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攻坚克难抓典型 精诚所至化冥顽

  • 案例时间:2018-07-20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CJYJG152827139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龚某,男,1982年10月12日出生,重庆市巫山县人,文化程度初中,因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12月2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62557.66元。于2010年1月20日送广东高明监狱服刑改造,又于2015年11月1日转监到川西监狱服刑改造,当月16日调入三监区服刑改造至今。

龚某到三监区改造后,言行十分消极,对于民警的批评教育置若罔闻,其后发展为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口角甚至抓扯,暴躁易怒,行为不计后果,抗拒改造,不服管教。龚某的言行给监区正常的监管秩序造成严重影响,2017年1月X日被监狱设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望、闻、问、切”找症结

罪犯龚某,为“川粤行动”川西监狱接收的500名广东转监犯中的一名,虽然顽劣,但监区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挽救,为了尽快实现对他的教育和转化,以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监区将其列为攻坚重点对象。为了搞清是什么原因造成龚某如今的改造行为和人生态度,监狱分管领导、教育科领导、心理咨询专家、监区领导、教育攻坚民警等齐聚一堂,通过套用祖国中医“望、闻、问、切”理论,准确掌握了罪犯龚某的顽固症结,具体做法为:

1.“望”在于准确掌握龚某的情况。一方面通过反复查阅龚犯档案,详细掌握龚某的犯罪过程。罪犯龚某的犯罪是典型的法纪意识淡薄,以个人为中心,冲动易怒,行为不计后果型。入监后龚某言行十分消极,对于民警的批评教育置若罔闻,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口角甚至抓扯,并宣称:“反正就这样了,出不出的去,都无所谓了”,暴躁易怒,行为不计后果的秉性暴露无疑。另一方面通过民警的观察,监控视频回放,询问暗控罪犯、互监组罪犯、押室罪犯等多渠道掌握龚某的日常改造言行。

2.“闻”在于追根溯源。对龚犯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交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找准让龚某成为顽固犯的思想上的问题和外部的助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原因。龚某家庭中有父母和弟弟,龚某是家庭中的老大,由于农村“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的观念,父母对其弟弟的有错从来不会惩罚,因此从小挨父母打骂较多,让其从小就认为父母爱弟弟,不爱他,只盼快快长大,拳头硬就不会受欺负的畸形人格。二是龚某年龄较小,遇事不冷静,处理事情不计后果,性格暴躁易怒。三是不满16岁便外出务工,过早出入社会,不良行为根深蒂固。入监后龚某在监内经常向他犯讲述他原服刑的监狱(广东高明监狱)如何如何好等等制造犯群矛盾;在车间劳动时,起初常以踩不来缝纫机为由找组长(特岗罪犯)麻烦,其后又不断主动找民警称“改造压力大”要求换工种、换组、换监区、换监狱等。言行十分消极,对于民警的批评教育置若罔闻,其后发展为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口角甚至抓扯,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危害,长期抗拒改造,不服从民警的教育管理。

3.“问”在于沟通与交流:个别教育谈话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种常用手段,更是掌握罪犯思想动态的重要渠道,在与罪犯的交流中,罪犯往往会不经意的流露出所思所想。为此,监区针对龚某的情况,专门建立了对龚某的谈话方案,即:日谈、周谈、月谈,如:当班领导必须每天同龚某谈话一次,耐心倾听他的倾述,及时了解他的想法,及时化解他的矛盾。截止2017年1-8月,监狱领导、教育科领导、监区领导、攻坚民警对其的谈话累计达四百多次。同时监区结合龚某的身体条件,安排龚某在监区车间负责车工。通过监区民警对龚某的大力教育、引导下,龚某积极认罪悔罪,积极改造,遵规守纪、积极参加劳动,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较好。

4.“切”在于准确分析,明确成因。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跟其病态心理密不可分。通过对龚某进行MCD和COPA-PI分析后,得出龚某①、人格内向偏孤僻;②、缺乏同情心,冷酷无情;③、情绪起伏易波动;④、焦虑感较强;⑤、具有较强的变态心理;⑥、唯利是图,胆大妄为,法纪意识淡薄。综述,龚某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易走极端,具有较高的人身危害性。

(二)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加强与其家人的沟通,让其感觉到警官和家人的关心和温暖。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悔罪省悟书,杜绝反复。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龚某过早进入社会,对法律知识匮乏和缺失,心智未全的他,无法正确面对 “灯红酒绿”的诱惑,靠争强斗狠来赢得他人的“尊重”。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龚某。

2.性格因素:由于龚某受家庭环境影响,尤其是在幼儿至青少年阶段成长过程中,父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加之与其沟通交流较少,导致叛逆心理加剧,性格偏执,遇事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认为拳头硬就不会受欺负的畸形人格。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龚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龚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四)矫治方案

1.思想引导,强化教育。

监区民警针对龚某的实际情况,决定从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利用亲情的力量和民警自身的人格魅力,对其进行转化教育,从心里唤醒其健康的人生态度,走上正常的改造道路。

2.修复亲情,构建合力。

转化顽固罪犯是否成功最重要的是能否转化其思想,思想是隐藏在顽固犯头脑深处的,是一切顽固成因的根源,因此能否消除其恶习,让其回归正常的改造道路,转化其思想根源十分重要。针对罪犯龚某的实际情况,监区决定首先是消除其对立情绪,监区通过对龚某的犯罪成因、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准切入点,以情感感化的方式逐步深入龚某的内心世界,逐步消除龚某的对立;其次加强法制和思想道德学习,教育龚某正视过去,吸取教训;再次监区通过亲情感化等方式进一步触及其思想根源,监区与其家人联系,通过亲情帮教方式,让家人的亲情来感化他,由于龚某父母年龄较大行动不变,监区先后三次与家人联系,尤其是2017年3月28日在监狱组织的亲人面对面帮教中,对龚某从亲情角度进行了安慰,让其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其犯罪对家庭造成的伤害,进一步促动了其内心,进一步树立了改造信心。

3.培养兴趣,丰富改造。

加强针对龚某的心理干预,使其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针对罪犯龚某的实际,监区主要对其进行了冲动型人格障碍治疗,开展有关生理、心理方面的教育,使其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鼓励其经常反省自我、完善自我;其次是着重培养其各种爱好和兴趣,比如:龚某爱好写作,就鼓励其投稿,兑现奖励;龚某酷爱音乐,就鼓励龚某牵头成立监区文艺组,并予以大力支持;最后进行深入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正确对待挫折、正视挫折,找到受挫折的原因,树立面对挫折的勇气和信心,教育其凡事三思而后行,减少行为的冲动性,逐渐投入到现实改造中来。

4.政策宣讲,阳性强化。

加强监狱政策宣讲,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改造氛围。坚持针对龚某的当众表扬背后批评的方式,龚某有进步了我们监区就采取在犯群中当众表扬,挖掘龚某身上的闪光点,扶持龚某的改造信心,培养龚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使龚某形成较为正常的是非观念和善恶观念;若出现了小问题,我们就下来给龚某提出批评意见,这样容易让有逆反心理的龚某接受。2017年4月,龚某同互监组的罪犯王某和李某因工序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抓扯,龚某发现后第一时间跑过去进行了制止,避免了事态扩大,针对这一事件,监区召开了罪犯大会,对当时当事双方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同时对罪犯龚某在大会上进行了公开的表扬,让罪犯龚某感受到了做正确的事会得到认可。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截至目前龚某在思想认识,劳动态度,改造心态等方面均有了大幅提高和改变,转化效果较好;目前龚某遵规守纪情况较好,连续6个月未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劳动积极性较高,劳动认真,能够主动向技术好的罪犯学习生产技术;现龚某已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危害;性格由原来的暴躁易怒,不计后果变为温和、稳重,能够主动与民警谈心和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并在实际改造中起到带头作用,在监内能够与他犯交流,积极参加监区活动,积极投稿以及发挥其擅长音乐特点带头组建监区文艺组,表现较好。从目前龚某的改造表现上分析,可以得出,龚某已新回到了,改造的正轨上来的结论。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必须在透彻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有血有肉”的教育,禁忌高调、空洞的讲大道理或谈政策,盲目“一刀切”的教育方式。必须要通过普法教育、政策宣讲、亲情感化、社会帮教等多管齐下的手段。采取或潜移默化或由表及里或层层渗透等的方法来教育罪犯,帮助他们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犯罪问题,发自肺腑的认罪悔罪。这样的教育方式方法,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回归社会后再犯罪的可能性才最小。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