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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五步循证”法教育矫治罪犯侯某的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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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JYJG1528203896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侯某,女,1981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山东济南人。2016年7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6年10月入监服刑。

侯某思想较为极端,文化水平一般,综合素质较低。入监后,起初尚能遵守纪律,后来逐渐发现侯某脾气暴躁,经常因为小事与本班其他服刑人员闹矛盾,认为自己比别人强。说话做事不负责任,而且不依不饶,非常难缠。不仅如此还经常挑拨是非,招致他人反感,与班组关系紧张,影响极坏。侯某纪律懒散,振振有词,本班其他服刑人员较为反感。对民警的教育也是阳奉阴违,当面下保证后,回去接着犯错误,而且“理由充分”,有时甚至“据理力争”,公开顶撞。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五步循证”施教模式也叫“扁鹊式诊断”,是将现代管理教育中“循证矫治”的工作方法与古代中医学的看诊问诊方式相结合,采用“望、闻、问、切、跟”五步法,注重思想再造,注重心理疏导,注重矫治过程完善,注重人格情感培养,注重后续矫治效果的跟踪问效,通过个案管理团队,有组织、有计划追求服刑人员矫正最佳效果,达到最佳帮助个体解决问题的过程。“五步循证”施教模式目前主要应用于高度风险服刑人员的个案矫正方面,对于深度矫正高度风险服刑人员,维护监狱改造秩序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望”循显形

通过罪犯的外部资料循证,辨明其性格特征和施教类别;通过眼神、表情、身体其他部位的反应等“体态语言”洞察服刑人员的心理活动。如侯某初入监时,目色呆沉,反应迟钝,目光旁移,胡言乱语,手足无措,则能感觉到其心事沉重,对前途较为悲观。“体态语言”给予民警丰富的材料,通过对这些感性材料的综合判断,可以将其上升到理性认识,进而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

(二)“闻”循见险

通过与罪犯的个别教育谈话,了解其行为轨迹,确定危险等级;在与侯某的进一步了解谈话过程中,面对她的嚣张抵触情绪,民警没有夸夸其谈,说一连串的“原则话”和“大道理”,而是面对她的陈述,专心倾听,使侯某沉浸在自己的叙述当中,使其“竹筒倒豆子”,暴露真实思想。通过沟通,民警得知侯某家在济宁农村,父母都是农民,与孩子交流很少,埋下了后期缺陷性人格和行为特征的种子。侯某婚姻不幸,前夫反对其继续上学深造,限制她与人接触,认为她在外头找了人,要求离婚,这件事对她打击很大,从此离家出走。为了谋生,她曾在投资公司、茶社、报社等地打工,精神也因此受到了刺激,自述做过两次心理咨询,在现实的行为表现中也经常出现狂躁与抑郁相结合的两面性人格。因此,结合其过激行为表现,我们将其列入高度危险的暴力犯行列,一方面对其进行医疗全程监控,一方面针对其身体心理脆弱的特点,安排日常表现较好的服刑人员进行关注疏导,告诉其他人不要对其过分关注,待这一精神应激阶段过去,侯某心态平稳后,再进行疏导教育。只有讲究“听”的艺术,营造一种和谐气氛,消除服刑人员紧张戒备心理,才有利于沟通思想,倾听并不是退缩,而是导出矛盾,并采取有效进攻的手段。

(三)“问”循出因

在“望”“闻”的基础上,提出问题,通过服刑人员的反应来了解其思想中的主要矛盾,分析其行为的诱发因素,如针对高度风险暴力犯侯某,我们前后共对其进行过7次心理咨询。同时,也采用直问、诘问、诱导发问等方法,如果当时谈话的气氛融洽,侯某对民警直截了当的发问没有抵触,大多数时间会讲实话,如询问近期改造表现、工效产量等。诘问是在有可靠证据的前提下采取的发问方式,有一次在全狱范围组织的考试中,侯某妄想不劳而获,做了小抄准备考试作弊。一开始,侯某死不承认,当民警拿出现场物证、监控截图等以后,突然的发问让其手足无措,从而承认了自己考试作弊的真实情况,甘心接受处罚。诱导发问是当其掩饰性较强的情况下,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甚至欺骗民警,当说起自己的案情,侯某一直不愿意承认,民警就从其进入案发的诈骗公司开始说起,谈及入职原因,侯某说离婚对其打击较大,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认为离婚一定要过得更好,心理产生一定的偏执性和幻想性,在选择公司上出现错误判断,听信他人,将空壳公司的法人变更为自己,幻想已经有了高贵的社会地位。到此,在民警的诱导式发问中,侯某不知不觉顺着民警的思路对自己的案情做了回答,也引出了自己犯罪的根源。

(四)“切”循得策

通过上述手段获得关于服刑人员的综合信息,进行整合分析研判,对服刑人员制定个性化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对侯某进行矫治的过程中,个性化矫治方案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侯某在其成长和服刑过程中,有过多次被他人或他犯伤害的的经历,因此在改造中表现出明显的暴力攻击他人,以暴制暴等特点,还曾受到一次严管,严重地影响了正常改造。对此,一是对侯某的身体情况和心理状态进行准确预测。采取积极主动稳定思想的策略,针对侯某心态不稳定,易冲动、易激惹的特性,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同时安排多名服刑人员对其加以观察关注,时刻保证,发生意外时,能够有能力及时控制,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注重预判,部署周密。在稳定侯某思想情绪方面,监区准确把握思想导向,使其情绪合理释放,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发现异常,立即谈话教育。注意管理策略,对其管理态度是不激化、不让步、不变通。及时分析排查隐患,发现苗头,预防为主,制定方案,采取对策。三是出击迅速,打击到位。服刑人员在改造初期,由于角色身份转换不到位,经常出现违反监规纪律的情况,对此,监区在侯某伤人事件后,立即进行严管,绝不姑息。对此类服刑人员屡次带有表演性质的违纪行为,固定证据,明确其行为的性质,让其无机可乘。四是持续跟踪,巩固成效。针对侯某不同时期的表现,及时调整管控策略,对其不同时期的思想情绪,在教育转化期间,民警抓住有利时机对此类服刑人员进行转化跟进,随时掌握侯某思想变化,经过长时间观察研究,了解服刑人员特点及特长,持之以恒以此特点对其进行疏导,鼓励其发挥特长,促进此类服刑人员改造状态的稳定和正向作用的发挥。

(五)“跟”循正源

对高度风险服刑人员的改造动态进行跟踪考验,分析其整个教育矫治过程,大致分为成立个案管理组织、对个案进行甄别评估、实施个案矫正、个案评估督促和建立矫治个案专档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制定相应的矫治目标,根据现阶段的矫治成果,修正下一阶段施教方案,确保每个节点都有计划、有执行、有考核、有校正。一是成立个案管理组织,确定详细实施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下发活动文件,成立活动小组,明确活动目标、要求、奖励办法。二是开展对个案的甄别评估。排查、初选重点人员。这里主要排查初选的日常改造表现可以但心理问题严重的部分人员。对初选重点人员,再一一走访查阅档案、心理访谈、心理施测、鉴别诊断。三是实施个案矫正。制定个案管理计划,实施矫治方案。一要融合传统的管理、劳动、教育手段;二要注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及广义下的心理矫治工作;三要运用循证矫正等现代科学理念下的矫治方法;四要整合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四是评估督促。实施全程督促检查。评估方式从自我、他人、专业人员、测评、集体评议方面,评估内容从情绪、个性、行为、适应能力、改造表现方面加以评估,尤其重视个案心理深度访谈评估其心理现状与变化。五是建立矫治个案专档。一开始就着手个案档案建立,结案时,无论效果如何,如期结案,总结经验教训,完成矫治个案管理专档。

【教育改造成效】

(一)不良情绪的化解。对于被纳入包教个案的对象,尽可能地让其更多地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文体活动等,为其营造良好的矫治环境,为深入包教铺垫基础。为其答疑解惑,解决一般表层问题。如看病、基本生活物质、与民警、其他服刑人员人际关系。同时加强指导与心理咨询,多从个人主观自身解决问题。这样,大多数一般情绪问题,尤其是与外因明显相关的情绪问题能得到好的化解。侯某通过一年多的个案管理,焦躁心理得到极大改善,自我评价心情平稳多了,也想开了很多,人际关系也好多了。近一年来完全变了一个人,再没有冲动失控的暴力行为。

(二)严重心理问题的矫治。每个个案对象都是严重心理问题者,都需要广义的心理矫治,其中绝大多数还需要专业的心理矫治。通过个案管理心理矫治,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成效,表现为对自我角色的定位、自我缺陷和长处、心理状况认识上的提高,增强了自我矫治的愿望,化被动矫治为主动矫治,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部分心理问题、心理疾病通过一年的跟踪矫治指导,改变效果非常明显。

(三)人格问题的改善。个案包教对象50%以上的具有典型的人格障碍,其中多以冲动、暴力、偏执、反社会犯罪人格为主。通过一年以上个案管理矫治,大多数也会有所改善。表现对自己的人格有所认识,学会换位思考,学会一些人际关系的基本技巧。有些通过几年的个案管理跟踪矫治,基至产生一般认为不能产生的奇迹效果。

(四)重构积极人生心态。不少服刑人员通过一两年个案管理矫正,认识开始有所提高,过去一味偏执、自私的心理、思想开始变得松动修正,能学会尝试替他人着想,学会控制化解不良情绪、冲动行为,学会在矫正中慢慢恢复自尊自信,化对抗改造、被动改造为积极改造,开始重塑起积极人生心态。

“五步循证”施教模式的经验体会

(一)组织协调性。个案管理强调协调的重要性。高度风险服刑人员的问题往往是多重复合的问题,是多重因素的结果,解决起来复杂艰难,往往需多部门不同专业人才共同努力,需要管理、劳动、学习、社会帮教、亲人支持,这是一个部门一个人很难独立完成的。因此个案管理活动、一个个案管理需有得力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管理者,管理者最好也是具体执行实施者。

(二)执法管理约束性。高度风险服刑人员的改变绝非一日之功,需充分发挥执法管理的长期约束作用。要严明奖罚,对于严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或小错误不断累教不改的该严管的严管,该严惩的严惩。又要适度灵活运用矫治方法。如冲动暴力人格问题患者,矫治过程中尽管效果显著,但在病态下仍难免发生一些冲动行为。这时候我们更多地则是从全局积极发展地角度看待他的冲动行为,对于情节轻微的行为,尽可能从轻处罚与不处罚,要尽量强化她们变化积极的一面。

(三)教育矫治全面性。教育矫治是一项治心治本的工作,应把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到管理、劳动、生活各个方面。只有充分认识到教育改造的重要性,形成大教育格局,把狱政管理、劳动生产都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矫治手段,才不至于使重管轻教、重劳轻教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教会服刑人员善于学习的能力,提高学习文化知识与技能的兴趣,要切实抓好思想品德、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的普及教育,提高服刑人员认知自己认知事物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四)改造主动性。个案管理中,要充分尊重个案对象,要切实关注其需求,满足正当需要。对于教育矫治,一开始都不是其所主动需求的,不少甚至是抗拒的,民警首先要做到无条件地全心接纳,象医生无条件地接纳病人一样,在准备充分下,人性的、艺术的、科学的、知识的解除其戒备、抗拒心理,使其由拒绝到接纳,再一步步引到主动自觉接受矫治。引入接纳的过程,要包容理解对象的一切。对于那些品行低下缺失正常人格尊严的人,要帮助发现、寻找、创造正常的人性精神需要。有了正常需要就会有动机与希望,使其改造在需要、希望之中,矫治只有成为其自身自觉的一种需求,才能发挥矫治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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