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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郭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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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CJYJG1534304902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郭某,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四川乐至人,小学文化。2004年6月3日至7月22日郭某连续实施抢劫4次,抢得现金16950元及手机等物;2004年5月24日与邹某、王某强行挟持林某某(十三岁)发生了性行为。2006年5月16日郭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19年,2006年8月18日被送至川中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郭某,在家中排行最小,上面有3个姐姐,是正宗的“老幺儿”。其父母老来得子,对其极度宠爱,几个姐姐对他也是呵护备至。家人的溺爱使郭某从小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偏执人格,顽劣成性、好逸恶劳。

2.社会经历:从上小学开始就经常与同学争执、打架,父母为其办理了3次转学。但另类的自尊让其无法适应新的环境,于是罪犯郭某就开始逃学,长期与社会人员混在一起,整天游手好闲、惹是生非,逐步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道。罪犯郭某在这样的环境中慢慢长大,片面的认知渐渐形成了目无法纪、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

(二)现实改造表现

郭某入狱后,一贯放荡不羁、好逸恶劳,对监狱制度不满,对民警管理教育不服从,对劳动改造抵触,性格乖张,暴力倾向严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间因殴打他犯和抗管抗教,先后受到5次严管、1次严训、2次行政警告处罚。

1.纪律意识淡薄,藐视监狱管理。

郭某原判为有期徒刑19年,在分流到监区改造后,对抗意识强,恶习较深,对民警教育极不耐烦,对监狱严格的管理制度十分抵触甚至藐视,行为自控能力极差,经常发生打架斗殴、消极怠工、抗管抗教等违规事件,影响极坏。

2.成长原因。

郭某因是家中幼子,受到父母及三个姐姐的极端宠爱,从小缺少约束力。读书时期多次因与同学打架而转学,转学后变本加厉,长期与社会人员混在一起,游手好闲、打架斗殴,形成了许多不良习惯。

3.自身原因

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顽劣成性、好逸恶劳,性格粗暴,易动怒,有“暴力至上”的观念。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郭某进行了心理测试,对其进行了艾森克个性测验,N(神经质)得分65,主要特征是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极易焦虑、紧张、发脾气,由于强烈的情绪反应而影响与其他人的交往,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对其进行90项症状清单测验,焦虑得分27,经常有不明所以的担心、紧张,无法掩饰的焦虑状态,如心跳、心慌,常有出汗,手指轻微的颤抖,有时出现坐立不安的现象。敌对得分21分,平时充满敌意,经常疑心别人有意与他作对,内心对环境忿忿不满,常常有想叫骂,摔东西,还常为小事与人争斗,终使之难以与周围人相处。偏执17分,怀疑性明显,经常认为别人和自己过不去,要迫害他,对别人的一举一动也认为与自己有关系,常感到被人跟踪或被人监视。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郭某从小在家庭中一直处于溺爱状态,从而造就了他性格外向、偏执、任性、粗暴、自我约束力差、凡事以自我为中心。

2.性格因素:由于郭某从小被家人娇生惯养,缺乏管教,导致其性格极度以自我为中心,自由散漫,性格粗暴。

(五)教育矫治方案

为了对郭某进行教育转化,监狱专门成立了攻坚小组,明确主攻民警和包教民警,并针对其特点,对郭某落实了监区领导重点防控、包教民警包点防控、分监区民警现场直接防控、值班民警巡查防控、罪犯互监防控、包夹罪犯包夹防控、耳目暗中防控的控制措施,将该犯的一言一行都纳入防控视线。

1. 为准确实施因人施教的原则,做到一人一策一时一策,攻坚小组通过对郭某自述、档案查阅、日常观察等信息收集,综合其居住环境、生活状况、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教育情况等外部因素,细心探寻郭某问题的症结所在。

2.发现其闪光点,用真诚的关爱打开郭某封闭的内心,在对郭某日常行为的观察中,攻坚小组的民警发现,郭某储物柜、整理箱、行李袋里的物品摆放的十分整齐,被褥干净整洁,叠放的棱角分明。攻坚小组打算做一次大胆尝试,报监狱研究决定,安排其从事车间清洁卫生的生产劳动。

3.对郭某进行人文关怀,用亲情进行感化。在对郭某的攻坚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郭某外表貌似刚强而内心脆弱、非常想念母亲。郭某生日前,监狱民警对郭某进行了家访,家访中民警告知其家人郭某在狱表现,并希望拍摄其母亲的视频共同对郭某进行教育。郭某母亲在视频中为郭某送上了生日的祝福,并苦口婆心叮嘱郭某好好改造,一定要听民警的话。郭某生日当天,民警将拍摄的视频播放给郭某看。当郭某听到白发苍苍的母亲哽咽着呼唤自己的小名,叮嘱郭某“要听话、要好好改造,早点回来”时,郭某失声痛哭,并给视频前的母亲跪下,悔恨不已。

4.强化心理矫治。根据该犯情绪不稳定的特点,进行心理矫治,强化自控能力训练,从而提高自控能力。针对郭某自我中心思想较重情况,帮助其消除“自我中心”意识。郭某性格暴躁,遇事冲动,无论是对他犯还是干警,都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对此心理矫治小组运用认知疗法,与其共同探讨和找出不良认知,启发其学会换位思考,正确认识自己,反思自己,避免固执和偏激,学会理智处理问题。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2.强化行为养成,加强对郭某的行为养成集训,有意识引导其养成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

3.改善其不良认知,矫正其性格暴躁心理,完善其人格结构。

【教育改造成效】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郭某的改造表现终于有了明显的变化,每月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表现稳定。有罪犯问郭某“怎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郭某回答“我现在只想早点回去,孝敬我妈”。

也许因为一句话触动一名教转对象,使其敞开心门;也许因为一件事打动一名教转对象,使其幡然悔悟。教转工作是一项持久、繁琐的工作,是一种磨练。我们一定会为之付出许多的心血和努力,可在看到一个个曾经坠落的生命重新焕发出光彩,我觉得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有以持之以恒的信念,以扶正祛邪的决心,以滴水穿石的执着,用真诚朴实的一言一行面对每一个教转对象。用辛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努力去挽救一个个堕落的灵魂,才会无愧于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才会无悔于我们为之默默付出的青春年华,才会让我们头上的警徽放射出永恒的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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