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因人施策 引导金融类罪犯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 案例时间:2018-07-20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LJYJG152819925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一)自然情况

金某,男,朝鲜族 1962年9月18日生,大专学历,吉林省安图县人。原系延边某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因犯单位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余刑12年6个月。

(二)犯罪事实

2011年至2014年为某工贸公司办理粮食收购专项贷款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行长行贿65万元,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某支行行长行贿32万元。

2012年至2014年,由于经营不善,进行风险性投资,编造虚假的公司盈利账目、报表、粮食收购发票,骗取银行贷款4420万元后伪造被害现场逃匿。

(三)改造表现

金某自入监以来,始终不服判决。认为一旦承认自己合同诈骗,不利于自己改判,并且还要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陈述自己冤情。与妻子打电话时经常抱怨外面的事处理不明白,两个女儿学业、择偶问题也让他头痛,外加法院对其个人财产罚没执行,也使他雪上加霜。金犯经常在罪犯中散布有关法院判决不公正的反改造言论,思想消极,行为散漫,对待民警日常管理消极对抗。

二、综合分析查病因

(一)查家庭、生活经历

金某有妻子和两个女儿。因父母去逝早,由姑姑抚养成人,所以他从小自立能力较强。从上学到参加工作,再到承包养殖场,金某一步步走向自己事业的巅峰,成为知名企业法人代表。辉煌的背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艰辛,因此非常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尽管两个女儿都很优秀,但最终要嫁人,金某担心自己辛辛苦苦为之奋斗的家业落到外人手里,就找了情人,想要个儿子。

在与妻子会见、拨打亲情电话时经常发生争吵,妻子抱怨生活压力大,自己身体也不好,埋怨金某忘恩负义,对自己漠不关心。金某对妻子虽然表现冷漠,但对女儿的现状倍加牵挂。

(二)查心因性因素

金某在当地有些名气,社会上三教九流都有交往。自认为习惯了社会阴暗面,通晓人性的善恶美丑,对于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所以自视清高,一般人不放眼里。并始终认为自己所办贷款手续是合法的,他是被对方设计陷害和官场上利益之争的牺牲品,如果认罪了就是为人不仗义,将来出去怎么见人。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表现为愤世嫉俗,对什么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三、制定教育转化方案

监区转化小组经分析研判,确定了教育转化方案:把握时机,因“时”施教;从亲情感化入手,建立信任;通过“律师”答疑解惑,学会换位思考。达到让金某放弃申诉,投入生产劳动,最终通过减刑看到回归社会的希望。

(一) 把握时机,亲情抚慰

目前金某家庭关系紧张,积极做好金某妻子、女儿的工作,借助亲情关心来鼓励和抚慰金某,让他重新产生动力与希望。

(二) 以诚相待,建立信任

重在选择沟通的切入点,如以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或曾经相似的经历,以平和的态度与语气打开突破口,建立沟通的桥梁,让沟通交流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三) 借助法律,认罪悔罪

通过法律援助,促使金某明确法律适用,清楚定罪量刑依据。通过算

“七笔账”的方式,唤醒良知,促其恢复认知,改过自新。

(四) 用其所长,点燃希望

人都有自尊需要,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赞扬、肯定与认同,金某曾经的辉煌与现在的失落形成强烈的反差,自卑心理更加严重。因此利用其特长和优点,经常给予肯定、鼓励,就会产生心理定势,将这些优点巩固住,形成良好品质。

四、教育转化过程

(一)把握时机,亲情抚慰,瓦解内心防线

教育转化金某,必须要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只有走进罪犯的内心世界,才能真正做到了解罪犯。通过会见监听捕捉到:金某担心女儿因其入狱影响学业,嘱咐妻子要去探望孩子,多与之交流,毕竟女儿处于青春叛逆期。以此为切入点,民警第一时间与他家人进行联系,将近期表现与民警忧虑告诉他的家人,在多方做他家属的工作后,家属能积极配合民警,对其心理安慰,以增强其改造信心。

他的二女儿每个月都给他写一封信,从此他的情绪开始慢慢平静。民警抓住时机,主动与他谈人生、谈亲情。这时,他才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封女儿的信。其中一段这样写道:“爸爸,我会照顾自己的,再苦再累我都能挺过去,我们这个家不能没有你。你虽然暂时失去自由,但国家和社会没有放弃你,我们更不会放弃你,我们都在等你回来!爸,我姐说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她就什么时候嫁人。”金某感动地说:“我有这么两个懂事的闺女,我当时还要什么小子呀!我对不起孩子,更对不起妻子,真不该让她们承担这一切!”

因为当初金某对民警戒备,对自己以往经历,家庭情况不愿多谈,现在从金某口中了解到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与过程,对其转化就能做到对症下药。这样对金某的转化找到了突破口。

(二)以诚相待,建立信任,增强改造信心

罪犯与民警好比两条平行线,假若之间没有架起桥梁,就始终就没有交集。民警要改造好罪犯,就必须与罪犯架起一座良好的沟通桥梁。随着与金某交流的深入,经常利用点滴时间找其谈话,通过拉家常、讲人生、谈哲理等,使金犯逐渐消除了对民警的戒备。此后,并多次就金融风险、投资理财、企业经营和未来金融领域如何健康发展进行交流。还了解到金某当年是下乡知青成长为延边州内知名企业明星,以及“被陷害”的前因后果。提及子女教育金某更是津津乐道。通过沟通交流,知晓了金某兴趣爱好,甚至对日常罪犯管理教育更是有“真知灼见”,后经耳目反馈及监控监听回放得知金某狱内表现积极,确信与民警之间的思想距离逐渐缩短。

在此基础上,攻坚小组的民警趁热打铁,加强了与金某的谈话沟通,使金某在关怀、理解中获得希望与自尊,与他人关系也融洽许多。能够主动帮助家庭困难人员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协助民警做一些有思想波动罪犯的思想工作,能如实向民警反映一些狱内情况。

(三)借助法律,认罪悔罪,促其产生认同感

针对金某不服判决、经常申诉的改造现状,攻坚小组决定借助法律促动其认罪悔罪。通过刑罚执行科及法律援助律师为金某答疑解惑。监区还到延边图书馆,为金某借阅相关法律书籍,使金某深刻认识到监狱机关是真正想帮助他。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他所涉案的两名行长相继被判入狱,他所认为的“陷害”者也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金某内心的怨气逐渐消散,开始认识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攻坚民警“趁热打铁”,循循善诱地帮助金某明确自己所欠的“政治账”,进而认清自己丧失自由的“生命账”,并从退赃及被剥夺财产的事实中,让他知道了得不偿失的“经济账”,还帮助他清楚地看到由于自己的金融诈骗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对国家经济秩序、法律制度带来的破坏的“良心账”,启发他深刻认识到了因为自己的犯罪,同样也给家庭和亲人及同他一起创业的员工造成伤害的“道德账”。对此,金某心悦诚服,逐渐产生认同感,增强了罪犯身份意识。

(四)利用所长,点燃希望,促其产生归属感

我们民警在日常管理罪犯中,要懂得用人之长,并善于捕捉罪犯的闪光点。金某在企业管理方面是行家里手,创业之初就是自己摸爬滚打、苦心经营,一步步将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强,管理经验丰富。中国有句古话“哀大莫于心死”。对于大起大落的金某而言,重拾生活的信心,坚定地走下去是最难的。根据金某的特长及其转化表现,结合监区弹簧流水线生产情况,经攻坚小组研究决定,用金某为生产组长。金某认为是民警“看得起自己”从而增强了自信心,激发了上进心,加深了责任感,产生了归属感,感受到了自我价值。金某在生产车间劳动中,不辜负民警期望,积极献言献策,通过调整工序,做好前期采样,不但生产效率大幅提升,而且次品率降低,真正做到了节能降耗,监区经营创收效益稳步增长, 金某的服刑之路开始步入正轨。

【教育改造成效】

五、经验总结

(一)亲情抚慰、社会帮教更适合金融类罪犯的个别教育转化工作。金融类罪犯由于受到法律的惩罚,遭到社会的唾弃,因此他们的社会性需要受到很大限制。入监后身份变了,但其脆弱的自尊依然存在,依然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他们认为自己曾是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人,性格孤僻、傲慢且城府较深,但对于家人和亲人往往表现出深深的依恋。如本案例中,攻坚转化小组一方面鼓励其亲属协助民警做金某的思想转化工作,另一方面在其宽松的交流环境中,逐渐消除对立情绪,使金某的转化得以顺利进行。

(二)对金融类罪犯的日常管理应扬长避短,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金融类罪犯通常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因此在一线生产任务完成后,安排此类罪犯担当事务性工作,做到“扬长”。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其专长,使他们感到自己的价值得到了承认和尊重,促使他们积极参加改造。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悔罪、赎罪意识,使他们自觉接受改造。但由于这类罪犯身份意识淡薄,行为养成差,容易出现“不把自己当罪犯”的情况,因此要及时帮助他们“避短”。当出现问题和错误时,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可无原则的姑息迁就。

(三)罪犯个体的复杂性以及转化过程的反复性决定了转化工作的长期性。家庭、社会、狱内等任何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导致转化对象的波动。因此对金融类罪犯转化工作应树立长远观念,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坚持不懈,防微杜渐,直至彻底转化。


相关案例