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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矫治”涤旧魂 “三行热泪”启新生

  • 案例时间:2018-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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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CJYJG1528272838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某,男,1997年生,渠县人,小学文化。2015年12月14日因强奸罪被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16年1月19日到达州监狱服刑。入监后,张某自暴自弃,抗拒改造,数次在生活、劳动现场采用笔头插颈、镊子划腕等自伤自残手段,多次被同改及时发现,强制制止未出事故,但在犯群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给监管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张某先后两调监区,收效甚微,至今在二监区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某出生在渠县封闭偏远农村,家徒四壁,生计拮据,母亲生下他后毅然抛家弃子,杳无音迹。母亲出走,父亲心结难逾,独自外出务工,留下嗷嗷待哺的张某同耄耋之年的爷爷相依为命。爷爷只管他的吃喝,很少过问他的教育,张某经常逃学。小学肄业,就流浪社会。

2.社会经历:辍学后,外出打工,干过洗碗工,甚至在工地上搬砖扛水泥,但由于年龄太小,所赚钱的钱仅够温饱,幸得亲朋帮衬,勉强度日。后随着年岁渐增,凭着改变命运的热切渴望,终于在一家酒店站稳脚跟,由勤杂工、墩子一路做到面点师傅。经济条件的好转,渐渐被奢靡腐化、物欲横流裹挟而不能自控,并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他们以“袍哥人家”自居,整天无事生非,蔑视法纪、无端滋事,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给家庭及受害人带来巨大伤害。

(二)现实改造表现

张某自小生活艰辛,好不容易打拼换来的短暂安适却因步入歧途化作梦幻泡影。入监后,自觉人生无望,消极改造,逐渐萌生出轻生念头,更是采用笔头插颈、镊子划腕等极端手段自伤自残,主管民警苦口婆心,其仍屡教屡犯、屡教不改。2016年7月调至二监区后,通过民警百般教育、耐心挽救,终于在张某高墙壁垒的内心打开一道缺口。究其原因:

1.法律观念淡薄。

张某由于小学三年级便辍学,文化程度低,道德观念不强,法律观念缺失,是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

2.社会支持缺失。

张某自小缺少父母关爱,走入社会后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导致其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应激障碍突出,遇事不能转弯,容易走极端。

3.心理人格障碍

心理测试显示,张某内向孤僻,焦虑抑郁指数较高,心理承受能力较弱,“自杀情结”较重,情绪上时有突发波动,难以自控。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改造态度消极。张某自我封闭,自暴自弃,难以适应紧张规范的服刑生活,极力规避民警的管理教育,对待服刑改造消极怠慢,或自伤自残,或得过且过、混天度日。

2.藐视监规纪律。缺乏对纪律性和他人的责任感、义务感的正确认识,法律观念淡薄,藐视监规纪律,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对待民警教育置若罔闻。

3.改造情绪不稳。情感冲动,且难以自控,在接受教育矫治中缺乏自我悔恨,突然出现非常规行为,改造情绪极不稳定,给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带来巨大影响。

(四)教育矫治方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结合罪犯张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张某的改造转化不能贪一时之功,而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能大而化之,而要下足“绣花功夫”。

为此监区成立了转化攻坚领导小组,由监区长亲自挂帅督导改造工作,分管副监区长负责具体事务,并为张某量身定制了“三三矫治”方案,即通过法纪教育、亲情帮教、心理矫治等针对性手段多管齐下,让张某想清楚三个问题,切实树立三个意识,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使其放下心理包袱,树立改造信心,积极主动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想清楚我是谁的问题,切实树立身份意识。

到二监区后,张某性情孤僻,不愿与人交流,对民警爱理不搭,任凭主管民警口舌费尽,仍然不为所动。一次张某深夜高烧昏迷,民警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治疗,醒来后,张某以为民警会对他耽误劳动任务提出批评,没想到民警在监狱超市,为他带来了营养品,让他补补身子,并询问他梦中一直念叨的人是谁。得知其原来是担心老家年迈的爷爷身体时,民警尽快与其亲属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张某第一次留下了感激的泪水,并向民警敞开心扉谈了内心想法。“我刚醒来时,身体弱,躺在床上不能动,说话无力,没想到华警官为了感化我,与我交谈了近一个小时,几次我想坐起来,都被他劝止,我实在是既愧疚又感动啊,想想以前真觉得自己不是个人”。

在一次互助会上,张某动情地说。民警帮助其联系上了亲人,又在改造生活中处处给予关心,使我彻底放心了。与他由浅入深交谈法律、道德、谈人生、谈理想、谈改造,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进行个别谈话,使其懂法、知法、守法教育,以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行为意识。

2、想清楚为何来的问题,切实树立悔罪意识。

张某打开心扉后,情况终于有所好转,但一段时间后,又有所反复,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一次谈话中张某告诉民警,监狱的规矩太多了,民警对他太严厉了,在一些事情上小题大做。对此民警并没有立即对其提出批评,而是让其连续参加了6次积改小组自省会议,会上听了其他罪犯的真诚认罪悔罪自述,后来张某主动找民警谈内心的触动,民警对其表示肯定,引导其进行换位思考,终使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受害人及家人、对亲人和社会的巨大伤害。

在民警让其参加的第7次自省会上,张某第一个举手发言,发至肺腑地坦白了内心的悔罪思维,入监后第二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主动上交了一份长达3000字的认罪悔罪材料。管教民警及时跟进,充分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进一步树立了认罪悔罪意识。

3、想清楚干什么的问题,切实树立改造意识。

在对张某的改造中,民警可谓下足了“绣花功夫”,始终将生命教育、政策感召、责任强化和心理干预贯穿始终,特别是在前期,每周对其进行一次心理矫治,每月进行阶段评估,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

又将其编入初小班,学习文化知识,进行政策法规教育,使其从思想上形成新的人生社会支持网络系统。

科学合理安排劳动工种和任务计量,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同时在各种场合利用各种机会有意识引导其思考如何改造的问题,不久张某便主动上交了一份改造计划,并恳请民警监督实施。

一次监区集体教育大会上,监区长对其在教育和劳动上的改造表现进行了点名表扬,并将其作为改造典型号召全体服刑人员向他看齐,坐在人群中的张某身体微微抽动,已是泪眼婆娑,张某入监后第三次流下了泪水。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张某目前已明确表示摒弃自杀念头,彻底认罪服法,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动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张某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转化改造罪犯非一日之功,也不大可能一劳永逸,只有怀着“治本安全”,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才能真正转化改造好罪犯,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化改造罪犯的言行,使其踏实改造,首先要彻底转变他们的思想,即“化人攻心”。要通过真情感化、普法教育、责任强化、心理矫治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引导他们从内心深处想明白“我是谁(WHO)、为何来(WHY)、干什么(WHAT)”三个问题,切实树立“身份、悔罪、改造”三个意识,才能让其听管服教,奔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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