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王某的心理矫治
- 案例时间:2019-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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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39140123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78年5月出生,河北省雄县人,小学文化,捕前在家务农,已婚,育有一子在本地初中就学。2011年11月,王某伙同他人预谋抢劫雄县某一金店(之后王某未参与),并于当月再次伙同他人在霸州市抢劫轿车一辆,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王某性格内向孤僻,戒备心强,思想固执,与他犯交际甚少;且王某一直认为法院判刑过重,在实际服刑中极为消极,且抗拒改造,不服管教,2016年4月25日被监区上报狱部设立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王某出生于河北雄县一普通农民家庭,上有一姐,从小便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没受过罪也没吃过苦(与王某谈话过程中自诉)。因学习成绩较差,小学毕业就开始混社会,结婚后曾跟随其姐姐与姐夫去新疆做生意,但觉得辛苦就返回老家,至捕前一直无业闲置在家。
(2)社会经历。王某从小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抗挫折能力较差,遇见困难易采用消极、逃避方式;且王某辍学后便常与各种社会闲散人等接触,没有正当工作,整日游手好闲,养成闲散懒惰、好逸恶劳之恶习。
2.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于2014年8月4日入监后,因为刑期长,思想包袱重,整日郁郁寡欢、神情忧郁,与他人交流极少且关系紧张。王某对日常改造生活持消极、被动态度,并一直以腰疼为由抗拒改造,经外诊诊断无任何器质性病变。
通过对王某亲情电话的监听,以及包教干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摸清了王某的心理状况,掌握到了王某消极、抗改情绪的产生原因。
(1)法律观念淡薄
王某由于只有小学文化,认知狭隘偏激,对法律常识较匮乏,一直无法理解法院审判结果。王某一直认为自己仅是预谋参与抢劫金店,未参与实际作案,仅凭其后抢劫价值不到两万的轿车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自认为法院判处过重,有失公允。
(2)家庭原因
王某家境普通,父母年老多病,且家中有一即将上初中的儿子,经济压力较大,故妻子不得不外出打工,家人来狱接见较少。漫长的刑期,长时间的无人接见,特别是狱中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例屡见不鲜,让王某心理一直背负沉重的负担,无心改造。
(3)自身原因
王某性格内向孤僻、偏执多疑,遇到困难便采用消极逃避的方式。入监后,王某面对漫长的刑期与沉重的家庭压力,没有勇气去直面事实,如鸵鸟般一头扎入自己的悲观小世界,情绪低沉,思想消极,彻底封闭自我,进而抵触管理,抗拒改造。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使用EPQ、SCL-90等心理量表测试,心理测试结果显示:①王某属于内向型个性,粘液质气质,内向孤僻,交际能力差,社会环境适应慢;②行事低调、谨慎、戒备心很强,对人过于猜忌,为人固执己见;③易受挫折,怯懦孤僻,面临困难常采用消极回避的方式。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王某思想偏激固执,常以自我为中心,面对问题与错误习惯性进行外归因;面对法院的判罚,王某一直认为判刑过重,内心无法接受,改造态度消极。
(2)性格因素。王某性格内向孤僻,戒备心强,对周围世界持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在与他人相处过程中也时有矛盾发生,进一步强化了对改造的抵触情绪。
(3)现实因素。王某既为家中年迈父母而担忧,又对儿
子抱有内疚,同时也惧怕妻子提出离婚。面对种种现实而沉重的压力,王某选择了怯懦逃避,破罐子破摔。
5.矫治方案
鉴于上述分析,结合王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包教干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采取合理情绪疗法、认知疗法、阳性强化行为疗法等方法,帮助王某打破自我封闭,正视现实,积极融入改造环境,用实际行动早日获取减刑机会。
(1)个人谈话教育,建立基础的信任
信任是一条连接人与人的纽带,而个别谈话教育是建立信任的一种重要方法。在与王某的谈话交流过程中,我们以尊重、真诚的态度,用关注、共情等心理技术缓和警犯矛盾,消除王某内心的戒备,一次次的谈话为信任的桥梁铺下一块块基石。通过个人谈话,慢慢建立互信,进一步了解王某内心真实的想法与诉求,并时时刻刻牢牢把握住王某的心理现状,为后续的矫治改造。
(2)合理激励措施,培养改造的信心
监狱是我国对服刑人员进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场所,只有通过劳动改造才能获得减刑机会。给予王某一定的自主权,通过与王某交流合理制定每日任务量,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反馈,阳性行为给予适当奖励,激励王某不断进步,一步步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地建立王某的改造信心,使其体验到自我存在的价值感。同时也让王某识到好逸恶劳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监狱的改造有助于养成自食其力的良好品德。
(3)外界支持系统,坚定改造的信念
教育矫治的难点往往也是服刑人员改造的突破口。对于高墙内的服刑人员而言,外界最有效的支持系统,莫过于家人的关怀。针对王某的家庭情况,我监区通过与其妻子进行有效沟通,将王某内心的纠结与担忧告知其妻子,并让其家人充分认识到目前王某的改造情况对于后续减刑的不利影响,通过做好王某家人的工作,让他们对王某进行鼓励、开导,帮助王某坚定信念,积极改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三观”的再教育,重植人生的信仰
“三观”即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生活中,“三观”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心境、决策;从长远来看,“三观”也决定了一个人命运的走向及生命的维度。通过利用合理情绪疗法,帮助王某改善社交,使其与他人能够进行思想交流,并学会借鉴他人优秀可贵的思想;利用认知疗法,使王某认识到固执、偏激的不可取,使其能够直面他人的质疑,培养一颗宽容、开放的心,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
6.预期矫治目标
(1)消除抗改心理,使其勇敢正视现实,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进行服刑改造。
(2)消除王某内心的戒备心理,帮助其在人际交往中有所突破,增强抗压能力,完善人格。
(3)通过心理矫治方法的综合运用,帮助王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心理矫治教育,打开了王某紧锁的心扉,与其建立起了坚实的信任之桥,并帮助王某改善了与服刑人员群体的关系;并在家人的关怀与支持下,王某放下了心中的重负,建立起了改造的信心与信念,由消极逃避转变为积极主动,希望通过由自己的努力,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2017年1月,经监区集体评议与监狱评估,王某的危险已基本消除,并确认对王某的成功转化;2018年2月,由于王某一直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并出色地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监区任命其为锁钉组组长;2018年7月,王某满足减刑呈报条件,获得减刑机会,监区拟呈报为第三批减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