动性,在其人格完全形成前,都有教育转化的可能。
对未成年犯的改造,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教无类,只要方法得当,就有被转化的可能。对张某实行的行为矫正作用显著,说明对未成年犯进行行为矫正是有确的,但此方法存在依赖性,需要与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