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马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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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QHJYJG1532077716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马某,39岁,文盲,甘肃省临夏县人,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原判11年。2013年12月1日减刑9个月,刑期至2018年10月30日止。马某夫妻离异,母亲年龄大、多病,儿子辍学,无经济来源家庭状况十分困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马某文化水平较低,性格内向、自卑,在改造中常为一些锁事斤斤计较,而和其他服刑人员发生争吵,情绪容易激动。
(2)马某入狱后在劳动改造中因体弱多病,常在监狱医院住院治疗,每月评定奖励等级较低,产生了改造无望的消极心理,对劳动改造失去信心。
2.入监改造表现
(1)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管理,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认真参加三课教育学习。
(2)马某非常注重家庭感情,在个别谈话时了解到他自己感到身体较差,病情时好时坏,害怕自己死在监狱,无亲人善后,思想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茫然和无助,时常精神差,不思饮食,偶尔表现出抵触情绪。
3.心理行为表现
对马某进行心理测试。
(1)RW检测,以下是检测报告:
系列 |
平均值 |
稳定值 |
相对稳定值 |
危险值 |
实测值 |
结论 |
指标 |
D |
0.3 |
<0 |
>=0?? <5 |
>=5 |
0 |
相对稳定 |
- |
E |
8.42 |
<7 |
>=7?? <10 |
>=10 |
6 |
稳定 |
- |
F |
24.81 |
<20 |
>=20? <30 |
>=30 |
18 |
稳定 |
- |
X |
4.71 |
<4 |
>=4?? <6 |
>=6 |
8 |
危险 |
* |
Y |
2.54 |
<0 |
>=0?? <5 |
>=5 |
0 |
相对稳定 |
- |
Z |
11.76 |
<9 |
>=9?? <14 |
>=14 |
11 |
相对稳定 |
- |
合计 |
52.54 |
<42 |
>=42? <63 |
>=63 |
43 |
相对稳定 |
- |
(2)罪犯个性分测验,以下是测试报告:
维度名称 |
标准分 |
维度名称 |
标准分 |
外倾 |
48 |
聪敏 |
42 |
同情 |
57 |
从属 |
47 |
波动 |
52 |
冲动 |
44 |
戒备 |
43 |
自卑 |
60 |
焦虑 |
61 |
暴力倾向 |
55 |
变态心理 |
50 |
犯罪思维 |
59 |
说谎指标 |
2 |
认真指标 |
1 |
(3)心理测试分析:
①依据RW检测,总分为43分,总体相对稳定,其中心理和生理状态处于危险区。
②依据个性分测验报告,显示马某思维略显迟钝,有较强的自卑感,自信心不足,焦虑感较强,可能存在未检出的抑郁情绪。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马某刑期长,思想压力大,急于想通过减刑早日出狱以减轻家庭负担,马某急于求成的心理反而影响了自己的改造成绩。
(2)马某体质较差,在生产劳动中产值不高,加分困难,每月评定奖励等级较低,产生了对改造悲观失望的心理。
(3)家庭经济困难,夫妻离异无经济来源,母亲年龄较大,儿子辍学,常感到孤独、自卑、失落,在平时改造中和其他服刑人员交流较少,改造自信心较低。
5.矫治方案
(1)第一阶段
方法一:认真查阅马某档案,详细了解犯罪经过
通过对马某及其他罪犯的面谈,尽可能多的收集与马某问题相关的材料,尽量全面的掌握马某的基本情况和特征。几次接触后发现,马某自己也能不同程度的意识到存在的上述问题已影响到正常的劳动改造,也想尝试着采取一些措施来克服问题的出现。马某曾经求助民警给予心理辅导,并且认为民警的建议是有用的(例如主动和他人交流,沟通,多说话等),但却不能坚持下去,持之以恒。
方法二:用倾听法提示他谈家庭,谈社会经历,并表示出必要的同情和关心,注重情感教育。
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我们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以倾听他的想法为主,经过几次交谈,逐渐了解到马某是如何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及对家人的牵挂和愧疚,联想到漫长的刑期和困窘的经济条件,心情十分压抑,久而久之性格变得易激动,对什么事都斤斤计较。然后,我们和马某开始相互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政策进行教育,用真情进行感化,马某感谢警官的关心,认识到警官的工作不是为了私利,而是在帮助他、拯救他。经过多次接触,马某理解了警官的良苦用心,建立了对警官的信任,认识到了只有踏实改造才是走向新生的唯一出路。
(2)第二阶段
方法一:运用教育学原理消除其自卑心理,达到增强改造信心的目的。
自卑是人内心的一种自我贬抑意识,特别是生活在困难家庭的罪犯,经常受到挫折、打击,对人生态度消极,缺乏自信心和内动力。教育学中的赏识教育主要是运用人的尊重需求,采用必要的形式对其进行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潜意识。自卑往往和自暴自弃相联系,而自暴自弃是因为希望彻底破灭,自暴自弃的结果就是自我放任,自我堕落。
对马某,我们肯定他的存在价值,发现他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他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有了进步就表扬,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进步。一段时间后,马某话语、笑容明显增多,自卑心理得到缓解,自信心有所增加;然后,我们为他规划改造蓝图,肯定他还是能够改正恶习,重新做人,只是需要一个过程,教育他路不怕远,只要不停下脚步,总有到达新生彼岸的一天。马某对人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看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转化,马某建立起了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们再接再厉,对马某开展经常性的人生观教育,肯定其优点,指出其问题,教育他要正视困难,克服困难,使他明白人的一生,就是与困难争斗的过程,没有困难,就没有人生,只要经过不断的努力,就能够获得成功,努力的人是不会失败的。
方法二:进行法律知识专项教育和心理辅导,缓解其不良心理。
个案小组成员对马某详细讲解监狱当前减刑政策,使马某对自己今后的减刑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同时,积极联系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马某进行经常性的心理指导,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学会自我心理调整,保持健康心理。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妻子的病况和儿子读书情况,让起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马某总体上能配合民警进行个别教育工作,通过多年的专项教育,他的改造态度大有转变,在控制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坚定了改造信心,缓解了自卑、失落的消极情绪,每月能够完成劳动生产任务。
1.马某刑期长,家庭因犯罪致贫,子女学习、生活无着落,性格内向,自卑心理严重,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这一类型的服刑人员在监狱中十分常见,选择他作为矫治对象有特殊意义,对马某的成功矫治,为改造这一类型的服刑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对马某的矫治,我们采用了多名警察负责一名服刑人员的“小组模式”,得到了监狱相关业务科室大力支持和帮助。小组成员里包括监区领导、干事和管教民警,也包括获心理咨询师证和法学专业的警察,合理制定矫治方案,完善矫治措施,确保对马某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教育引导,对马某的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也正因为个案小组全体成员的努力,转变了马某以往对改造悲观失望,孤独失落的不良心态,坚定了改造自信心,踏上了积极改造的新生之路。
3.对服刑人员取得的成绩,要肯定进步,不吝啬表扬。对自卑心理严重的服刑人员,警官的表扬是最好的治疗矫治方法。通过表扬,不但能使服刑人员心情愉快,更有助于其保持良好的习惯,树立信心,在服刑人员群体中抬得起头。
4.正确看待服刑人员在改造过程中的反复现象。这一类型的服刑人员,因为刑期漫长,在改造过程中难免有反复,出现消极情绪,不能简单的加以批评,要保持耐心,持之以恒的做工作,不断改进教育措施。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服刑人员真实的想法,站在服刑人员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服刑人员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服刑人员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