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卢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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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TJJYJG152827109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卢某。女,23岁,天津市河东区人,2016年4月13日以“拐骗儿童罪”收押入天津市女子监狱,刑期为两年六个月。
卢某屡犯监规纪律,几乎每天都会产生不符合监规要求的言行,在历任主管警察高度责任心的驱使下,许多隐患性问题苗头均被消弭于警察无形的布控当中,没有给监区和他人造成严重伤害,即便如此,仍有多次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卢某冲动伤人,其较为恶劣的违纪情形受到考核处罚,这些情况均在罪犯计分考核中注有详实的执法记录。
在一年两个月的计分考核中,卢某有九个月都存在扣分情节,其中因消极怠工造成的生产劳动项扣分七次,最少扣1分,最多扣25分。作为执法依据的影像摄录中可以看到卢某消极怠工的情况,故意损毁生产原材料及成品的情况,偷拿其他服刑人员的劳动产品占为己有,冲抵自己亏产数额的情况。这些恶劣的行径给监区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卢某无论在与警察沟通方面,还是在与其他服刑人员交流当中,经常性的表现出谎言不断、谎话连篇的情形。即便是违纪行为事实确凿,受到批评时,她也会选择拒不承认、巧言狡辩的方式进行对抗,直到调取出执法音像,人赃并获,她才会勉强低头。有些时候,她在某些情况的描述上又表现得声情并茂,其言之凿凿的样貌也经常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基于这些疑虑,我们调取了其新入监罪犯《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综合MMPI得分情况和服刑指导中心的指导意见上看 ,卢某有较为明显的心理障碍、有较强的抑郁情绪。尤其值得说明的是,其疑似具有表演型人格,日常的各类让人匪夷所思的表现,很有可能是这种人格特征的表象并非出自主观故意。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原生态家庭的影响:卢某母亲在其成长期间,对其过分溺爱、纵容,导致其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不良习惯;卢某父亲也曾有过服刑经历,且性格暴戾、行为过激,据了解,其父曾以非常过激的言语行为刺激卢某,直接导致其离家出走。这种分裂型的家庭教育,促使卢某不良人格的形成。
2.外在社会环境的影响:卢某离家出走的最大代价就是,结识了一群社会闲杂人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所谓“朋友”,这些人对其尚未正确建立的“三观”起到了更加不好的引导作用,致使卢某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越走越远。
3.卢某初中毕业后就辍学,文化水平很低,知识结构不完整。缺少校园生活,也导致其缺少同龄朋友。自己感觉孤独无依,这也是为什么混迹社会后,结交不良人员的部分因素。
(二)矫治措施
卢某先后更换过四任主管警察,每一位主管警察都把教育管理卢某的职责发挥到了极致,进行详实的无缝交接,使得教育工作有序推动。
在经历了各种管教方法均收效甚微的瓶颈期,我们没有气馁,而是以剥茧抽丝的耐性、滴水穿石的韧性,亦步亦趋、步履维艰的完成每一步攻坚计划。
1.强化规范意识,促进其良好习惯的养成
针对卢某经常出现出格的行为这一问题,监区为其量身定制更加严格的“监规监纪”:一是为其专门布置学习内容,增加学习时间;二是每日检查个人卫生与内务情况;三是设立多名互监小组成员,对其帮助督促;四是每周落实监规监纪背诵情况。监区警察在对卢某的管教中无缝衔接,在事无巨细的严格要求下,培养其遵规守纪的意识,促使其规范自己的行为。
2.强化交流沟通,增进其与警察的思想感情
针对卢某主观意识较强,思想封闭,不善于沟通的情况,主管警察定期与其进行一对一谈话教育,采取用心听,用心记,引导其敞开心扉,走进其内心世界,逐渐攻破卢某内心防线,瓦解其敌对情绪,吐露心声。主管警察坚持日必谈,最多时一个月共谈话达五十余次。
3.强化正激励作用,重建罪犯自尊心
卢某所在监区为专门关押小刑期犯的监区,监区在对小刑期犯的教育与管理中,摸索出一套正激励量化考核办法,在监区设立了四个模块:“模范号”、“达标号”、“丰收号”、“和谐号”。卢某因一个时期以来改造表现逐渐向好,监区给予其参与正激励考核的机会,那一时期,尽管有过违纪和反复的苗头,监区均进行了有效的制止,并及时进行了教育,对其未给予计分考核处理,故其所在小组保持住“模范号”与“丰收号”的荣誉,卢某在思想汇报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她从中收获到了集体带来的荣誉感与存在感,这让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自尊心,同时也第一次对犯罪行为感到了耻辱和愧疚。
4.强化跟踪问效,推进攻坚小组改造作用
定期召开分析会,发现特异情况的警察都会对卢犯的改造细节进行汇报。经过后续观察,卢犯已养成习惯性行为,主管警察发现其在互监小组服刑人员释放前不舍得哭了,在就餐时把碗里的菜分给邻座的罪犯,劳作上踏实肯干并能超产,甚至带动其他服刑人员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大部分警察反映卢某的遵规守纪意识、礼貌意识、沟通能力均有所提高。根据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监区制定跟进的教育转化方法,旨在强化其刚刚形成的正确意识和良好习惯。
5.强化亲情帮教作用,助推个案改造实现联动
每月接见日,主管警察都坚持与卢某父母沟通,让家属了解其点滴进步,并提出需要家属所做的改进和配合要求,经过不间断的交流沟通,监区得到了犯属的信任,以及对教育改造工作的理解,为卢某回归社会后能拥有一个有正能量的家庭氛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育改造成效】
(一)改造成果
经过教育矫治,卢某可以安心改造,未再出现违反监规监纪的行为;定期上交周评及思想汇报;与主管警察积极沟通;较为明显的是卢某不爱撒谎了,如今的她敢于说实话,勇于承认错误,正如她在思想汇报中写到:“说实话让我感到踏实,我不想再让谎言充斥着自己生活”。目前,卢某已达到减刑申报资格。
(二)收获与心得
1.创新自主考核办法对本监区罪犯的改造有针对性
多项考核方法相促进,是适合短刑期罪犯的教育管理方法。监区采取多维度考核办法,一个是横向计分考核,这是符合罪犯刑罚执行要求的规范性考核。其次是,正激励考核,建立在罪犯自身改造中的机制,利用表扬等激励措施,其“只奖不罚”的特点,增强了罪犯荣誉感。第三是小组考核,把罪犯所处小组当做一个考核单元,使每位服刑人员在团体中互帮互监,不使一个人掉队,最终建立群犯荣誉感、归属感。
2.“攻心治本”的教育改造模式在女监有基础
以攻心治本为手段,完成工作任务,不仅是我们监区,在整个监狱的各项工作来说都是有基础的。从教育的层面来看:我们的“三课教育”课业充实、课时充足;我们的“国学教育”声情并茂、底蕴厚重;我们的“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我们的“爱国教育” 寓意深远、情境交融,所有这些工作都是我们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