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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兼治巧解铃 ——罪犯李某个案管理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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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JYJG1534304874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90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广东人,未婚育有一女。2012年7月31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12年12月投入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2016年10月调入沙洋小江湖监狱服刑。李某入狱后,不能安心改造,情绪波动大,在梅州监狱服刑期间,李某持剪刀攻击他人,私藏劳动工具等严重违纪行为。调入我监服刑改造以来,适应能力极差,且情绪多变,在入监监区因琐事攻击罪犯监督岗,且癫痫反复发作,曾以此为由抗拒劳动改造,2017年5月,因对就医结果不满,拒不参加劳动改造,对民警耐心教育置若罔闻,并在民警谈话教育时用头部撞击执勤台,导致癫痫发作昏迷,后被监狱严管,且在严管初期,不配合搜身检查,踢打监督岗,有咬舌的自伤自残行为。李某被认定具有重大自杀及报复行凶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家庭背景:李某幼年父母离异,随父亲长大,缺乏母爱,父亲靠务农为生,经济条件较差,且父亲疏于对他的教育,导致他从小养成了不愿与人交流的性格,加之家庭残缺,从小感觉低人一等,性格敏感且倾向于用暴力解决问题。

(二)自身缺陷

李某初中辍学后混迹于社会,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且无正当职业,好逸恶劳,在混迹社会时,结识一帮闲散人员,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自从2015年12月分配到监区后,不能与其他服刑人员很好沟通,暴力倾向明显,且癫痫病频发,负罪感强烈,对监狱管理、民警教育有抵触心理,多次发生暴力攻击监督岗,不服民警管理,自伤自残行为。

(一)性格畸形,沟通受阻。李某性格内向,心眼小,不爱与人交流,且脾气暴躁,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对他另眼相看,改造压力非常大,由于他不善于言辞,几乎没有朋友,少了可以倾诉的对象,导致性格畸形。

(二)癫痫病频发,暴力倾向明显。李某脾气暴躁,平时不与人交流,他自述患病时意识不清醒,行为不受控制,具有攻击性,情绪不稳定时,经常发病,一晚上可以发病4-5次。

(三)负罪感强烈。李某未婚生子,未婚妻与女儿在丈母娘家里生活,女儿已6岁多,他认为自己没有尽到过一天当父亲的责任,加之老父亲年迈,对家庭有很深的负罪感。

(四)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差。由于患有癫痫病,刚调来我监时,由于管理方式等与广东监狱有差异,李某对服刑改造失去了方向,加之罪犯结构发生变化,他的沟通能力又不强,导致与监室人员关系紧张,对于沙洋监狱这个陌生又威严的环境产生极强的畏惧和抵触心理,很难正确去接受和面对。

三、心理评估分析

(一)人格测试

从COPA测试看,李某同情心、自信心、聪慧性分值高。表现为好独身,不关心他人。可能是残忍的,不人道的。缺乏同情心,冷酷无情,有较强自卑感,与人相比自愧不如,做事冲闯无畏,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即便亲友也是如此,喜欢一些古怪的,不寻常的事。

从16PF测试看,李某敢为性分值偏高,忧虑性、世故性分值高。表现为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极易焦虑、紧张、发脾气,由于强烈的情绪反应而影响和其他人的交往,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心理健康状况水平一般。

(二)分析诊断

根据李某测试结果、自诉内容及行为观察:

缺乏同情心,认知有缺陷,情绪易变,适应能力极差,因强烈的情绪反应,现已影响到身体状况(癫痫)。心理特征:过度敏感,脆弱,一些小事即可引发自伤或伤人行为。自我认知能力较差,不能端正改造态度,虽年轻,恶习较深,角色意识差,存在较强的抗拒、逃避改造可能性。不良情绪持续时间较长,初步评估为环境适应障碍。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一)认知因素:李某缺乏法律知识和正确的改造观念。有着对家庭强烈的负罪感,使他急于寻求弥补家人的办法,但又认识不到积极改造对家人的意义,认为自己被困狱中,备受煎熬,导致整日被“心魔”所困。

(二)性格因素:由于自幼家庭环境影响,性格古怪,缺乏同情心,过分敏感,对他人易抱有敌意,遇到想不开的问题,容易冲动,以暴力来解决问题。

(三)身、心因素:心理测试分析情况显现出李某明显的自伤自残,暴力行凶危险。从他的违纪情况来看,一部分为暴力攻击他人,一部分为癫痫病反复发作,而这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身体差导致心理易起变化,情绪多变又促进病情恶化,如不能找到突破口,很难使其改造步入正轨。

五、教育转化计划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两方面的转化计划:

(一)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让其感觉到政府警官的关心和照顾。

(二)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积极改造,重燃改造的信心,杜绝反复。

六、教育转化实施过程

监狱研究组成解铃小组,迅速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对其进行攻坚转化,使其能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包夹控管,确保安全。人在熟悉的环境会感觉很放松,与熟悉的人在一起,会展示真实的自己,消除其戒备心理的重要一环。监狱考虑到其身处异地,同在一处服刑的“老乡”这个群体,会减少他的敌意,便于了解他的真实动态。监区选择了两名服刑人员,对其进行包夹监控,一名是与他在梅州监狱一个监区服刑的,两人间有一定的了解,有感情的基础;另一名是前一批从广州调来的服刑人员,性格开朗,善于做思想工作,确保监管安全。

(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如何走进罪犯李某内心,是矫治工作开展的前提。心理学有一种理论叫“逆反心理”,即越是努力强迫一种思想进入他人的潜意识,这种思想遇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因此,用直接的方式消除戒心,往往只会产生逆反效果,考虑到李某自幼缺少关爱,极度缺少的,即其极度需要的,专班制定了以真心换真心,以真情换明天的策略,逐步走进李某内心,小组民警在其日常改造生活中,从生活上关心,从劳动技能上帮助,寻求机会认真观察倾听他的心理世界,使其压抑在心里的不良情绪能够及时地发泄出来。在小组民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李某终于吐露了心声:认为自己因为违法犯罪来坐牢,扔下妻子和从未见过的女儿,对妻子,没有扮演过一天合格的丈夫,对女儿没有尽到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内心充满了对妻子和女儿的愧疚之情。

小组民警抓住李某愧疚的心理,当即对其进行正面引导,教育他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人无完人,谁都会有犯错的时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悔改,导致错上加错,既然觉得愧对家人,那么在这里就应该好好改造,积极改造,多拿奖励减刑,以回报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的关心。还有年幼的女儿,从她出生起,就没有享受到父爱,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感觉,等罪犯李某刑满回去,女儿都10多岁了,若是女儿问起他这些年都去哪里了?该如何去面对和回答。李某深深的被触动了,矫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

(三)树立信心,给予希望。在对其进行了关心引导教育后,小组民警站在李某角度,根据当前形势政策及监狱对罪犯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他指导改造方向。监区考虑到他癫痫病发病频率受情绪波动影响较大情况,监区多次开会研究讨论,并请示业务科室领导和监狱分管领导,将李某由原来的监区调至老弱病残犯分监区继续服刑改造,首先是在劳动改造上减轻了压力,也减少李某接触劳动工具的机会。其次是考虑到心理学中的“霍桑效应”,转变他在服刑群体中的角色,使李某从正常分监区的弱势群体,变成老病残分监区的“中坚力量”提升李某自信心,使其改造自信心提升,并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手段,为他举例子,作总结,使其有好的改造态度,改造态度积极了,有了好的改造成绩,改造导向良性循环,从而消除对监狱的抵触心理,对民警的对抗心理,让其从心里去接受监狱,去认可民警对其的关心照顾,使其能够更好适应监狱的改造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七个月的跟踪教育引导,在监狱领导、监狱解铃小组,监区民警的共同努力和其家人的亲情协助下,针对李某的解铃行动教育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李某自2017年5月从监狱严管回来后,思想改造上,能严格要求自己,近几个月的时间,没有发生过违纪行为,时不时还主动找民警汇报自己的改造想法,目前能正常与其他服刑人员进行正常的交往,情绪稳定后,癫痫发作次数已大幅度减少;在劳动改造上,能自觉参加生产劳动,每个星期能给自己树立个短期改造目标,并能较好地去完成;与家人的通信沟通上,也能每月坚持与家人联系,向家人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其家人特别是其妻子和女儿对他的改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有了精神寄托,卸下了包袱,李某已经基本消除了暴力行凶、自伤自残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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