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熊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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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LJJYJG153329769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罪犯基本情况
熊某,男,1971年生,湖南省安乡县人,初中文化程度。1999年9月10日因敲诈勒索罪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3月20日刑满释放;2003年10月2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期间又因犯绑架罪,于2010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服刑期间,因积极改造减刑八个月。2011年12月24日,因故意杀人罪漏罪,熊某被安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翌年8月21日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5年10月30日转投黑龙江省凤凰山监狱服刑,2017年11月10日晚22点10分左右在监室内吞服指甲刀一个,并用电动剃须刀刀头割伤右手腕,被同寝室人员制止,后被监区认定为危险分子。
(二)犯罪原因分析
1.成长过程。熊某是家里的唯一男孩,上有一位姐姐,家中老人重男轻女,从小对他娇生惯养,导致其事事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其他人感受,行事偏激。
2.社会经历。熊某文化水平低,无固定职业收入,靠打散工维持生计,因此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思想受到蛊惑,整天幻想不劳而获,导致其逐渐走向犯罪道路。
(三)入监改造表现
熊某转投到我狱服刑后,初期能够认罪悔罪,积极参加劳动,病因表现突出于2017年1月获得减刑九个月奖励。2017年11月该犯思想压力突然增大,整天疑神疑鬼,总说有人要害他,主管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并落实包夹管控措施。11月10日晚22时许,熊某趁同犯熟睡之机吞服指甲刀一枚,并用电动剃须刀刀头割伤右手腕,被包夹罪犯发现后制止;民警及时将其送到医护中心治疗。
(四)消极改造原因
监区民警对熊某过往经历、日常改造表现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法律观念淡薄
熊某文化水平低,犯罪之前每天除了打工就是吃吃喝喝,缺少对法律的学习;入监后对普法教育没有认真对待,应付了事,并认为结束服刑的最好办法就是一死了之。
2.家庭原因
熊某父母双亡,妻子已多年没有联系,只有一个姐姐,自己18年刑期过完出狱后岁数也大了,没有生活来源,无依无靠,了无牵挂,不如一死。
3.自身原因
熊某性格偏执,遇事好走极端,看到同犯家属前来会见,自己孤苦伶仃,已成为了累赘,不如死了省心。
(五)心理行为表现
根据该犯入监时心理测试(罪犯个性分测验)显示:该犯比较固执己见,改造难度较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六)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熊某比较固执,爱钻牛角尖,拒绝改变;并且由于其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教育沟通存在一定障碍。在教育转化过程中要合理尝试多种教育方法,做好长期转化准备。
2.性格因素。由于熊某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从小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宠养,因此极为自我。在教育过程中多次出现“都是他们……”“我没想……”等推诿言语,难以直面个人过错。
3.心理因素。熊某性格偏执,遇事好走极端,心理抗压能力差。在教育转化时要加强心理疏导,纠正其错误思想认知。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教育矫治方案
根据针对熊某所掌握的情况信息,监区民警通过分析研究,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对症下药,尽早地让熊犯放弃轻生的念头,早日回到正常的改造生活当中。
1.加强道德、法制教育。以寝室为单位组织小规模研讨会,展开违法典型案例讨论,鼓励熊某发言,同时在场民警对其进行道德观念引导,使熊某在思想上对法律、刑罚有认同感,从而主动接受改造。
2.营造良好改造氛围。安排熊某在“教育日”领读“弟子规”、“改造三字经”,增强认同感;将积极改造罪犯与其编到一个互监联保组,在生活和学习上对其进行帮助,传递积极改造、早日新生正能量。
3.加强亲情帮教。民警通过大量工作,与熊某姐姐取得联系,并告知了熊某的改造表现和现实状况,希望得到家属的支持,配合转化工作。熊某姐姐积极配合,通过亲情电话做了弟弟大量的思想工作,鼓励其积极改造,激起了熊某对亲情的牵挂和渴望。
4.严格管理,人文关怀。熊某吞食异物后,监狱、监区积极为其治疗,医院期间,民警细心照料,术后又为其购买了肠道营养粉,帮助快速恢复,使得熊某十分感动;为了惩前毖后,严肃监规纪律,熊某康复之后,监区依规对其处以关押禁闭15天处罚。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在对熊某的教育转化过程中,注重发挥心理矫治作用,将心理评估结果作为阶段性教育成果的检验标准,以此调整矫正方案,对症下药。
(二)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法律认同感,直面过错,强化遵规守纪意识,端正思想态度,主动接受改造。
2.强化家庭观念,增强家庭责任感,热爱生活,放弃轻生的念头,走认罪悔罪的正确改造路。
【教育改造成效】
(一)教育改造成效
在监区民警半年多的教育转化下,熊某已经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尤其是看到其他服刑人员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减刑,感觉自己之前的做法很愚蠢,并表示要改过自新,遵守监规纪律,按时完成改造任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回归家庭,为此,熊某还制定了“改造规划书”。考虑到他的积极转变,监区决定再考察一段时日合格后,撤销他的“危险分子”档案。
(二)心得体会
教育改造工作复杂多变,监狱民警要树立责任心,本着尊重生命的态度去教育、挽救、感化每一名服刑人员,帮助他们找问题,改错误,积极改正,早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