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综合施策 融化坚冰

  • 案例时间:2019-04-1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LJYJG153926145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某,男,1987年7月出生于吉林省德惠市,现年30岁,小学文化程度,身高180CM,体态偏瘦。2009年患有肺结核,2010年结核钙化。因抢劫罪于2007年9月24日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现余刑7年4个月。

(二)家庭情况

姓名

与该服刑人员关系

年龄

工作

家庭住址

王某

父子

60

瓦匠

德惠市某乡

魏某

母子

54

长春市

王某

兄弟

33

无业

四平监狱服刑

父母离异多年,母亲已经再嫁。他与哥哥伙同他人进行犯罪,现在四平监狱服刑。

(三)犯罪事实

王某伙同他人于2006年2月11日至2006年10月31日,在德惠市共实施持刀抢劫18起,涉案金额1万余元。2006年10月31日10时许,王某伙同他人在德惠市西立交桥歌厅唱歌时,与被害人于某发生口角,王某持刀将其刺成重伤。

(四)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服刑改造已经10年,但只减过一次刑,多次违纪,在四平监狱服刑改造期间被多次处以严管、禁闭等处罚。2011年转入我监服刑以来,三次调转监区。在日常改造中,长期不能完成生产任务,逃避劳动,经常违纪,在监区罪犯群体中散布谣言,拉拢落后,打击先进,是监狱极不稳定的监管安全隐患。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 顽固性根源

为了掌握王某顽固性的根源,通过查阅档案、询问王某曾经的专管民警、找王某本人及同互包组服刑人员谈话了解、找王某曾经服刑改造的监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对王某进行心理测试等手段,针对王某的成长史、改造表现、行为特征、心理状态等关键要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通过调查了解,王某顽固性根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成长经历致使性格缺陷。

王某具有自私、功利、性格暴躁、偏激的性格特征。王某的性格缺陷与他的成长经历密切相关,自小父母离异,缺乏家庭教育,较早步入社会,文化程度较低。他和哥哥一起闯荡社会,受社会习气影响较大。王某爱慕虚荣,又不想通过辛勤劳动获取劳动成果,最终步入犯罪深渊。入监后,这种好逸恶劳的思想越发突显,妄想通过对抗监狱、抗拒改造的方式,逃避劳动改造。

2.缺乏对监狱的正面认识,具有欺诈、暴力行为倾向。

民警与王某谈话时,王某能够与民警主动沟通,并且思路清晰、态度较好。但根据民警对王某的长期观察,他的言论与行为属于典型的言行不一。王某只是通过良好的谈话态度来麻痹民警,从而想要满足自己的无理条件,宁可多说,也不愿多做。王某对监狱的负面认识极重。因自身的经历,对监狱的各项制度有着深深的抵触。经常妄想监狱会对他进行迫害,缺乏对监狱的正面认识。

3.具有多疑、自律性差的人格特征,对于民警不信任。

王某转至我监服刑改造以来,三次调转监区。主要是因为王某对专管民警的不信任,对于民警的正常管理,内心抵触,不愿相信民警,更不会坦露内心。心理咨询师对王某进行了三次16PF人格因素测验,测试结果一致性较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明显特征:乐趣性分值(8)表明其性格外向,稳定性分值(2)表明其情绪易激动、比较容易受环境影响,自律性分值(2)表明自我约束能力弱,恃强性分值(7)表明自以为是、自视极高,有恒性G分值(3)表明缺乏崇高理想和目标、对于社会没有责任感、缺乏奉公守法的精神,敢为性分值(8)表明胆大冒险,次级人格因素表现为焦虑型人格,其他指标正常。

通过心理测试,可以看出王某性格外向,自律性差,胆大多疑,恃强凌弱的人格特征。

(二)制度转化方案

1.成立攻坚小组

根据王某情况,王治春副监狱长担任组长,选拔优秀民警担任组员,特别是副监区长王军桥同志曾是王某在四监区服刑改造期间的中队长,王某对其认可程度高,有利于攻坚转化工作的开展。

2.制定转化目标

(1)总体目标

用八个月的时间,分破冰、融冰、巩固三个阶段进行攻坚转化工作。     

(2)阶段目标

①破冰阶段:破开心理防线,进行大量谈话教育,建立罪犯王某对民警的信任。

②融冰阶段: 开展个别教育,运用以传统文化教育、亲情帮教等多种手段,通过逐步改变王某的错误认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来转变王某的改造态度,从而完成对王某的转化。

③巩固阶段:在王某转变改造态度后,跟踪观察其行为,巩固转化成果,引导王某积极改造。

3.转化措施

攻坚小组针对王某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大力开展对王某的个别谈话教育,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王某对民警的信任感。通过谈话,逐渐让其反省自身错误。

(2)加强传统文化及其他文化知识的学习,改变认知。

(3)培养王某的集体荣誉感。

(4)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疏导不良情绪。

(5)充分发挥亲情的感召力,引导王某走上积极改造的道路。

(三)转化过程

1.破冰阶段

攻坚小组根据王某实际情况,对其运用多种教育手段,达到初步打开王某心扉、逐步建立起王某对民警信任感的目的。

(1)谈话打开心扉。

为期两个月的破冰阶段,攻坚小组成员对王某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5次,每次谈话不少于半小时,倾听王某诉说往事、教育王某面对现实,宣讲监狱的政策等。通过大量的谈话,最终打开王某心扉,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传统文化传递正能量。

在工闲时间,由副监区长王军桥和中队长刘春雨对其开展文化教育和《弟子规》、二十四孝等传统文化教育,教育他为人的道理和中华传统的孝道,逐步提高王某的思想意识,传递正能量。使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自私,让其在学习中,提高认知水平。王某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3)亲情呼唤希望。

运用亲情的力量,唤醒王某浑浑噩噩的灵魂。副监区长王军桥亲自给王某父亲打电话,述说了王某的改造表现,希望王某父亲能鼓励王某,帮助他树立改造信心,使他能够尽快转变。王某父亲主动配合,对转化王某起到了积极作用。

(4)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信任关系。

王某将在2017年4月减刑,此次减刑是王某服刑10余年后的第二次减刑。监区领导多次联系刑罚科,询问有关王某的减刑政策。王某父亲也到监狱询问此事,副监区长王军桥和其父亲面对面,解释监狱的减刑政策,最终王某获得减刑5个月。王某在与父亲打电话时,多次提起此事,并表达出对监狱民警的感激之情。

效果评估:通过破冰阶段,树立起王某对民警的信任感,并对民警心怀感激。通过谈话教育初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但是,坚冰刚刚破开,尚未消融,反复性依然很大。

2.融冰阶段

在初步打开王某心扉后,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全方位、有计划的进行攻坚转化工作,面对王某的反复举动,予以坚决打击,最终扭转王某的改造态度,实现彻底转化。

(1)将反复苗头扼杀于萌芽之中。

王某获得减刑后,开始表现良好,但时间不长又故态重萌。王某头发较长,却百般推诿剪发。这说明王某认为自己是一个“特殊”的罪犯,监狱应对其有“特殊”的管理要求。针对王某的这一态度,攻坚小组研究决定对其进行集训学习处罚。学习期间要求王某重点学习监规监纪,明确身份意识。在集训学习期间,攻坚小组成员对王某进行了每周至少两次的个别谈话教育,最终使王某明确了自己的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对自己思想和行为的错误进行了检讨。集训结束后,王某内心发生了巨大变化,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自己表示要好好改造再次争取早日减刑。    

(2)避免说教,强调沟通引导。

攻坚小组全体成员在此阶段,对王某开展个别谈话教育70余次。谈话方式避免说教,以引导为主。在建立信任感的基础上直指问题深部;在知错的基础上,教育其如何改正。

①认识自身错误根源。攻坚小组民警找王某谈话范围广泛,屡次谈及王某的错误思想根源。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源是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文化程度低导致的偏激性格和狭隘的思维方式。通过自我有意识的调整和加强学习,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②扭转错误认知。王某在监狱服刑10余年,对监规监纪、民警管理存在错误认知。通过民警找其谈话,逐渐扭转了王某的错误认知。

(3)学习文化,提高认知。

加强对王某的基本文化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例如《弟子规》、《道德经》等传统文化,并加强学习《改造三字经》。在此基础上,鼓励王某阅读感兴趣的有益书籍,不理解的地方由民警为其讲解,并寻找文化程度高的服刑人员在监舍为其讲解教授传统文化。通过学习让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自觉比照传统文化进行改正。通过传统文化的学习使王某逐渐提高了认知水平,提高了自身对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了王某考虑问题偏激的问题。

(4)改善王某周边的改造环境。

①选用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包夹控制王某,通过积极改造服刑人员的影响逐步潜移默化的转变王某的改造态度。

②将王某身边思想意识差,例如喜欢抱怨、心理相对阴暗的服刑人员调离王某所在监舍,避免相互影响,进而影响转化工作的开展。

(5)培养集体荣誉感。

根据王某的表现,攻坚小组研究认为王某没有羞耻心是其顽固的重要因素。结合王某的成长经历,发现王某小学肄业,进入社会后,也没有得到过任何荣誉。缺乏集体荣誉感,也就没有了羞耻心。

①积极鼓励王某参加监狱举办的各种活动,如大合唱、队列会操等。通过集体活动,培养王某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②对于王某的点滴进步,中队长经常在中队会上当众表扬,逐渐增强王某的集体荣誉感。

(6)制定改造计划。

副监区长王军桥帮助王某制定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这让王某看到了希望,并找到了奋斗的目标。

(7)心理疏导,护航转化。

①心理咨询师对王某进行心理咨询15次,加强了对王某的心理疏导,减少不良情绪,帮助其理清思路,自我成长。

②心理咨询师对王某所在区队开展以“改善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心理团体辅导3次,极大地缓解了王某在区队中的人际关系,帮助其融入集体。

(8)亲情感召,起航明灯。

一直以来,王某希望父亲可以经常来看望自己,即使不存钱能来就可以。但其父亲的经济条件有限,不可能经常来接见,王某对此感到烦恼。针对这种情况,监区一方面安慰王某要理解父亲的困难,另一方面告诉其父亲王某对他的思念和精神依赖。为了给王某的改造道路增强动力,希望王某父亲在不能经常来接见的情况下,可以经常与王某进行亲情电话沟通。现在王某每个月都能与父亲至少通一次亲情电话,王某父亲经常在电话里鼓励他要积极改造。王某对监区民警的帮助十分感激,提升了王某对民警的信任感,转变了改造的态度。

效果评估:通过这一阶段的攻坚转化,王某能够正常参加生产劳动,能够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从自己的内心深处认真改正。王某现能够认真踏实改造,可以认定王某已经转化。

3.巩固阶段

针对王某性格反复的特点,加强对王某的跟踪观察和教育,做好互包包夹。抓住关键时期,继续运用教育手段,鼓励王某的点滴进步,预防出现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一)转化后效果评估与追踪

1.王某被转化前分至一监区,经常找各种理由逃避生产劳动。现在主动找中队长,要求增加劳动强度多分配劳动任务。

2.王某认为,在这一年里,自己的思想有了巨大的改变,以前自己犯了很多错,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现在自己要踏实改造,绝不重蹈覆辙。

3.王某在区队服刑人员中人际关系有了明显改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再简单、粗暴。挂牌攻坚转化期间,没有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过冲突。

4.2018年年初,王某主动与教育科联系,希望现身说法。2018年2月9日,王某面对全监服刑人员做了半个小时的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改造经历,警示和鼓励其他服刑人员要积极改造,早日新生。

攻坚小组根据王某的表现,认定已经彻底转化。

(二)转化体会

1.知己知彼

对于服刑人员情况的了解尤为重要,搜集一切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做到知己知彼,方能事半功倍。

2.增加教育改造的亲和力

所谓的亲和力就是行刑主体(监狱、监狱警察)以自身良好的执法形象、执法行为和人格魅力,对行刑的对象(服刑人员)施以潜移默化的导向影响和榜样示范。

3.言明利害

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的想法、好恶不尽相同。但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一面。所以面对顽固犯这一群体时,无论个体如何不同,都一定要言明利害。只有言明利害,被他所接受,引起他的反思,就能增加转化成功率。

4.持之以恒、跟踪教育

教育转化服刑人员不一定要固定时间面对面找罪犯谈话,与同事工作谈论、与其他的服刑人员交流、处理管教业务、劳动管理现场,甚至是对服刑人员的行为观察都能侧面了解到对象的一些改造变化,有的放矢的跟踪教育收效更佳。

相关案例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 网贷逾期优化、 断供房保房、 断供房法拍房补贴、 车辆出险维修记录、 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 涉外法律、 涉外仲裁、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私人律师、 涉外公证、 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 经济仲裁、 公司犯罪、 公司法、 债权债务、 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