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吉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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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JYJG1533264069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吉某,男,1948年3月生,江苏人,小学文化,2016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入狱后吉某不能认罪悔罪,屡犯监规纪律,多次抗拒民警管理教育,被列为监狱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吉某自幼家庭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低,1968年至1973年曾在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家务农,后混迹于社会,无固定职业。虽年愈七旬但始终未结婚成家,也未领养子女,无亲无故,无牵无挂。
(二)入监改造表现
吉某投改以来,始终不认罪,对犯罪行为无负疚感和罪责感,监规纪律意识淡薄,对民警管理有较大对立情绪,曾在监区集体教育讲评时公然与民警对抗,多次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争吵,并动手打架。对改造及刑满后的生活不报希望,悲观失望和破罐破摔心理突出,改造反复性大。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水平差,性格偏执,脾气暴躁,情绪容易激动,孤僻自卑,与他人缺少沟通,待人冷漠,人际关系差。
2.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与受害女性是起哄玩耍,是被村长等人陷害,对其所犯强奸罪始终不认罪,谈话中流露出仇视政府、仇视社会的扭曲心理。
3.家庭支持系统缺失,年龄偏大,对改造前途没有信心,对刑满后的生活悲观绝望,得过且过心理突出。
(四)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认罪服法意识。掌握法律知识,消除错误认知,认清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真正做到认罪悔罪、守法守规。
2.强化遵规守纪意识。提高规范意识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改善人际关系,与他人和睦相处。
3.提振改造生活信心。消除悲观厌世思想和淡漠心理,树立生活信心,积极投入改造。
(五)矫治措施
1.消除抵触情绪,构建矫治关系。针对吉某对社会和民警存在明显抵触情绪,与民警存在“软对抗”的心理。一是严格规范管理,约束日常行为。从吉某日常表现点滴入手,发现不当行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防止错误扩大蔓延。二是转变教育方式,化解改造心结。每当吉某违反行为规范时,批评教育通常选择在吉某心情平静的时候,批评教育结束后,及时安排表现较好的罪犯跟进安抚规劝,化解怨气,让其理解民警是在帮助他、教育他、挽救他。三是消除戒备心理,建立信任关系。针对吉某年纪大,行为怪癖,戒备心理突出,对他人抱有明显敌视心理,鼓励其参加监区棋牌兴趣小组和老年文艺活动小分队,帮助其融入集体改造生活,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慢慢消除其敌视和戒备心理。
2.剖析犯罪行为,改变错误认知。针对吉某不服判决的心理,民警抓住症结,多管齐下,确保教育效果。一是从法律条款上讲解,纠正错误认知。吉某对法律的理解存在严重的偏差,民警翻阅案卷,查找相关法律条文,教育吉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判决不存在争议。二是从事实后果上剖析,认清行为危害。吉某认为所犯行为仅仅是逗趣玩笑,主观上没有强奸想法,民警对其深刻剖析行为后果,让其认清所犯罪行对受害人和家庭的伤害。三是从社会影响上分析,促使自我反省。指出其犯罪行为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伤害,而且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促使吉某内心悔过,加速思想改造。
3.坚持人文关怀,树立改造信心。针对吉某自入监以来改造思想一直不稳定,虽经多次教育,但效果不理想的改造现状,民警从情感入手。一是身体关怀,化解忧虑之心。吉某年愈七旬,体弱多病,及时带其就医,第一时间去医院慰问、关心,使其深受感动,逐步化解了吉某对服刑生活的忧虑和畏惧。二是亲情关怀,化解淡漠之心。吉某终身未婚、无儿无女,长久的情感缺失反而加重了其对情感的渴望,民警通过多方面查找到吉某弟弟、侄子的住址,安排专人代其书写家信,让吉某重新获得亲情的关怀和温暖,化解冷漠之心。三是阳光帮扶,树立改造信心。针对吉某个人经济较为困难,及时为其申请监狱特困帮扶基金和省局阳光帮扶基金,为吉某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改造动力,树立改造信心。
4. 改善悲观心态,培养健康心理。吉某心理健康水平极差,存在严重的心理变态倾向和自卑心理,民警针对这一症结,祛除吉某心魔。一是发现亮点,增强自我意识。对吉某出现的积极表现和有所改进的地方,都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让吉某时时刻刻感受到民警在关注和关心他,提高他的自我意识,激发他的改造积极性。二是帮助他人,展现自我价值。安排吉某结对帮助比自己年龄更大的服刑人员,并在多个场合予以表扬,在受到被帮助罪犯的感谢后,吉某看到了自我价值的存在,慢慢改变了悲观心态。三是树立信心,培养健康心理。监狱定期对吉某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其逐步建立起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健康心理,重塑了刑满后的生活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1年左右的攻坚教育,吉某改造态度大有转变,对社会的仇视心理得到纠正和缓解,能服从民警教育管理,人际关系也明显好转,树立了改造信心,燃起了生活希望。2017年7月,吉某获得监狱表扬,2017年12月29日吉某刑满释放,监狱民警将其送回户籍所在地。
通过此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一是构建健康良好的互动关系是开展教育矫治的前提。在服刑人员的矫治过程中,既要给予人格尊重和真诚关怀,体现对服刑人员根本需求的关注,也要强化日常行为约束,防止因关怀过度而变得放纵。二是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是进行教育矫治的关键。对吉某的教育矫治,监狱采用了多名民警负责一名服刑人员的“小组模式”,并借助了监狱相关业务科室和社会的力量,同时要重视服刑人员之间互控、互助、互教力量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用,形成教育矫治合力。三是保持足够的耐心定力是取得教育矫治成效的保障。要坚持标本兼治、水滴石穿的原则,善于捕捉改造中的闪光点,激发服刑人员改造动力;在遇到服刑人员挑衅、对抗等特殊情形时,既要依法依规果断处置,又要以足够的耐心和定力,确保教育矫治取得攻心治本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