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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症服刑人员李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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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JYJG1533464756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男,53岁,高中文化程度,已婚,山东省临沂市人。捕前为多家公司的法人。2016年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6年9月入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农村,家庭条件一般。

(2)社会经历:李某高中毕业后自营生意,从小卖部、食品批发部做起,直至成立多家公司。期间有几件事对其影响较大:一是开小卖部时,为省下路费,独自推着独轮车步行二十二公里到县城拉货,路途遥远致使回家后两天不能走路。二是在事业发展阶段,收购当地一家棉纺厂,在当地有名的宾馆内举行签约仪式,内心喜悦无比,觉得多年努力终于取得事业的进展。三是在事业发展高峰,因棉花价格变动,加之求利心切,购进一批劣质棉,导致损失惨重。

(3)本次犯罪事实: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进料加工名义进口棉花,偷逃应缴税额一千万余元。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自入监以来表现尚可,能基本遵守监规纪律,较认真负责地履行值班员职责。但与其他罪犯相比,劳动改造任务完成较差。平常话不多,常伴有焦虑情绪。例如过度关注月考评情况,经常认为自己的考核分偏低,希望民警多给自己打分。其次对自己的生意心存担忧,会见、打电话、以及给家人写信,问得最多的就是自己公司的运营情况。

其他罪犯反映:“李某日常不喜言语,与我们交谈最多的就是减刑假释和加分考核,白天喜欢打转或是睡觉”“李某话不多,值班时候经常一个人走来走去,看着是在想什么事情。”

3.心理行为表现

矫治小组对李某进行了艾森克人格问卷调查(EPQ)和焦虑自评量表(SAS)两项心理测验。

艾森克人格问卷调查结果:李某的E(内向-外向)值为71,N(情绪性)值为33,倾向于多血质气质类型,该气质类型的人感受性低而耐受性高,反应速度、注意转移的速度都比较快,但注意力容易分散,兴趣多变。李某的L(掩饰倾向)值为60,说明其有一定的掩饰倾向。

焦虑自评量表结果:按照全国常模结果,李某的总分57分,属于轻度焦虑(50-59分),对其各项分值进行分析,发现其焦虑症状对躯体感觉的影响较小,主要表现在心理方面。其主要症状为不幸预感、静坐不能、睡眠障碍,说明李某日常表现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焦虑引起的。

4.教育矫治的难点

综合分析,李某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焦虑症状明显,担心自己公司运营是否良好,存在不幸预感、静坐不能、睡眠障碍等症状。

(2)存在较强的悲观情绪,认为改造前途渺茫。

经过与李某的个别谈话,以及查阅其相关资料,通过分析认为引发其当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入狱以来,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公司只能交给他人打理,担心他人运营不好会使业务滑坡,内心焦虑。

(2)与家人缺乏有效沟通,加之狱内信息有一定的封闭性,不能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内心郁闷无法发泄。

(3)减刑政策不断收紧,自己罚金数额巨大,担心影响自己减刑假释,焦虑加重。

5.矫治方案

结合信息研判情况,确定对李某的矫治目标为:

(1)减轻心理压力,缓解焦虑症状。

(2)改正错误观念,树立正确观点。

(3)明确改造前景,增强改造信心。

并制定相应的矫治计划如下:

前期通过谈话教育、放松疗法、亲情帮教等方式,帮助李某减轻心理压力,缓解焦虑症状。

(1)增加对其开展个别谈话的频率,使其没有时间胡思乱想,防止其思想情绪进一步恶化。

(2)利用对其开展个别谈话的机会,对其进行心理安慰,向其表达对其现状的同情和对其当前精神状态的理解,逐渐取得其信任并稳定其思想情绪。

(3)通过使用放松疗法,利用身体的放松引导精神的放松,帮助其顺利渡过当前的精神应激状态,帮助其从一系列事件造成的叠加性压力中解脱出来,以达到缓解焦虑情绪和症状的目的。

(4)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的机会,获取其家人的协助,对其进行安慰,帮助其改善悲观情绪。

(5)待其思想精神状态初步稳定后,提高个别谈话的频率,利用之前获得的初步信任,通过自我暴露等方法,诱导其向民警倾诉内心的焦虑、郁闷心理,使其通过倾诉获得发泄,减轻心理压力,缓解焦虑情绪和症状。

中期通过对其展开政策讲解、合理情绪疗法、亲情帮教等方式,帮助其改正错误观念,树立正确思想。

(1)在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时,向其开展现行刑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讲解说明,令其明白自身之所以遭遇当前处境,是有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的。

(2)利用合理情绪疗法的原理,针对其存在的“需要分就得给分、民警不愿多给我分”等错误观念,与其展开辩论,令其意识到自身观念的错误,从而摒弃错误观念,并进一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改造观念。

(3)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的机会,获取其亲属的帮助,对其不合理情绪进行劝导,减弱其心理阻抗,提高合理情绪疗法的效果。

(4)利用监区组织的传统文化学习等机会,与其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讨论,从而更深入查找其思想中存在的不合理情绪,并帮助其改正,树立正确的观念。

后期通过个别谈话教育、行为疗法、布置作业、亲情帮教等方式,帮助李某树立改造信心,增强改造意志,巩固前期矫治成果。

(1)利用个别谈话,说明李某在近期各方面表现的改善,令其了解自己的进步,从而帮助其树立自信。

(2)利用行为疗法中的增强法方式,在其改造表现出色时及时予以表扬,肯定其积极改造的一面,从而促进其改造积极性的提高。

(3)利用行为疗法中的惩罚法方式,当其改造主动性、积极性下降,表现不佳时,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从而促使其作出改进。

(4)通过布置作业,让其每日反思当天有哪些地方因为自己的原有做的不够好,可以改进;每日起床后做个计划,应该以怎样的态度面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才能把事情处理得更好。以此帮助其提高心理自我调节能力,从而更有效地改善其心理状态,防止焦虑症状复发,提高改造积极性。

(5)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的机会,获取其亲属的帮助,令其明白亲人对其早日回归的期待和信心,从而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坚定改造意志。

6. 预期矫治目标

通过矫治,促使李某发生如下变化:

(1)日常改造生活中开始展现笑容,焦虑症状得到明显改善。

(2)遇事能够主动找民警谈话,拥有积极向上的改造心态。

(3)改造信心显著增强,改造积极性明显提高,争取进步的意志强烈。

【教育改造成效】

再次对李某进行焦虑自评量表心理测试,得到以下结果:李某的标准分略低于全国常模,已属于正常水平。静坐不能症状得到明显改善,睡眠障碍和不幸预感也有所改善。李某的包教民警反映,李某日常表现有较大改善,改造积极性有所提高,谈话中透露出其对改造生活逐渐增强的信心和乐观态度。通过与他犯谈话了解到,李某近期转变较大,平时不太走神了,脾气好了许多,学习和劳动也很积极,感觉和换了个人似的。通过以上可知:通过矫治,李某与之前相比变化显著,焦虑症状基本消失,错误观念得到改正,改造信心得以树立,取得了较好的矫治效果。

通过本次矫治,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1)注意介入时间。对于以焦虑情绪为代表的罪犯心理问题,必须尽早介入进行矫治。越早进行矫治,罪犯的心理问题就越轻,矫治难度就越低。如果开始矫治时间太晚,罪犯的心理问题程度就会变得严重、复杂,矫治难度会大幅度提高。如果心理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很有可能进一步恶化,甚至发展为精神疾病。

(2)借鉴PCDA阶段反馈方法。在整个矫治过程中,借鉴生产管理中的PCDA方法,采用“计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反馈,确保每个矫治阶段都能够获得较好的效果,并且能够及时解决新发现的各种问题。

(3)建立信任关系。矫治主体和矫治对象之间的信任关系,对于个别矫治最后的成效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矫治开始后,信任关系建立得越快、越牢固,之后的矫治难度就越低,越容易发现之前没发现的问题,最后的矫治效果也就越好。

(4)活用亲情帮教。罪犯对于亲人的眷恋,是很多心理问题进行矫治的重要介入点。罪犯有时会由于信任感的缺乏而对民警的教育工作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此时心理矫治工作难以取得进展。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借亲情会见、亲情电话的机会,引导罪犯亲属向罪犯传输正确思想,可以消除罪犯的抵触心理,进而对罪犯错误观念进行进一步的修正。因此,灵活运用亲情帮教对于个别矫治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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