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焦虑心理问题罪犯的心理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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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FJJYJG1528701158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徐某某,男,1981年生,初中文化,因故意伤害罪,判13年2个月,于2015年入监服刑。入狱以来经常向他人描述自己以前的“英雄事迹”,别人稍不认可就与他人争吵,后发展到不遵守规范,拒签考核, 与同改相处也常因小事发生争吵。同时以身体不好为由希望分监区能照顾,从事轻松工种,拿高达标。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认为分监区管理民警故意针对自己,警囚关系紧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徐某某出生后不久父母就外出打工,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家庭经济贫困,徐某某觉得被人瞧不起,有被抛弃感。性格内向,一度让自卑、恐惧、退缩的阴影笼罩着,对人对事都比较敏感,爱面子;小学、初中学习成绩较差,曾经很努力地学习,但成绩未见提高,学习的压力较大,曾陷入焦虑之中。
(2)社会经历: 初中刚毕业就开始在社会上闯荡,在打工过程中,因交友不慎,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染上了许多的不良行为习惯。2002年至2008年,因销赃、盗窃、抢夺被判刑。出狱后认识了现在的老婆,并生了儿子。本想好好生活,但因曾服过刑处处遭人白眼,故挺而走险,与他人放高利贷并用刀砍伤他人,再次入狱。
2.入监改造表现
徐某某入监以来思想不稳定,在与同改相处过程中一言不合就与他人争吵,影响了正常的改造关系。在劳动改造中有想拿成绩但不能坚持,导致精神压力较大,加上其行为规范意识较差,经常被批评,感到自卑,改造失去了动力,对民警的教育也听不进,认为民警也是不可信任的,导致改造上破罐破摔,过一天算一天,在改造路上逐渐偏离了方向和目标,被监区列为顽危犯,重点监控和教育引导。
(1)家庭原因
徐某某从小与父母关系疏离,安全感缺失。30岁结婚生子后,又经常被老婆嫌弃说没本事。再次入狱服刑后,父母、妻儿对他的犯罪不能谅解、接受,对他不管不问。他总有一种被别人抛弃的感觉,心中充满焦虑和恐慌。
(2)自身原因
性格内向,不善处理人际关系,沟通、解决问题能力差,内心一直处于自卑、恐惧、退缩的状态中。情绪稳定性差,对人对事比较敏感,戒备、猜疑心强。
(3)社会原因
第一,负性生活事件影响,监狱的服刑生活让他产生了自卑、消极的心理。第二,缺少社会支持体系的帮助,监狱生活让他与现实生活脱节,又没有相应的支持系统存在。
3.心理行为表现及测试结果
(1)COPA-PI中国罪犯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徐某某情绪稳定性,信任感,焦虑感三项偏离正常值范围。
(2)MMPI量表,测出该徐某某的Pa、Pd分值较高,T分为63分,但可以排除精神疾病。
(3)SAS量表:60;SDS量表:40;EPQ量表:N:65;E:30;P:40;L:30,测试结果显示徐某某属内向不稳定人格特征,中度焦虑。
在综合收集来访者的多方面资料后,初步界定来访者的主要问题因应激事件引起的中度焦虑。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
徐某某的心理问题表面上为被判刑、改造不顺利、父母妻儿等家人对其不管不问等生活事件诱发了心理问题,实质是内在不合理的认知对上述诱发事件的解释最终导致其心理问题:“我是不受欢迎的,没人喜欢我”,“我提任何要求都会被拒绝,没有人理解我,帮助我”,“服刑人员是得不到认同、关注的,是会受到所有人歧视的”,认为自己的将来是没有希望的。
(2)心理因素:
第一,个性内向,自卑,长期受到焦虑、情绪低落等方面的困扰,并已内化,不能自己解决;第二,在行为模式上,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技巧,人际关系紧张,不知如何与他人相处。一旦在劳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往往无处倾诉,内心的矛盾冲突和负面情绪无法渲泄,易短暂失去理性控制走极端。
(3)社会支持因素:
徐某某既缺少家人朋友的支持(服刑期间父母妻儿对其不管不问,无汇款,无接见,无通信),又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技巧,与他人(民警和同改)的沟通交流存在困难。
5.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徐某某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对现实生活的担心、害怕,不能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来看待现实生活的困难。为此,我根据来其身份特征和性格特征,认为这个案例宜以认知改变为主,调整其对生活事件的认知方式。具体运用倾听、共情等关系性技术;重点运用解释,认知转变等影响性技术,采用合理情绪疗法进行治疗。
(2)矫正目标
首要目标:改变其不合理的认知,进而缓解不良情绪。
近期目标:
1、帮助其渲泄不良情绪,改变其认为民警及同改总跟他过不去的错误认识;
2、帮助其认识监狱服刑的目的、意义,使其尽快适应监狱环境,改变其压抑的情绪;
3、帮助徐某某认识到自身在认识、情感、个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学会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把这些原理和方法运用到改造生活的其他方面,改善其人际交往状况。
最终目标:通过治疗使其情绪困扰和行为障碍得以减轻或消除,最终达到促进其心理的健康和发展,促使其人格完善。
(3)方案的实施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建立关系,商定目标和方案
首先咨询师利用言语和非言语行为对徐某某充分表现出尊重、共情、积极关注等态度,与其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形成安全、信任的咨询氛围;然后通过摄入性谈话搜集其大量的临床资料,从中找出其情绪和认知问题的症结,并形成初步诊断。在找出徐某某最希望解决的问题的基础上,和他共同协商制定咨询目标。
第二阶段,明确主要问题,运用与不合理信念辩论的技术,引导其修正非理性观念
在徐某某情绪有所好转,并同咨询师建立良好的关系基础上,开始第二阶段的咨询。此阶段咨询师向徐某某解说合理情绪疗法关于情绪的ABC理论,使徐某某能够接受这种理论及其对自己问题的解释,使徐某某领悟到他的情绪问题不是缘于服刑,而是因其所持有的不合理信念造成的,因此他应该对自己的问题负责。这是合理情绪行为疗法中最主要的部分。咨询师主要利用与不合理信念辩论的方法,使徐某某修正或放弃原由的非理性观念,并代之以合理的信念。
第三阶段:认知重建,通过行为技术来帮助徐某某用新的思维方式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咨询师在前面几次治疗中主要应用语言技术帮助徐某某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及思维方式,强化新观念;根据咨询效果及进展情况,与徐某某协商,将咨询时间做调整,将咨询的主要内容由原来的问题为中心,转移到对徐某某家庭作业的讨论及在实际中运用新思维的体验方面,对丧失亲人表现适度的悲伤,使心境恢复正常并使机能恢复到以前的适应水平。重新唤起求助对愉快情绪的体验,有意识引起求助对以前经验的回忆,包括他从小时候起许多成功的经历。当徐某某出愉快情绪或其他积极的表现,咨询师及时予以肯定和强化,促使徐某某体验到更多更深的愉快情绪体验。和徐某某一起探讨应对焦虑情绪的策略,如多锻炼身体、少关注自己、多关注社会、多给予自我肯定、多和他人分享需要、让愤怒情绪表达出来。并布置家庭作业:要求徐某某每天及时将自己的不良情绪记在活页纸上,当天晚上将纸及不良情绪撕毁;同时将每天感到高兴的事也记下来,每天临睡前看一遍。
第四阶段:情绪控制及思维方式训练,巩固咨询效果
在本阶段中,咨询师先运用“黄金法则”,让徐某某明白“如果你希望别人怎样对你,你就要先去这样对待别人”,以此来改善与他人的人际关系,习得健康有效的人际交往技巧。之后,咨询师教给其一个简单的放松训练,帮助他在遇到事情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可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缓解焦躁情绪,提高应付负面情绪反应的能力。
1、使用合理情绪疗法,帮助徐某某拥有一个较现实、较理性、较宽容的人生哲学,带着最少的焦虑、抑郁和敌意去参加改造。学会表达自己积极的情感,例如赞扬别人和接受别人的赞扬,与别人进行谈话交流;
2、经常进行自我观察与自我体验,了解自己的性格弱点,尤其要注意改变自己遇到问题后的不合理的心理防御,不能把自己的不足归疚于外界,要从自身寻找原因。引导徐某某分析在不同情景中采取不同应对模式可能产生的不同结果,学会自我肯定;
3、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消极的感情,在心情郁闷或焦躁不安时,采取转移注意、避开刺激因素、找心理医生或民警等方式进行排解,寻找原因;
4、通过自我安慰(如遇到挫折可认为是“因祸得福”),角色换位(如遇到人际冲突,可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阅读有关书刊,冷静思考等方式,改善对事物的认知。
第五阶段:跟踪回访,制定后续方案
咨询结束后一个月通过回访和跟踪,徐某某的直接管理民警反映:变得开朗了,劳动积极,想多拿达标以争取减刑。与前期判若两人,能按照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的参加改造,达到了心理咨询的效果。
随后进行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其主导症状明显改善,焦虑情绪得以缓解;其躯体化及睡眠等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矫治,徐某某能意识到自身的问题所在,情绪问题基本解决,能够以较为轻松愉悦的心情投入改造,睡眠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对自己的改造前途较有信心,并为自己制订了改造计划。能主动向分监区民警汇报思想,能与同改和谐相处,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劳动改造。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咨询师深刻体会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共同攻关,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力量。手段的运用上,有刚性的 “管理、控制、防范”,也有柔性的 “教育、疏导、保障”;在力量的使用上,既有基层的一线监管民警的努力,也要有专业人员的指导;既有狱内干预,也有狱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