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罪犯白某认罪服法的教育改造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4-04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NMGJYJG1530262998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白某,男,1951年生,山东青岛人,汉族,文盲。2016年4月6日因强奸罪被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白某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31日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此后,白某多次提出申诉,均被驳回。白某入狱后,依然不服法院判决,长期申诉、缠诉,并以自己年迈为由抗拒改造,不服管教,个人卫生较差,且经常与他犯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2017年9月被设为重点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 成长过程:白某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家境贫寒。兄弟姐妹一共9人,白某行三,其中有两个弟弟、一个姐姐还有爷爷在三年自然灾害中死亡(该犯一直认为是因为大跃进和大炼钢铁造成的)。1960年白某的母亲因为丧子之痛而精神失常,见人就骂,经常有自杀的举动。白某的父亲因此经常当着白某的面殴打他的母亲。12岁在生产队放猪、放牛。14岁时跟随皮匠师傅学习修鞋手艺,学了一个冬天。师傅是个残疾人,因爬火车把一条腿轧断了。学艺过程中,师傅对他很好,师娘也是一个智障人士。17岁,因“投机倒把”被公社的人抓住,因气不过自己栽到井里,被救起后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现在头上还有伤疤。因此白某在成长过程中经历的都是社会的阴暗面和消极因素。

2. 社会经历:由于白某12岁时便步入社会,20岁时到包头市闯荡社会,先下小煤窑,后来靠钉鞋谋生。29岁经人介绍在青岛结婚,婚后定居到包头市,育有一儿一女。妻子脾气很好,对白某无微不至,有事无原则的退让。白某对子女过于严厉,因子女教育问题夫妻之间经常争吵。白某自述其在42岁时就性无能,他想和妻子离婚,让妻子再找一个,但妻子不同意,他就经常折磨妻子,赶妻子走。2003年,两个子女考上青岛的大学后,妻子和儿女搬到青岛。以后就很少联系。

(二)入监改造表现

白某于2016年9月9日入监服刑改造后,就表示不认罪,对法院判决有疑义,要提出申诉。申诉驳回后,主管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了白某的不认罪申诉的原因及想法。

1. 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由于白某是文盲,不仅对法律常识匮乏,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书写。在自己的犯罪经过中,白某否认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因此白某认为法院对他的定罪有误,证据不足,刑期较重等产生质疑。

2. 家庭原因

白某家庭矛盾存在时间较长,而且对于子女一直心存惦念,害怕自己的过错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更加疏远子女。

3. 自身原因

白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监狱里人多,环境压抑,加之是“三无”人员等因素,造成其有贪图小便宜的习惯,经常因小事与他犯发生摩擦,致使与他犯关系较为紧张。且年纪已超过65岁,具有典型老年犯的心理特征。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测试,经明尼苏达多相人格量表(MMPI)表进行测试。结果表明白某白某具有偏执性人格,异常猜疑、夸大或被害妄想。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白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无罪,是被人栽赃陷害,自己并没有强奸猥亵。教育过程中需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使白某认识到自己有权利申述,但在申述期间仍然必须严格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而且申述必须法律程序进行。不能因为自己认为是被冤枉的,来到监狱就可以肆意妄为,不遵规守纪。如多次申述结果被驳回,则应安心服刑,不得无理缠述了。

2.性格因素:由于该犯家庭因素及身体因素,在教育过程中存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现象。而且经常出现反复,甚至自己刚说的话很快自己将自己推翻。但是每当谈及子女的问题时,白某的情绪波动较大。表现出对子女的关心,和对子女的期待。

3.心理因素:白某性格属于倔强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白某的现实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其尽快放下包袱,放弃申诉念头,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 加强文化及法制教育,先从识字认字开始,继而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普法学习,考虑其年纪较大,课程尽量精炼,同时穿插以小案例,小视频等鲜活案例进行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威慑作用,了解人民法院定罪依据和量刑的标准等。

2. 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由于是“三无”人员,监区特向监狱申请特困补助,为其解决生活上的困扰。充分发挥其特长,利用多年修鞋的手艺,帮助他犯进行修鞋,不仅帮助他重拾个人价值,还有效缓解与他犯之间的紧张气氛。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生活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3. 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督促其树立正确的观念。考虑其年纪较大劳动只安排相对容易操作简单的劳动。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

4. 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性评估。矫治过程中,对该犯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该犯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政策。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矩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让其感受到民警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半年的教育矫治,该犯目前已明确表示不再申诉,彻底认罪服法,并写出认罪服法书,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动,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