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丁某的矫治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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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DJYJG1533469557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丁某,四十九岁,汉族,高中文化,辽宁人。丁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赌博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自2003年至2007年,丁某在把持某集团煤炭销售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造成社会治会秩序混乱。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自我认知严重扭曲,抗拒正常改造
丁某入狱后,强调自己患有严重的肺病,腹部有肿块,无法从事正常的劳动改造,前期在社会的经历让丁某自认为“高人一等”,自认为入狱后不应该和其他罪犯一起从事劳动改造,应该成为“管理人员”。认为只要不违反监规,思想表现较好,就应该拿较高的考核得分。
(2)突遭家庭变故,悲观情绪蔓延
丁某虽远离家乡,但极其重视家人亲情,思亲挂家情绪与日俱增。父母年事已高,弟弟也在监狱服刑改造,家中无人照顾等负面情绪交织,使丁某内心相对脆弱。今年八月,丁某家中传来噩耗:其独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病情严重。丁某如遭晴天霹雳,无心改造,多次流露出自责、轻生思想,沉浸在悲观情绪中不能自拔。
(3)改造环境改变,负面情绪难以缓解
丁某入狱后,改造环境突变,各类生活习惯产生差异,造成丁某改造心理迷茫。同时,丁某自负心较重,认为他犯都不如自己,长期自我封闭,少与他犯交流。丁某长期少言寡语,心理矛盾、负面情绪等得不到合理宣泄,造成其压力增加,消极改造情绪增强。
(4)减刑假释政策从严,改造信心进一步丧失
因涉黑类罪犯社会危害性大,在岗位安排、考核得分、减刑幅度等方面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加之丁某突遭家庭变故,改造信心进一步丧失。
2.入监改造表现
自入监以来,丁某性格桀骜不驯,不屑与他犯交流。丁某多次以自己患有严重的肺病为理由,抗拒正常改造。经民警多次谈话教育,结合惩戒措施,丁某逐渐投入正常改造。
孩子生病后,经民警观察,丁某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经常躲在角落伤心落泪,前期改造成果荡然无存。
3.心理行为表现
艾森克人格问卷测量结果:
E(内向-外向):58分,丁某为倾向外向型,善于交流,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渴望刺激与冒险,情感易于冲动。
N(神经质):64分,丁某为典型情绪不稳定,常常焦虑、担忧、郁郁不乐,忧心忡忡,遇到刺激有强烈的情绪反应,甚至出现不理智的行为。
P(精神质):61分,丁某在日常改造中因不能融入到犯群中,自认为“高人一等”,不关心他人,难以适应外部环境,不近人情、与他人不友好、喜欢寻衅搅扰,并且不顾危险。
L(掩饰性):51分,丁某掩饰性较强,回答问题又不真实可能性较高,在日常改造中常常出现掩饰、逃避等。
综上所述,丁某气质类型为胆汁质,情绪不稳定,起伏性较大,对生存状况悲观不满,脾气急躁,心境变化剧烈,易冲动、自制力差,遇到刺激易有强烈的情绪反应,并且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如果长期处于紧张亢奋的状态而容易产生神经衰弱、癔病等心理疾病,以及头痛、失眠、胸闷、消化不良等生理变化。
SCL—90症状自评量表测量结果:
躯体化 |
强迫 |
人际 关系 |
抑郁 |
焦虑 |
敌对 |
恐怖 |
偏执 |
精神 病性 |
其它 |
1.2 |
1.3 |
3.5 |
2.7 |
2.5 |
2.6 |
2.3 |
1.33 |
1.2 |
2.43 |
分析:人际关系、抑郁、焦虑、其它项目的因子分均超过2分,提示有阳性意义。其中抑郁因子分最高,显示丁某对事物的兴趣下降,感觉精力降低,活动减慢,经常责怪自己,感到苦闷和担忧。其它因子显示,丁某常想到死亡的事,胃口、睡眠较差,有早醒的现象。人际关系的项目显示,丁某与他人交流困难。根据以上分析,丁某存在抑郁的倾向并伴有一定焦虑的症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丁某的社会经历和性格特点使得丁某潜意识中仍无法接受角色的转变,仍在内心中自视“高人一等”。不能辩证、全面的思考问题。
(2)性格因素。丁某性格桀骜不驯,行事作风狠辣,不计后果,入狱前为恶一方,兴风作浪,并且性格偏执,危险程度较高。
(3)心理因素。丁某心理敏感,易冲动,当受刺激后有冒险行为,加之近期遭受重大家庭变故,可能会出现应激性心理障碍,存在自伤自残、脱逃的危险。
5.矫治方案
(1)严格管理,掌控动态,加强教育
由于丁某心理压力较大,情绪异常波动,监管安全隐患较大,在改造初期民警及时将丁某列为重点对象。根据丁某重点活动的车间、监舍,制订全方位管理教育方案。安排积极改造的罪犯与丁某分配至同一宿舍,营造积极改造的周围环境;民警加强对其管理,及时掌握其改造动态。
(2)集思广益,共同分析,制订方案
针对丁某的基本情况,民警及时研究丁某档案材料,分析心理甄别结论,发现丁某交际能力较强,与丁某的现实表现相差较大,存在一定的掩饰可能。民警召开分析会议,对近期掌握的信息,进行交流,发现罪犯丁某虽在犯群中较为自闭,但其希望能经常与民警交流,舒缓改造压力。丁某在拨打亲情电话的过程中,对亲属较为关心、思念,并向父母保证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对此民警分析,丁某内心仍希望认真改造,但因进入新的改造环境,较为迷茫,对丁某的改造信心打击较大,未能及时调整情绪,树立新的改造目标。对此经民警开会研究,安排管教民警定期对丁某进行谈话教育,进行心理辅导,前期改造以鼓励为主,但对其所犯错误,也进行严厉批评,防止丁某侥幸心理加重。
(3)亲情帮教,鼓励为主,疏导情绪
丁某自入监后,其亲属很少前来回见。日常改造中其常常思念亲人,但丁某又不希望亲属看到其现在的状况,不愿亲属前来会见,思亲之情与不愿会见之心长期困扰丁某的改造,经常出现消极情绪。对此民警协调拨打亲情电话的时间,安排丁某在周末或晚间拨打亲情电话,使丁某能经常与父母、妻儿一起通话,每当丁某听到一家人在一起时,往往露出会心的笑容,舒缓了丁某的思亲情绪。在亲情会见及电话过程中,当亲属问道其改造表现时,民警往往会对其进行适当的表扬,每次亲属的鼓励声,都能使丁某安心改造许久。当不久前丁某从亲情电话得知,弟弟还有一年左右出狱时,丁某兴奋的告知民警,并表示自己能放心家人了。
在积极安排丁某拨打亲情电话的同时,民警也鼓励丁某给亲人每月寄去一封家书,并希望家属能定期寄来亲人照片,缓解思亲之情。同时在组织课余活动之时,民警往往叫丁某一起参加,通过服刑人员之间的共同游戏、娱乐,使丁某能感受到集体荣誉感及服刑中的快乐,进一步缓解了丁某消极抗改情绪。在劳动改造中,民警安排丁某从事辅助工序,从事一些较为耐心细致的改造岗位,使丁某能在改造中,沉淀自我,改正自己较为急躁的情绪。往往丁某做出一定的成绩,民警就及时对其进行表扬,使丁某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增强了丁某的改造积极性。
民警在与丁某的谈话过程中,也积极给予其解读现行的减刑、管理政策,并以同类罪犯为例对其进行开导,只要认真改造现行的从严政策对其影响仍在可控范围之内,使丁某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同时,也消弱了丁某对有关政策的抵触情绪。通过家人的情感召唤及民警的合理疏导,丁某情绪已趋于正常,改造相对平稳。
(4)危机干预,宽严相济,巩固成果
经一段时间改造,丁某实现了初步的转化,但由于其社会阅历丰富,犯罪恶习较深,不排除丁某隐藏真实思想,欺瞒民警的可能。加之近期丁某突遭重大家庭变故,前期的改造成果可能因丁某情绪崩溃而付诸东流。
为此,监区民警集体研究,讨论管控、转化方案,并及时进行危机干预措施,通过调动丁某自身潜能来重新建立或恢复到心理平衡状态,使丁某战胜心理危机,避免脱逃、自伤自残等严重后果,确保丁某稳定度过艰难时期。
一是在丁某的日常改造中,民警及时与丁某谈心交流,稳定丁某情绪,通过谈话激发丁某对家庭的责任感,帮助丁某树立与儿子携手战胜病魔的信心;二是积极帮助丁某查阅关于白血病的相关资料,帮助丁某及时了解儿子病情;三是为丁某调整劳动岗位,根据劳动成果给予考核奖励,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四是鼓励丁某及时与家人沟通,利用书信、电话等方式鼓励儿子积极治疗,激发丁某自身潜能,利用亲情的羁绊引导丁某自我救赎;五是加强个别教育,及时跟进危机干预、心理辅导等措施。目前丁某虽然心中难过,但心理状况已逐步稳定,日常活动已逐渐恢复正常。
6. 预期矫治目标
(1)缓解丁某改造压力,消除消极思想,帮助丁某顺利度过艰难时期。
(2)帮助调整其思维方式、性格特点,提高与他人的交往能力,转变错误角色认知。
(3)树立改造信心,为后期丁某改造目标打下基础。
【教育改造成效】
在民警的通力协作下,现丁某在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同时也能参加监狱组织的各类学习和课余活动,与他人交流增多,已能融入集体。
经过危机干预和心理辅导,丁某已逐步树立为了儿子努力的决心,和鼓励儿子战胜病魔的信心。经再次心理测量,与前期丁某心理测量对比,丁某抑郁心理有明显降低。
通过对涉黑罪犯丁某的教育转化,丁某考核得分稳定在月均110分,在2016年减刑后,丁某改造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但鉴于丁某前期的改造表现和其儿子病情的不确定性,出现反复的可能性较大,极有可能因儿子的病情恶化而导致心理崩溃。后期仍不能放松对丁某的管理教育。针对丁某应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进一步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继续加强谈话教育,对丁某进行心理疏导,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