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暴力型人格服刑人员的矫治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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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JYJG1533519769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金某,男,初中文化,因贩卖毒品被判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11月入监。金某性格急躁,遇事冲动,不计后果,常因琐事与同犯发生口角,民警曾多次劝说,收效不是很理想,在监狱服刑期间又屡遭挫折,一度情绪失控、迷失改造方向,罪犯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具有暴力极高度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成长过程及社会阅历:金某的父母均为务农,家庭条件并不是很理想,初中学习的时候一直不是很努力,和社会上的混混玩到了一起,成绩也一落千丈,初三时辍学在家。父母对金某的管理为“放任型”的教育手段,也间接导致了金某不思进取。接触社会上的混混后,金某经常和社会上的一些朋友打架斗殴,并且深信这是“讲义气”的行为,冲动暴力人格就此形成。由于手头上钱不多,有朋友就提出“贩毒挣钱”的想法。疏于对法律的了解,金某也认为贩毒是一项来钱快、收益高的行业,于是便不假思索选择了贩卖毒品这一条路。
犯因分析:一是文化程度过低,早期的成绩极差以及辍学行为让其认知能力较差以及法律知识缺乏,对他人言语的自我判断力不够;二是交友不慎,过于喜欢结交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固定的职业,游手好闲较多,从而养成了错误的价值观;三是法纪意识淡化,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在奉承面前盲目自大,胆大妄为;四是生活作风堕化,自认为人到中年、享乐思想、懒惰思想滋生,在生活享受、物质财富方面盲目攀比、欲壑难填。
2.入监改造表现
金某入监之初,面临同犯嘲笑,生产压力大,感到很不适应;同时因为对犯罪的主观原因认识不足,没有改造方向;中途又被提回重审,考核分和考核期还受到重大影响;恰巧又遇到减刑假释政策调整,减刑假释目标受挫,一度怨天尤人、情绪焦躁。
3.心理行为表现
金某文化水平较低,自尊心较强,一直在社会的底层强势生活。犯罪入狱是人生中遇到的一大挫折,因此受到的打击很大,情绪低落,内心冲突严重,对人生感到绝望,不愿与人交流,且遇事暴躁冲动。
4.教育矫治过程
一是深入分析犯罪原因,找出主要症结。入监后,包干民警通过阅读档案和日常观察,初步了解金某的基本情况,并开展了多次个别教育,从谈话中得出金某存在一定的认知问题,主要体现在:谈话初始,金某在表面层次上认识到自己的罪错,表示愿意接受惩罚。但随着交流的深入,金某便表现出明显的认知不统一,表现为虽然认可自己的罪行,但对于犯罪原因、思想根源、社会危害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金某会反复强调客观环境的不利影响,甚至认为量刑过重,触及价值观等根本问题上会出现明显的认知不协调。针对金某的认知行为特点,包干民警运用“谈话”技术指出其思想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钱财是万物之源”、“替人出头就是讲义气”等深层价值观与行为表象之间的不统一,并从文化程度、交友情况、纪律意识和生活作风等四个方面分析了致罪原因,引导金某不断叩问真实内心,让其认清真实自我。
二是循序渐进,引导其逐步转变思想观念。改造初期,教育工作主要是改善金某因生活落差导致的情绪问题,并纠正其错误的价值观。2018年初,经民警与其家人进行沟通,金某家属于2月初来监区会见,并在民警的引导下劝说金某改正自己好冲动的性格,金某也深知自己的这一性格给家人和同犯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但苦于不能很好的克制自己,故每次遇事还是很冲动。以下是2月25日金某与其母亲会见时的一番对话:
金母:“某,你告诉我在这里你是不是做事很冲动,和同犯一点事情就喜欢争吵?”
金某:“妈,你怎么知道的?又不是我的错。”
金母:“你在家就这样,这个老毛病能不能改一改。”
金某:“你以为我不想改?我也没有办法,有时就感觉自己的情绪刹不住车。”
民警开始在每周的个别谈话中对其进行深入访谈,引导金某遇事冷静、多考虑他人感受,并对金某的各种行为展开观察。通过观察,民警发现:谈话效果仅仅只能维持大约一天左右,一天过后金某依然我行我素,并不能长期将民警的劝导付诸行动。针对性结构谈话后,开始为其制定方案,认为必须让他彻底静心,改正冲动的个性。民警引导其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观,多次在谈话和活动中让金某进行安静思考,反复强调多思考对完成事情的重要性。在金某经过“阵痛和沉思”后,民警又通过“算犯罪成本账”,让其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他人、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用具体的数据让金某认识到犯罪造成的后果和成本,唤醒其忏悔赎罪之心。通过“冲动的代价”“算违纪成本账”等案例教育让金某明白违规的代价及对自身改造的影响,不断扭转其错误认知,建立正确价值体系。
三、巧用矫正塑心手段,下足修心功夫。2018年初,监区推出吸管编织这一修心教育项目。针对金某的情况,首先对其进行谈话,并根据其性格特点,让金某参与到周一和周三晚的吸管编织项目。活动开始阶段,金某对这项活动不以为然,认为这个是“小孩子的游戏”,吸管也是随意折叠,并没有将活动当成教育活动来看待。一周后,由于同犯用吸管编织成了各种各样的物品,精巧耐看,金某逐渐对这项活动提起了兴趣,认为别人能做到的,自己也一定能做到,于是开始认真编织吸管。刚开始的一两周,由于自己动手能力不是很好,加上冲动暴躁,吸管一直不能折叠成自己想要的图形,但经过民警和同犯的指点,折叠吸管的水平慢慢提高,心也变得安静下来,开始懂得要做好一件事,必须要沉着冷静,如他在一次折叠吸管中所述:“开始我根本不会去编织吸管,也瞧不起这种小孩子玩的把戏,我是看到同犯编起来挺好看,才试试看的,结果我却发现每次我编织吸管的时候,周围仿佛变得很安静,我自己也没那么焦躁了,一心只想把吸管编织成想要的样子,心静下来了,其实感觉之前自己很多时候也太冲动了,静下心来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现今,金某已能在半小时内编织一个手掌大小的小板凳,做事也没有平时那么冲动了,感觉他也“文气”了许多,然而编织吸管只是一个媒介、一个平台,并不是一定要让谁将吸管变成一个完美的工艺品,金某现在也开始反思了自己的过去,能和民警主动聊天,表示要积极改造。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努力,金某改变了容易冲动、做事不认真且不愿意与人交流的陋习,开始懂得了修心改造的重要性。现今,金某也基本树立了正确的改造观和改造方向,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原因和人生价值,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各种问题,开启了新的改造之路。
【教育改造成效】
金某的成功改造,为暴力危险罪犯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
首先,这类很多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做事不计后果,没有一个冷静的思考过程,民警需要对其进行引导,多鼓励,教会其做事的方法。
其次,该类犯人往往负能量比较重,管教民警要注重言传身教、循序渐进,在逐步建立互信的基础上,不断指出其观点中的纰漏,让其自我开脱的借口“自相矛盾”,从而领悟原有认知的片面性。
第三,提高专注力,要鼓励他们多参与各种如“吸管编织”等修心活动,磨练其心性,让他们把精力转移到活动中去,并且通过助人自助确认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