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夏某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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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QHJYJG1533627651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夏某某,男,1972年1月生,青海人,藏族,文盲。2013年9月29日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夏某某入狱后,其自身根深蒂固的社会恶习及暴力、野蛮、无自我纪律约束的不良行为仍然存在,并在劳动改造和平时的日常改造学习生活中时常表露,时而会出现不服从民警安排,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等违规违纪现象,2016年1月20日经监区研究建议、监狱认定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夏某某出生在一个牧民家庭,从小生活在无拘无束的草原上,长期的无约束和无自律,以及家境的贫寒和未受到文化的熏陶教育等原因,使他的性格以及生活、为人、自律、处事等方面逐渐向我行我素、不计后果、野蛮狂妄、自我为中心的不利于自身健康的行为成长。
(2)社会经历。夏某某在贫寒的家庭和无社会的正确引导下;在没有文化的熏陶教育和引领下,在时间的推移和自身的成长中,逐渐被社会的糖衣炮弹和浮华的物质生活所迷惑,被社会的不良习气所侵蚀,在无法抵挡中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整天吃吃喝喝、打打闹闹,在享受物质和奢华带来的各种诱惑和满足中,也逐渐被人利用,卷入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在不断向不良习气倾斜,用一些违法行为来满足和实现自我价值。最终走向犯罪道路难逃法律的制裁。
2.入监改造表现
夏某某自2013年11月6日入监服刑改造以来,由于从未受到文化的教育熏陶和社会正能量的引领导向,以往形成的散漫、狂妄自大、自我为中心的不良恶习已如病毒侵蚀全身,仅存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人生观在无情的诱惑和满足中荡然无存。劣根性强、行为反复,性格上易激动,容易受环境影响,服刑思维固化,有一套稳定且逆反的行为模式。在平时劳动改造和日常改造学习生活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并时而会出现不服从民警安排、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甚至暴力倾向等违规违纪。
(1)法律观念淡薄。夏某某由于从小未接受文化教育,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其在认定事务及处事的对与错中无法正确的判定,时常以自我为中心。
(2)家庭原因。夏某某从未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中解决温饱可能是最大的奢望,从小在这样一个只能填饱肚子为最终理想的环境中,自我价值的实现就在离开家庭后在闲荡人员和浮华物质的放荡不羁中得意实现。
(3)自身原因。夏某某性格偏执,遇事从不思考,时常以自我意志为转移,并且易冲动、暴躁、敏感、怀疑、固执己见、不信任他人,在集体改造生活中如果别人提出对他的建议和意见时,总感觉,你有啥权利训斥教育我,社会上养成的劣根促使其情绪上的波动较大,并采取极端的方式加以处理。
3.心理行为表现
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夏某某从小未受到文化和家庭的良好教育,加上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遇事不冷静,易怒、暴躁,对警官的教育有严重的抵触情绪,对立情绪严重,时常认为对他存在不公平现象。
(2)性格因素。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在与的交流过程中表现出不成熟,容易冲动,常与他人发生争执,影响监区改造秩序,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其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由于偏执的性格导致在判断事务的对错中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1)首先加强对其文化知识的学习和利用,消除以往因无文化导致的种种行为和现象,以文化来熏陶思想和行为;以知识来改变以往的固执和鲁莽,强化对身心素养的教育引导,其次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通过典型故事和案列的讲解来引导服刑人员认识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和给社会、家庭造成的极大危害和不良影响。监区围绕监狱目前开展的监区文化建设的有效作用,在监区生活区小组专门成立了一间文化预览室,供服刑人员学习阅读法律、生活等专刊杂志,并给服刑人员提供了书法、绘画的空间和便利条件,每天强制服刑人员学习,树立兴趣爱好,不断给自己充电,通过学习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夏某某通过学习和建立爱好,不管在言行还是在劳动改造中都有了加大的改观。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2)加强身边同改的督促制约,利用多种手段发挥其他服刑人员的督促、提醒作用,使其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形成严肃规范的改造氛围,如严格落实“三联号”包夹工作,要求对日常改造中的不足、进步的地方等如实向警官反映并限期整改,促使时刻保持警觉,注意日常改造中的一言一行,通过长期有效的监督,使其从不敢犯到不能犯再到不想犯的转变,通过同改的督促制约,夏某某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包括集体卫生、个人卫生也逐渐按照要求约束自己了。
(3)精心挑选的管理民警。监区精心挑选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资历较深的民警专职负责对他的教育改造工作以及相关管控措施,实行专人专管,做到每日一询、每周必谈,严格按照省局、监狱关于重控犯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控,台账记录规范做到执法有据、执法留痕,确保达到逐步稳定其改造情绪,渐渐转化思想的工作目标,并在每月犯情分析当中作为重点将其表现和行为专题汇报,听取其他民警在日常改造中对他的表现反馈,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治疗。
(4)宽严相济的管控措施,劳动现场管控以控为主、以以管为辅。安排其在监区后道车间从事检线头的工位,劳役工种为纯手工操作,不接触不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另外咱车间安排固定联号贴身夹控,禁止夏某某随意走动,即便如厕喝水也必须联号行动,小组内管控定人、定位、定时,安排固定专犯夹控,重点时段使用分控平台视频巡查管控,确保执法无缝隙,夏某某24小时全天不脱管。
(5)大胆的借助民族信仰的力量,助推对夏某某的教育改造,承包民警在与夏某某的谈话聊天中,发现其信仰意识教浓,对此就大但的利用这一优势,由少数民族民警加大对他心灵深处的教育和感化净化教育,主要从一些民族经典为人处事的理论教育及一些佛家通俗易懂的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等能让其听懂易接受的教育出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加强亲情帮教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在加大对夏某某文化学习的同时,督促其善于利用,鼓励给自己的女儿和父母写信,在多次鼓励和帮助下,夏某某发了平生第一份信,当他收到自己女儿来信的那一刻,由衷的向民警说了一声谢谢,女儿的鼓励和呼唤使夏某某有了信心和力量,不仅在劳动中有了出色的表现,还在学习当中更加的用心用功了,亲人的呼唤和鼓励使他对自己的人生有了很大的希望。
(7)发挥心理矫治作用,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夏某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学习上多帮助心理上多辅导,让起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这个案例,深刻体会到,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帮助他们切实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社会、政府的关怀,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他们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才能实现较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