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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蔡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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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JYJG153025767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蔡某,男,1972年2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已婚,身体健康。1996年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8年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20年。2005年,蔡某在服刑期间袭击他犯,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原判刑期余刑合并执行为有期徒刑十七年。目前,蔡某于隆尧监狱五监区服刑。在漫长的服刑岁月里,蔡某不服管教,抗拒改造,经常违规违纪,先后九次调狱,成为了全省出名的顽危犯。蔡某性格怪癖,生活邋遢,对外界极度缺乏信任,极少与他犯交流,抗拒劳动改造,抵触管教干警的谈话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蔡某出生于河北献县一户普通农民家庭,家境一般,家中七个孩子,其为幼子,从小娇生惯养。经由父母包办婚姻,刚刚年满十八岁遂即结婚,蔡某对妻子是由父母强行选定非常不满,毫无家庭责任感可言,一年后就与第一任妻子草草离婚。在第一段婚姻中,因对婚后生活十分反感,蔡某经常离家闲逛,期间结交社会上的不法人员,逐步走上犯罪道路。后因惧怕公安机关的逮捕,逃离家乡,后与另一女子结婚,育有一女,但由于当时年龄偏小,且依然未改盗抢恶习,基本上没有尽过供养家庭的义务。

(2)社会经历:蔡某初中未毕业辍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文化程度相当有限。蔡某在辍学后长期游离在务农、打零工和无业的状态当中,之后结识了一些社会闲荡无业人员,在混迹社会的过程中养成了好逸恶劳的坏习惯,从平时的小偷小摸,发展到和不法人员团伙盗窃抢劫,年纪轻轻就锒铛入狱。

(3)服刑经历:在沧南监狱服刑过程当中,蔡某因举报同监区服刑人员刘某违反监规纪律而受到报复,因此怀恨在心,事后用铁锤打击刘某头部致其重伤,之后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蔡某一度感觉刑期漫长,释放后年龄偏大,曾经萌生过越狱的念头。

2.入监改造表现

蔡某自调入我狱后,初期拒绝接受劳动改造,经过多次谈话后,勉强从事一些打扫卫生之类的简单劳动,而且态度消极,经常在劳动过程中与他犯产生摩擦。蔡某在生活中不讲卫生,长期不换衣不洗澡,导致同宿罪犯对其意见很大,蔡某却依然我行我素,丝毫不在意。蔡某性格怪癖,易怒易暴躁,因其在服刑期间有袭击他犯的经历,身边的同犯都是避之唯恐不及,他本人也没有交流的意愿,致使与他人交流极少,形成了少言寡语的习惯。学习上,蔡某经常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参加各类学习活动。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进行入监心理测试,经COPA-PI心理测试显示:蔡某在情绪稳定性、报复性、信任感、自信心、焦虑感、冲动性指标较高,表现为情绪易激动,行事不多加思考;对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有强烈的戒备心理,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时时有患得患失的感觉;不能正常面对现实,伴有失眠、噩梦等现象,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在具体改造过程中,管教干警发现蔡某由于入狱服刑将近二十年,头脑中形成了错误顽固的思维模式,对周边环境抱有敌意,错误的认为要用封闭自己的行为抗拒改造。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蔡某不具备任何法律知识,错误地将在沧南监狱袭击他犯时间归咎于被害人的报复,认为自己只是用力所能及的方式回应对方,认为自己冤枉。在长期的调狱服刑过程中,蔡某始终不配合改造,认为到哪里都是混日子,只要不出现严重的违反监规纪律的情况,消极劳动懒散度日是应对刑期的有效办法。

(2)性格因素:由于蔡某从小受到父母的溺爱,待人接物以自我为中心,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习惯,渐渐形成了乖戾暴躁的性格,不与他人主动交流。同时,从小生活习惯懒散随性,对自身要求很低,不适应集体生活。

(3)环境因素:蔡某因为初次犯罪入狱时年龄较小,尚未形成完整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后在近二十年的服刑生活中长期与各色的服刑人员浸染接触,难免受到了很多不良习惯和观念的侵蚀和影响,形成了很多顽固且错误的认知。

5.矫治方案

鉴于上述分析,结合蔡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管教干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采取多种心理治疗和矫治方法,帮助蔡某重拾改造信心,尽快融入改造生活中去。

(1)强化法制教育。一是将本监区具有犯罪代表性的服刑人员的犯罪经过作为典型案例,剖析案件的来龙去脉让其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定罪依据和量刑标准。二是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狱提供法律援助,从蔡某本人的两次犯罪行为入手,深入浅出,答疑解惑,帮助其走出误区,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为其认罪悔罪夯牢基础。

(2)加强心理矫治。制定个性化的矫治方案,一是针对蔡某的性格特点,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情感宣泄,改善焦虑和抵触等不良情绪,让其放下自身的心理戒备,平覆自己的心态。二是依托多元化的谈话教育手段,调整与蔡某谈话的方式和内容,少和他讲政策,多和他拉家常,深入浅出,循循善诱,从感情的融化上升到思想的引导,上升到价值观的树立,在潜移默化中动摇蔡某的错误认知体系。

(3)亲情帮教。经过与蔡某深入的沟通后,了解到其当前心中最大的苦闷,是没能对母亲尽孝,没能陪伴女儿成长之后,由所在监区监区长带队前往蔡某家乡,找到他的母亲和女儿(蔡某与妻子离异多年,父亲也已去世),向她们详细介绍了蔡某在监狱的表现,希望她们放下顾虑,用亲情感化他,促使他洗心革面。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蔡某的母亲和女儿最终表示愿意全力配合监狱工作,促进蔡某积极转变。之后,监区多次批准蔡某给母亲和女儿拨打亲情电话,疏解心中的念亲之苦,尤其是监区得知蔡某的母亲因心肌梗塞住院抢救期间,监区特批其每天和家人通话一次,及时了解母亲的病情,监区的这份关照再一次震颤了蔡某的心。

6. 预期矫治目标

(1)彻底认罪悔罪,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身份意识,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正常参加劳动改造,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2)感受到来自监狱的关怀,让回报亲情成为他重燃改造信心的目标。

(3)通过系统的心理矫治过程,不断克服性格缺陷,提升蔡某的自控力,找到自我认同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多的矫治工作,蔡某渐渐克服了自己暴躁、懒散的性格,明确表示要彻底同旧我决裂,认真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干警安排的劳动生产任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随着思想的转变,蔡某的服刑生活状态也有了很大的改观,能够主动找到管教干警谈心,跟随犯群共同参加三课学习,与他犯也能够正常交流、和谐相处,找到了融入正常改造生活的方法,树立了改造信心。

通过蔡某的教育矫治,干警深刻体会到:对于罪犯的教育转化,一是要想找到罪犯无法适应改造生活的原因,就必须以大量的信息采集和实际调研为基础,通过细致分析罪犯的成长轨迹和性格形成细节,挖掘出深埋罪犯思想深处的症结所在,进而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治方案。二是亲情是绝大多数罪犯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很容易成为撬动顽危思维的突破口,如何利用好亲情帮教,发挥它的最大功效是开展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三是教育改造罪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每一个罪恶灵魂的救赎都需要管教干警付出细致而耐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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