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某的矫正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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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DJYJG1539094831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孙某,女,1975年出生,初中文化,山东临邑人,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家中尚有父母,兄弟,女儿19岁,儿子3岁,与现任丈夫关系差。
罪犯入监后表现及矫正难点:
(1)不认罪错,拒不承认贩卖亲生儿子的事实,认为量刑过重,认罪悔罪态度差。
(2)对待事情不能正确归因,对待民警存在敌视、仇视心理,不服民警管理,漠视民警教育。
(3)规矩意识淡薄、自律意识差,交叉感染严重,经常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行为散漫、无所顾忌,人际关系非常紧张。
(4)亲子亲卖、情感淡漠,对于他人的帮助和关心认为理所当然,没有任何感恩之心。
(5)性格偏执、自私冷漠、撒谎成性,内心敏感多疑,自卑又自负。该犯身患残疾,有一条腿站不直,极度在意别人眼光。
(6)婚史复杂,家庭支持系统差。先后结交多任男友,共与三任丈夫生育三名子女,与子女间亲情淡漠,与现任丈夫关系差。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综合评估为前提,沟通信任为平台,心理矫治为助力,消除敌对为导向,逐步建立融入温度的个别矫正关系。
现实情况:在全面了解孙某的个人成长史、家庭史、婚史等经历后,民警深深感触到了她的情感生活的冷漠和匮乏,她一直生活于“冰冷”之中,从未感受过温度。
矫正目标:走近她、影响她,帮助她树立正确的情感认识、情感心理及行为,建立与民警、与同犯之间“有温度”的联系
矫正过程:矫正初期,带领该犯进行了一次“房树人”投射测试,整个过程孙某犹豫不决、反反复复、合作性差,说明不愿表露真实的自我,防御性强。画面整体过小,表明自我抑制,内向自卑。人像方面,她忘记了画自己,表明心理上被家庭抛弃,不能融入到家庭生活;她用爷爷来投射自己,而人像没有耳朵,表明不愿倾听和接纳别人的意见;缺少胳膊,表明内疚感和罪恶感强。房屋缺少上梁,说明来自于家里的支持太少,通过这次测试,民警发现孙某具备高危倾向性罪犯的基本心理特点,她需要重点关注,问题点也很多。除此之外,孙某画了一颗正在茁壮生长的桃树,树叶浓密,代表生命力旺盛及对未来生存状态的一种期望,那么树便是她的活点,相信对孙某加以耐心的教育引导,我们的温暖可以化解她心中的顽冰。对此,利用共情、倾听等方式,了解其思想中的主要矛盾,肯定自我认知当中正向的善良的方面,帮助她接纳自己,使其尽快熟悉新的改造环境,从情感上拉近距离,渐渐的建立起了与该犯有温度的联系。
二、公正执法为前提,调整关系为助力,自我审视为纽带,逐步融入有底线的集体改造生活。
现实情况:对抗改造、规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行为散漫、无所顾忌、撒谎成性。
矫正目标:严格执法、不留执法漏洞,过度维权时明确改造底线。
矫正过程:避免从执法细节上出问题,对孙某提出的任何“小事”都要辩证的处理,予以答复,不要将“小事”积累,更不能对“小事”置之不理,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让孙某服法、服气、服从。
在孙某入狱后,因刑期问题屡次打报告,声称法院未将羁押日期折抵刑期,要求核算刑期、为其折抵。本着严格执法、不留执法漏洞、为该犯充分负责任的态度,在当地公安、司法多个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取证,材料显示该犯撒了谎,法院判决当日,她因为疾病取保候审,并没有予以羁押。然而,该犯拒绝承认撒谎行为,并无理纠缠、撒泼耍赖,企图用“泼妇”行为换取他人的信任,针对该犯多次欺瞒民警、扰乱秩序的行为,监区民警及时发声,作出了严厉扣罚的处理决定,并采取了隔离控制的措施,通过严肃处罚对她形成了威慑和震慑,明确其在监狱改造生活的行为底线。
现实情况:因该犯过度维权未得到满足,该犯对包组民警产生“仇视”心理,并递交“检举信”,矫正关系出现裂痕,对民警存在敌视心理。
矫正目标:利用平衡理论,修正矫正关系,建立一种稳定的、平衡的警囚关系,让罪犯愿意敞开心扉,而不是逃避、沉淀以致积压成疾。
矫正过程:心理学家海德曾提出平衡理论,又称为“P-O-X理论”,平衡理论好比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每一条边都为我们提供一个转化罪犯的思路,分别代表着直接矫正,调整关系和自我审视三个方向,需要我们施教者本身不断地区别归因,与罪犯进行非暴力沟通和哲性思维,建立一种稳定的、平衡的警囚关系,让罪犯愿意敞开心扉,而不是逃避、沉淀以致积压成疾。
收到该犯的检举信后,民警采取“冷处理”的方式,结合她过激的行为表现,一方面安排有丰富经验的罪犯作为其联号进行关注疏导,另一方面,告诉其他民警和犯人不要对其过分关注。等待孙某的精神应激阶段过去之后,民警与该犯再次交锋,运用尊重、温暖的技能,引导她将压抑在心理的不良情绪发泄出来,帮助她识别、确认每一个非理性思维,消除民警们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抵触情绪,建立民警们之间的互信系统。一次次的交锋,孙某的情绪有所缓解,能主动倾诉,并由此,裂痕得以弥补,矫正的信任关系更加稳固。同时,对该犯符合规定的要求,适度满足,但是不迁就,不给予特殊待遇,管理态度是不激化、不让步、不变通。同时,与监区心理咨询师相配合,在个体咨询过程中,孙某几度留下眼泪,她的内心不断在触动,触动后,是她的自我反思,和不断的调试。
三、尊重差异为前提,激发潜能为助力,积极赏识为纽带,逐步培育蓬勃向上的建设性能量
现实情况:自卑的同时自负,敏感多疑。
矫正目标: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前提下,激发孙某的潜能,帮助她积极赏识自己,使她看到自身的闪光点。
矫正过程:积极心理赏识学理论启发我们,充分挖掘人固有的、潜在的具有建设性的力量,在承认差异、尊重差异的基础上看到罪犯每一点的进步,促进不断地进步和成长。矫正后期,孙某主动帮助矛盾调解员制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民警对她进行公开表扬及肯定,以激发孙某的正义感。
【教育改造成效】
4月份劳动车间内孙某的手指口述掌握情况得到分管领导表扬,她非常受用,改造趋势向好。6月份行为规范展示比赛,孙某克服身体劣势刻苦训练,虽最终未上场,但看到她人获得荣誉时,她对同犯表示祝贺和赞扬,集体荣誉感、个人自信心显著提升;7月初,监区组织特岗罪犯竞选,该犯积极参与竞岗,在72张有效票的情况下,孙某得了34票,竞争对手38票,同犯给予她的鼓励和支持让她备受鼓舞和感动,改造注入新动力。
分析孙某的整个矫正过程,初次较量时,敢于亮剑不迁就;再次交锋时,高压管理不手软;矫正后期,持续学习、思想教育不放松,矫正末期,奖励刺激 、诚挚关心助新生。美国医生特鲁多的墓碑上有一句名言:“有时能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这句话概括了医学救死扶伤的准则,表达了医生理性的谦卑、职业的操守和医学人文的朴素境界。危险罪犯的转化,其实质就是消除他们身上存在的各个危险因子。这和医生治病有非常相似之处。对于危险罪犯,我们除了正常的管控之外,更应该怀着积极的心态,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去帮助和安慰他们,直到“治愈”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